标题: 杀人者死!, 鉴于有些人迷惑于西方所谓自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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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1 00:49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杀人当死,支持,他既然杀人,他就要付出生命作代价,法律要的是公平,什么是公平没有定义,西方思想只适合他们,我们应该信奉杀人填命,天公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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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19:34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杀多点好啊,杀人罪杀,强奸的也杀,抢劫的也杀,少一个人,少点资源耗费,大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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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4 20:21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恢复凌迟好啊,还有车裂...,这个参考下明朝东厂刑法,我最欣赏是明朝刑罚.
谁敢抢劫,偷东西,全拉去车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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