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个楼,这两天出去吃饭了,艳阳一下子回复了很多,要过几天才陆续有回复呢。
我在音影区又开了个新帖,艳阳看看有没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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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紧急避险的道德尺度
艳阳提到的紧急避险很见地,我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
但是緊急避險是有條件的
1. 知恥
2. 損失盡量壓小
3. 最好給予損失者一定補償
这些原则我国的避险法律貌似没有详细规定,是因为不好执行,还是不好裁夺?
另外艳阳说“法律不强人所难”,我认为仅限于良法,恶法经常强人所难。如果被强人所难者还无法参与规则修订,那就与奴隶制相去不远了。同时我认为道德亦“不强人所难”,做到高标褒奖,做不到安慰,为什么艳阳总是表示道德强迫律人呢?强迫别人遵循的道德,我认为是奴隶主的道德,这也是我一贯反对的。
最后,艳阳对于危难时的紧急避险法律与道德标准是否是重合的?我认为你说这三点都是高标道德要求,没有一条适合定为低标法律。艳阳在这个问题上倡导的可是典型的高标呢。如果由我来定低标:知耻的低标是口头道歉起步。损失尽量压小的低标是不能对被害人造成超过全部财产以上的损失,如果造成,需要全责承担。补偿损失的低标是,如果身上有钱,损失少于可以立刻支付的随身财产,全额支付;如果多于随身财产,支付全部随身财产;如果没有钱,与被害方协商减免,或者延期赔偿由法院裁决。你觉得这样制定法律如何?
以前小贩讲过一个观点:爱国主义最大的问题是,你爱国,国不爱你。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几年,我觉得他的说法还是有问题。首先爱都是双向的,但不见得是同一种爱。祖国像母亲,对子民的爱恩重于山,大恩不言谢,子民杀身不足以报其恩。所谓恩 爱,就是当子民有需要的时候,经常能够提供实质性的支持。如果口渴了,有廉价的水源;想吃东西了,有吃得起的物产;想睡觉了,有足够的地方容纳居所,等等。没有祖国,这一切无从谈起,非徒人力所能解决。恩爱之戒,为戒肤浅。肤浅地看待父母之恩,就是把父母当牛马,当然不会体会到父母的爱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3-2 17:5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