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杀人者死!, 鉴于有些人迷惑于西方所谓自由思想
性别:男-离线 林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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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7 06:2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QUOTE:
原帖由 LXR 于 2007-3-3 19:06 发表
人死不能复生,多杀无益,所还是不杀好。
同样道理,把杀人者关一辈子,被杀者也不会复活,反而要花费社会财富(建监狱,派人看守等),所以杀人犯不用处罚更合理。
推广一下,其它的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类犯罪 ...

反讽的好!杀人者不死就是对被杀的人的不尊重。当然,司法健全是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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