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原标题:男童在烤鱼店被严重烫伤,家人索赔39万,网友却怒怼:活该)
性别:男-离线 ptcn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骠骑将军
功绩 86
帖子 8570
编号 52547
注册 2005-11-5


发表于 2017-4-2 01:2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拐角处”是个啥概念?是个视线死角?

店家搞经营,理应负责店内环境的安全。如果上菜路线上存在视觉死角,而菜品又有能够引发烫伤的内容的话,那个死角的存在就构成了店家的过失,这种过失与本案的后果有因果关系,所以店家就对事故负有责任(貌似还是侵权责任,比较严重)。

店家经营的菜品包含高温的液体(汤、油)之类,既是菜品的特色,也是店家的获利手段,店家理应对这类菜品的传送采取格外防护的措施。比如,把高温的菜品特别是汤油类菜品放置在小车上推行。

另外,过道的狭窄是否本案发生的一个原因?不少店家为了提高场地的使用率,把过道设置得过于狭窄,这个“拐角处”,是否也属于这种情况?

如果是严重烫伤,我觉得在一线城市里,即使按无责任过错处理,赔100万不算多。

[ 本帖最后由 ptcn 于 2017-4-2 01:24 编辑 ]


顶部
性别:男-离线 ptcn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骠骑将军
功绩 86
帖子 8570
编号 52547
注册 2005-11-5


发表于 2017-4-2 14:1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咱坚持认为,如果店家服务员徒手端了一盆刚开锅的汤出来上菜,然后有谁和服务员撞在一起导致一方或服务员烫伤,这个店家都负有疏忽大意的过失责任。店家要防控风险,这是其天经地义的责任,就如同店家要防控火灾是一个道理。我们这里有一家店,半夜里煤气管道泄漏(这个泄漏本身按说已经超出了店家的控制能力范围),结果第二天店员起火的时候炸了,处罚是停业整顿一个月,罚款多少咱们不知道。另外一家店半夜里厨房冒烟,具体情节不知道,据说后厨失火了只是熏黑了一些,也是停业一个月,厨房整改重新安装。

汤、油这些东西上菜避免烫伤风险,不是没有办法,把汤盆放在一个更大的密封容器里,加个可以扣牢的盖子,到桌子旁边再从容器里把汤盆端出来,办法很简单很有效,就是稍微麻烦一点点(甚至还更便利),但是店家自己不愿意去做。店家自己愿意无视风险,那么就该准备付出代价。

BTW,这样的案例,法院多判一些赔付给受害人,店家自己就会采取防范措施了。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1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3-3 01:35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09267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