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豪车为避让闯红灯行人发生擦挂 行人被罚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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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9 16:1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这事与我朋友经历的一件事有些相似。几年前的事,他老婆开车也开了好几年了,就只上了强制险等几个有限的险种。

经果有一天,他老婆开车,前面车停了,他老婆也停了,这时后面的车撞到他老婆的车,他老婆脚一松,又把前面车撞了,交警来了,他老婆赔前车的损失,后车赔他老婆的损失,但前面的车是好车,赔了一万多,他老婆的车只赔一千左右。

合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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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9 16:3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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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9-18 12:05 发表
有人说如果让行人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就不赔了,行人又不一定赔得起。

其实关键不在于让行人赔,而在于罚款太低,起不到惩戒作用,如果机动车违章也都只罚5元,恐怕机动车也会不把违章当回事

前两年,很多豪车上不了全险,如果这车也是如此,就是不让行人承担责任,只怕这车主也得自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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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0 12:1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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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黃炎陽 于 2015-9-20 11:25 发表

不合理,應該是後車全責,後車賠他老婆的損失,這個"損失"不應只是修車的損失,連帶賠前車的也算是"損失"

交規上來說一般都有兩種做法,
1. 是後車吃全責
2. 是中車賠前車,後車賠中車賠前車的這筆錢,外加賠中車的修車費

沒聽過後車賠一車就完了

我也认为不合理,但据说是这个逻辑。如果你把车放到停车档,并拉上手刹,那么后车就要负全责,但你只是有脚踩刹车,这就有问题。反正我听说这个,觉得好不可思议,我等红绿灯时,经常用脚踩刹车,后面车一撞,自然脚会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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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0 12: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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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黃炎陽 于 2015-9-20 11:29 发表

之前跟光哥討論過,行人不看紅綠燈撞死白撞行不行
光哥反問了我一句,那車不看紅綠燈把人撞死了鎗斃行不行

現在我回想起來,先不論這話對錯

車不看紅綠燈把人撞死貌似是唯一機動車能佔到便宜(或者也不能說佔便宜,只能說吃虧更少)的情況了
除非直接撞死,不然怎麼辦都是車吃虧比行人吃的虧大

你是从经济的角度出发,我是从对人伤害的角度出发。车与行人发生碰撞,人明显要受伤,吃亏就大,所以在责任方面,机动车就得多担一下责。我承认有的时候,对汽车来说,是不合理的,但如果不这么做,更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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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0 12:2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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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炎陽 于 2015-9-20 12:19 发表

罰錢不可謂傷害不大,幾萬塊罰下去,全家老小就得沒日沒夜地工作還錢了
我沒表達任何個人意見,我就描述了一個事實

1. 不管誰違規,如果互侵路權,那就是膽大者佔便宜,萎的人失去路權
2. 不管誰違規,如果互不 ...

那要是机动车负全责,行人一点错都没犯。机动车把人撞残了,撞瘫痪了,撞死了,怎么处理?你用什么可以把人复原?车子坏了可以修,人呢?用多少钱能弥补这种损失?总不能行人完全无责,活该他倒霉,机动车完全无责,就要讲损失大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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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0 12:3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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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炎陽 于 2015-9-20 12:32 发表
機動車全負的行人事故現在的賠償量化的挺到位的
可能說細節(金額)上不到位,但是原則上是對的
就是工作損失+營養費+誤工費+喪葬等

無辜人挨撞,法律都有一套計算公式,先不論公式合不合理,但至少有一個"挨撞者所有損失都有得賠"的態度在
無辜車損失,行人沒有這麼一套公式來賠償給車主啊

假設車撞人,車全責,人傷了,車凹了,一般就是車自己修,車主還得醫人
那反之撞人,人全責,人傷車,車凹了,能不能人自己醫,連帶再修車呢?

我问你,人撞残,撞瘫,撞死,你再医人,能恢复原样吗,这个损失怎么处理?汽车再严重,最多是报废,人家全额一赔,车主就等于没有损失。

机动车的损失是可以确定的,人的这种损失,你无法确定,也无法弥补。

[ 本帖最后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9-20 12: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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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0 12:4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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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炎陽 于 2015-9-20 12:40 发表

車全責時,法律上盡量往原樣上補償,至於實在補不了,這是自然限制,是上帝不讓我還原,不是我不出錢還原,對吧?
但人全責時,法律上根本就沒想著補償

合着汽车有责,就是自然限制,人有责,就活该,里外里,都是行人吃亏,我虽然也开车,但这逻辑,完全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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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炎陽 于 2015-9-20 12:44 发表

我認為如果堅持不講道理(有燈不走偏要互撞),那應該是武力低的人吃虧,
不可能說魯智深和周通兩個人都惡意鬧事打架,最後落個不贏不輸下場

撞瘫,撞死呢?你给我恢复个40%,或50%来。

在两害相衡相取轻的情况下,交法这地方的处理没有什么大问题,就是对行人全违规的处罚(不是赔偿),这个地方不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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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炎陽 于 2015-9-20 12:48 发表
好比兩個蘋果分著吃,你不願意一人一個,那自然只能打贏的全拿了
不可能你又要打輸,又要全拿吧

苹果你可要可不要,路不是说车走,你不走,或者你走,车不走。

比如现在让你与擎天柱打拳击,你不打,就饿死。你同意吗?

讲到路权,世界上毕竟是先有行人,后有机动车,你怎么能让行人不走,让着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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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0 13:0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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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炎陽 于 2015-9-20 12:58 发表

我跟擎天柱本來可以平分一人一個蘋果的,我為什麼要特地吃完自己的,還要去搶擎天柱的那一個

行人跟機動車同理,本來行人就有過馬路的時間的,行人是主動上去欺負汽車的
行人的不對的一點是,他先提出要" ...

那好,你让政府彻底规划出,两条不同的路,一种是只是车走,一种只是人走,两条路永远不能干涉,那么就是一人一个苹果,只是,我想不出来,谁能规划到这个地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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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炎陽 于 2015-9-20 13:04 发表

馬路有紅綠燈啊,變換燈的時刻就相當於一把刀,把蘋果切成兩份了

那好,机动车全责闯红灯,把人撞死,撞瘫,怎么处理?如果你按故意伤害罪这么处理,我认可你的逻辑,但显然是不能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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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炎陽 于 2015-9-20 13:05 发表
事實上這種路也常見---
1. 行人道,步行街,
2. 高速公路,封閉道路

行人無端端地跑上2. 去偷對方蘋果的多,汽車跑上1. 去偷對方蘋果的少

行人上高速,少得很,多数情况,往往是车坏了,车里人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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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0 13:0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你司机负全责,撞死一个人,只不过蹲几年而已,行人全责,你又要完全撒手不管,这能叫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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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0 13:2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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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炎陽 于 2015-9-20 13:15 发表

這相當於因為一個壞司機來連坐所有好司機了
行人全責,就該行人自己的問題,我又沒撞死過人,這種問題問好司機沒道理

如果是有撞死人的司機,在行人全責下該承擔責任,我同意
沒撞死人的司機,還是不該被連坐

不是这么回事啊。撞死撞伤要按故意伤害罪处理,麻烦大了。

撞死人的司机,那肯定就是要拚命地跑,因为他是死路一条,不管他曾经是什么样的好司机,在那一刻,他只能想到让自己活命。

撞瘫的的司机,选择也是相差无几,而且他们与那些故意伤害罪的罪犯相比,担这么大的罪行,显然是不合理的。

现在的交法,这么处理,只是没有办法。当然肯定有改进的空间,但不是我这种非法律专业人士能想到的了。

比如在高速公路上,司机撞了那种从外面进入的行人,应不应该不负责任?我更倾向于这种情况,司机不负责任(因为我记得铁路这种情况,好象就不负责任),但实际上还可能各种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会不会引起其他问题,不好说。

不过,市区里的道路,我是绝对不支持司机无责的。

[ 本帖最后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9-20 13: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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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0 14:4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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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炎陽 于 2015-9-20 14:32 发表
行人和司機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以事論事來說
"你司机负全责,撞死一个人,只不过蹲几年而已,行人全责,你又要完全撒手不管,这能叫公平吗? "
這樣攪和不對,當然我的比較也是類似的失當的

如果有一個人,他先是當行人全責了,然後讓車賠他,爾後他又當司機全責了再撞死一個,他就賺大了
反之亦然,如果一個人先是當司機無責賠給人家了,爾後又作為行人被撞死了,他就虧死了

=====

切割來看,行人全責犯規的情況下,司機為什麼要賠錢呢?這點始終說不通
扯上說司機撞死人又如何如何,沒有道理,因為這刻的司機有可能是下刻的行人

法律不可能制定到这个地步,它只能分行人还是司机的责任。而且还有一辈子不开车的人呢。法律不能割裂来制定啊。

法律没说车完全无责,司机要赔钱,交法说的是,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机动车完全无责的情况下,司机要一定的责任。就是说这赔偿金额是要靠责任划分,那直接损失,司机只承担一部分,如果司机损失得多,行人损失得少,行人一样赔付司机的损失,只不过,司机要多损失一些。

但如果是间接损失,交法管不了,只能去法院打官司,这与交法无关。

[ 本帖最后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9-20 14: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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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0 15:0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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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炎陽 于 2015-9-20 14:54 发表

機動車主要有兩個問題:
1. 機動車完全無責時,需付不多於10%的責任
2. 分定責任的時候常常有黑哨,這點尤為不公平
機動車也幾乎不可能能被判成完全無責

我認為針對2,可以採取"糊卷"的行式
要是 ...

我支持第一个。

第二个黑哨问题,那是交警的事,不能把棒子打在交法身上。帝都在这方面,还算不错的,不过,也是烦。我就碰上一次,一个三轮车逆行把我的车剐了,当时我在等红灯,他还出言不逊,我一怒就报警了,警察算我全责,不过,将那个人的三轮车给没收了,也骂了他一顿。我当然是不服,警察与我说了,这人就是不拿钱赔,就算责任划给他,你会为几百元与他打官司吗?还不如全责,走保险。我也只好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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