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YOKO 于 2017-2-2 17:43 发表
差不多吧
老天并没有规定犯啥样的错误就受啥样的惩罚,轻错重罚、重错轻罚很正常。人类的法律对老天是不起作用的
水兄這帖深得我心,過年本想回帖說的內容也是類似的,但光顧忙了
人類行為應該有兩個後果
1是法律(社會)後果
2是自然後果
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31 17:00 发表
就算是杀人犯也是法庭宣判后才执行的,在此之前杀人犯如果受伤发病也是要救的。
至于违反规则想到后果,我猜他大约是个无脑之人,认为逃票要付出的代价不过补票至多罚款。被老虎咬死大约不在他的想象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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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用法律後果來對比自然後果有點不恰當
這個人更像是比如喝熱水會燙到,打牆壁手會痛
的確是不犯法,但不代表你就不會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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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撞見老虎跑不掉只能跟老虎拚了,這是自然後果
2. 老虎原則上無罪,好比是打牆壁了手痛要責怪牆壁一樣,很多家長都是這樣教育孩子的,孩子撞上了椅子桌子家長去怪桌子
只是說行政處置上有傷人習慣的虎必須殺掉,這點是不論有辜無辜的
所以某程度上這虎屬於無辜而死,網友也的確沒說錯
網友語氣的確是有不恰當之處,這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江山笑兄上面有一帖說得很對
1是不守規則2是矯情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2-3 08:4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