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白衣如海于2005-11-19, 15:52:03发表
首先,现代物理定律并不是解释了所有的物理现象;
第二,现代物理定律解释的物理现象,并不是都绝对正确的;
第三,现代物理定律,至少我们可以接触到的内容来说,基本还是遵守三维空间的限制,也许相对论及更高的内容可以算是涉及到了四维的空间,但你不能说没有更高维度的空间存在。
在四不先生的帖子里看到的一个哲学上的解释是:物理定律这种东西,在宇宙形成之初就已经存在而且不可更改了,窃以为这种说法是可以成立的。
但请注意:
定律本身是已经存在甚至是不可更改了,但我们发现的部分,我们表达的方式,我们所受到的限制,决定了我们只能将它们在我们所能感知的范围里做某种方式的表达。
我们的表达,让我们认识到了已经发现的部分,并不等于是准确,也更不是完美的。
楼主的问题应该是算哲学上的问题了,如果从物质角度来说应该是:它存在,我们有能力去发现;如果精神角度来说,似乎也可以说:它是我们感知的,知道多少存在多少;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暂且不论维数,如果说物理定律这种东西,在宇宙形成之初就已经存在而且不可更改了,它为什么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这种形式,而不是其他的形式呢?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牛顿第三定律告诉我们,作用力必然伴随反作用力,实验证明这也是正确的,但是为什么是这样的定律,而不是说不存在反作用力这样的定律呢?
不管是多少维空间,他总有他的物理定律,其形式也是大致固定的,但是为什么是这样的形式的物理定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