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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呼喚水王老大,討論一個法律問題, 律师解读:卖出游戏账号后恶意找回,为何被判盗窃而不是诈骗?
szwd1997
(神州无敌)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卫将军
好贴
3
功绩
117
帖子
7000
编号
44486
注册
2005-7-28
来自
湖北武汉
家族
聚贤山庄
#1
发表于 2024-6-16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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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你卖了账户,再偷回来,即便法律支持你,你也不容于世。
老板为你交社保,你说老板我不要,给我兑换成钱吧。事后你再举报老板,法律上也确实是老板的错,但这样的人谁敢要,同样不容于世。
比如我们学校的房子是没有证的,你如果把房子卖给别人,法律也是支持你抢回来了,但你这样做,就是不要脸,不容于世。
梦幻西游就比较客观,卖的是装备和角色,而不是账号。所以你卖出去后,是找不回来的。买家是通过自己的通行证,登录上你曾经的角色。
值钱的是角色和装备宝宝等,不是通行证。
私下交易以前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现在法律倾斜恰恰是道德的压力,以及对虚拟物品价值的认可。以前沉迷游戏叫电子海洛因,自然不会立法。而且律所的介入可以按涉案金额抽成,可以拉动经济。私下交易和买无证房逻辑是一样的,是因为房产这一块相对比较完善,而虚拟这一块相对没那么完善。
而且从纯法律角度讲游戏账号的所有权不是号主,而是游戏公司。你只是白嫖或者支付了点卡月卡来租这个账户,游戏厂商可以随时公布一个规则封你的号。
简而言之玩家=曹操,游戏公司=东汉,游戏账号和角色=土地。
结论就是当你的游戏玩家越来越少时,物多人少,能变现尽量变现,不然最终会砸到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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