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请版主答下下被斩用户司马光在轩辕春秋是否还享有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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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1:3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我个人认为,不管是主id还是马甲,都同属一个人,就像天宫公主,颖颖都是一个人,炎阳众也是同一个人(似乎炎阳众有冒牌的,好吧,冒牌的不算)。作为同一个人的不同id,任意一个id发言过分,都是这个人的责任。因此,司马光以前违规,这个污点问天贱当然不能抹去——似乎问天贱也从未对此有任何遮掩。既然是同一个人的不同id,针对司马光的侮辱自然也可以视为是针对问天贱的。举个不太恰当地例子,某人截肢了,而旁人称其断肢为狗腿,那么自然是针对这个人的侮辱。也因此,我其实是相当支持处罚时主id与马甲连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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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1:4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4 白炎陽 的帖子

对于不能确定身份的马甲,自然不能处罚,但是对于能确认身份的,我还是支持共同处罚。毕竟,很多人在违规时都会用马甲违规,从而避开针对主id的惩罚,而马甲作为消耗品,用过即丢。有的人不管用多少id,都会注意其言辞,不去违规,比如炎阳你,这样玩论坛我支持;但是对于利用规则漏洞从而用马甲一再违规的,我觉得应该严惩其主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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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1:5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6 白炎陽 的帖子

的确,确认马甲身份是件有难度的事,因此,针对马甲惩罚主id真正执行起来难度很大,以前我也提出过相同的建议,却一直没有实施。但我还是相信,单靠自觉,没有任何约束力,现在的惩罚制度只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或许大家集思广益能想到更好的办法,以减少这种利用马甲违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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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3:1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我觉得,不管是问天贱还是司马光都是同属一个人,这一点想必都没有异议。就拿司马光来说,他这号违规被永封,这是应有的惩罚,但不代表这个号就可以被随意侮辱。就像现实中的法律对于犯人,也仅仅是剥夺其政治权利,而没有剥夺其人权。回到论坛,被永封,相当于永久监禁吧,但同时不被侮辱的权利还是存在。既然问天贱与司马光同属一个人,那么对于司马光的侮辱也好,对于问天贱的侮辱也好,都是针对这两个id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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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3:2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34 白炎陽 的帖子

这个我同意炎阳的意见,这种说法算是对一件已发生事实的描述,算不上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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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4:0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36 heismine 的帖子

偶尔引用这件事不算是侮辱,但是如果经常拿这个说事,那就相当于对司马光的挑衅了。有句俗话,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如果在说明骂人会被永封的时候,偶尔拿司马光的事举个例子没什么,但是在不必要的情况下屡屡提起此事,那么可看做是种挑衅。在我看来,司马光冲动了,也为此付出了代价,这事就过去了。换做别的人别的事也是如此,就像天宫以前也有号被封禁,如果总提那个号的事情,那么同样可算作是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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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4:5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43 heismine 的帖子

首先,我觉得永封和被斩是两个概念,永封是永久封禁,但是这个id以及资料都还存在,别人也不能注册完全相同的id;而被斩则是删除此id所有资料,这就好像现实法律中的无期与死刑一样。我认为,被永封的id同样有不被侮辱的权利。我前面也说过了,如果仅仅是拿此事来举例,算不上侮辱,但如果三番两次拿这个说事,就可以当做是对问天贱的挑衅。就像现实中,有人以前犯了错误,受了惩罚,事情就过去了,只要他没有再犯类似的错误,就没有重提的必要。而只管自己高兴,就拿别人的过失反复来说,首先有失厚道,其次,也可算作是对这个人的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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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5:1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45 heismine 的帖子

司马光和问天贱是同一个人,不管是挑衅同一个人的哪个id,都是针对这个人的挑衅。如果按照你的理论,像天宫也有id被永封,那么挑衅她那个id,同样不算作对天宫的挑衅吗?我不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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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5:1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我觉得,挑衅就是挑衅,侮辱就是侮辱,不管对方是谁,也不管对方这个id是不是被永封。而挑衅与侮辱本身就是一种非常不礼貌的行为。论坛本身已经禁止了对号入座的,以及无对象的谩骂,那么自然,针对被封禁id的挑衅侮辱同样也应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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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5:2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48 heismine 的帖子

我想说的都说清楚了,再说也是转圈话,既然各持己见,就等着麒麟子来给个官方的裁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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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09:0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现实中,人权是否适用于死者呢?一个人死了,别人是否就可以随意侮辱他呢?在网上搜索了,但没有找到明确的答复,但个人认为,死人也应当享有这种权利。论坛是虚拟的现实,如果按照现实中的规则,那么自然,司马光这个id不管是永封还是处斩,他不受侮辱的权利还是有的,同理也适用于别人被永封的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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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16:4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51 heismine 的帖子

首先,不知道你引用那些网友留言的用意,这种网友留言在我看来大多都没什么价值,更多的只是一种情绪宣泄——仔细讲道理的除外。你的意思就是,一个人的不同id都是独立的,这个id犯错被永封,那么自然这个id就失去了一切权利,而我的看法是,一个人不管有多少id,都是这个人的一部分。所以,在处罚方面,我提倡是主id违规被罚不牵连马甲,但马甲违规要相应追究主id的责任。就司马光被永封一事来说,如果他用的是问天贱或者别的号刷屏辱骂,那之后要追究司马光的责任,而司马光被处罚则不必追究其他id责任。作为一个整体来说,不管司马光这个号是被永封还是如何,对他的侮辱当然也是针对他其他id的侮辱,他投诉都没有问题。再有,我觉得不管针对谁,侮辱就是侮辱,本身就是不被论坛允许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别人也可以举报。就像问天贱在贴子里称颖颖为鬼佬,朕即太阳认为是对颖颖的侮辱就举报了,虽然,我不认为鬼佬是侮辱的称呼,但我认同他举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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