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一件小事小议一下“仇富”, 也许仇富心理跟经济关系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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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常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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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公主:
      贵 文 的 主 题 、 总 体 表 述 的 东 西 , 小 可 还 是 赞 同 的。但关于对第4段所涉例子的分析,小可略有不同看法。且就最近三个月内发生的案例而言,大多数人关注的东西,主要是对此类案件处理上的令人疑惑的地方而展开的。至于为什么会出现“令人疑惑的地方”,为什么这样的车子撞人后会出现“令人疑惑的地方”以至于民众热议(结果却被其他一些人认为这些人是非要把对车祸的关注点放到这样的车子上),那就完全不是参加议论的民众们造成的问题了。
      并没人否认社会上“仇富心理”客观存在着,但具体每宗问题还是得具体分析;当具体某个弱势人在具体某件事上被具体某个强势人欺侮到不得不反抗的时候,无论是否选择支持这个弱势人与否,都不能把他的行为动机归类为仇富心理。
      就这个论坛内而言,在茶座版那些相关主题贴内,持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活跃度、受别人赞同度等等基本持平吧——也就是说,双方都获得了充分的表述权与空间——那些帖子都在。

[ 本帖最后由 陶心 于 2009-8-18 14: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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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恨地无环 的帖子

感谢版主提醒。若小可在3#发言不合版宜,抱歉,必要的话烦请处理,并无怨言。
关于泪公主主题上对“仇富心理”本质、关系的分析,小可大体赞同。

[ 本帖最后由 陶心 于 2009-8-18 15: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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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随便把别人与强势者发生的冲突定性成“仇富”。
关于有位朋友提出的“不患贫,患不均”——问题是——如果存在“不平”呢?这里的“平”,不是扯平,而是某种公平。
现在的问题就是,只要谁喊“公平”,必然有人把他的意思扭曲为“扯平”,继而把他定性成“患不均”的“仇富者”,于是,人们的注意力被转移了,问题的本质就没人追究了。

别说“仇富心理”容易被煽动,其实“鄙夷仇富者心理”也容易被煽动。为自己(确切地说是自己所处的阶层)的权益与名声而呼告、努力是所有人的天性。

仇富和打劫是两码事,仇富本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心态。仇富只有弱者在被侵害后才能真正受到“煽动”,否则只是弱者心头并不愿公开的一隅。只有被侵害时,才会带有反击(攻击)性,而在这个时候,就已经不是仇富心理的问题了。

[ 本帖最后由 陶心 于 2009-8-19 11: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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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天宫公主 的帖子

当初“看不起你穷”、“看不起你打工”、“讽刺你用功读书”、“对你的第一桶金形象jjww”的那些人是谁、或者说是社会的哪个部位?肯定不是仇富者。
仇富者(或者被定性成仇富者的人)不曾损害过你,现在你却连同他们一起当头棒f——也许你只是觉得弱者(尤其是年轻的弱者)不要指望社会同情过活,弱者要靠自己努力拼搏去变强,推到绝望谷底才有人向头顶的一线天奋力攀爬——没人会否认,这是正确的。只要你不曾把当初社会带给你的那些不快的根源归咎于仇富,那么你就算当头棒f仇富者时言辞再锋锐如刃,也不会有人(哪怕仇富的人)反对你。

[ 本帖最后由 陶心 于 2009-8-19 10: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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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公主:

1关于“……大多数……”
既然用了“大多数”,何必对“仇富”冷嘲热讽当头棒f——除非大多数地球人变成机器人。

2关于您的“别人比你穷就看不起人家,别人比你富就嫉恨人家”这句
说真的,某还是比较赞同这种讲法。
但问题是,可不可以这么理解,固然“仇富者”在你眼中无甚可取之处,而与此同时,那些“心态很好很理智”的人也同样无甚可取之处呢?
谁也不比谁可取。
不过话说回来,我祝愿那些嘲笑他们所认为的“仇富者”的人们继续顺利。

3关于“患什么”
更多的人不是要患不均,而是患不公而已。
当然,你们可以说,没有绝对的公平,别指望社会。
我们也可以说,但有相对的公平,所谓的“希望社会”其实也是自己在争取。

同样的问题,尺度不一、理解不一,得出的结论不一样,用这样的尺度、这样的理解,张三得出的结论是某人为仇富而仇富、某人在“患不均”;用那样的尺度、那样的理解,李四得出的结论是某人在争取自己的权益。于是只能言尽于此。

[ 本帖最后由 陶心 于 2009-8-20 10: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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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 悼红狐 的帖子

反过来的那条道岂不是也一样——也同样会有堂而皇之的理由,也同样会有罪恶滔天,也同样会有人遮掩馑殍遍野,也同样会……
只是大家各自选择了倾向于哪个罢了。

[ 本帖最后由 陶心 于 2009-8-20 10: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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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 悼红狐 的帖子

某些学说被不止一次地曲解过或者灵变过(不管是高个子同学的,还是大胡子同学的),已经不是背不背黑锅的问题了。
这条道,倘若搞不好,背黑锅的是象征。反过来,倘若搞不好,背黑锅的是傀儡。本与末在北斗第六星组里旋转,要防舍本逐末,难矣。

[ 本帖最后由 陶心 于 2009-8-20 10: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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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5 吴元叹 的帖子

老吴容我插一言:反击归反击,但关于是“患不均”还是“患不公”、怎么个不均或者不公这样的问题,由于双方判断的尺度、思路都不一样,个人认为讨论太甚就没有必要甚至不利于讨论表述了。
你、我都属于在某一些问题上面可能会站在她的对立面发生冲突的人,而不是那些想跑到她面前控诉体制以期赢得同情结果碰一鼻子灰的人。个人认为她在坦诚度上面做得很好。

[ 本帖最后由 陶心 于 2009-9-4 13: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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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1 吴元叹 的帖子

是啊,我们主要针对“不平”。
当然了,如何“不平”,各方的尺度,自然也会不一样。

[ 本帖最后由 陶心 于 2009-9-3 15: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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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身上都会发生,没什么可笑的。
据闻,贵界人士对年初有高位者搞“损中,以又息下怨、又保上”那一套颇为愤怒,这也该算是对某种“不公平”表示反抗了,假如那时候有哪个事不关己者对贵界人士说尺度没定论之类的,贵界人士会有怎样的心情?
虽然不公平似乎一直存在,虽然对“公与不公”的尺度分歧普遍存在,虽然这样看起来“患不公”似乎显得那样无力,但问题是“患不公”者并不是来研究“公与不公”逻辑问题的,就如同“思在区”与“茶座区”之间的区别,“患不公”者是立足于、针对于具体的事情、现象、问题去诉求我们、你们或他们所认为的纠偏要求。
于是这里面有两个问题:1是在具体某些问题上对“什么才是相对更公平的”的观点偏差普遍存在着,就比如既得利益者和非既得利益者之间的矛盾,张三满意了,李四不满意,让李四满意了,张三又不满意了。那么,双方都有说话的权力,讲着讲着踩不到一起,那就双方自顾自说或者无视对方,仅此而已。2是也许有人觉得,即便某个问题得到了他也能认同的纠正,但不公平仍普遍存在,于是质疑“有没有用”。那么,我们认为如果“本”实在碰不到,那么试着碰碰“标”,能纠一点是一点,并无不妥。

[ 本帖最后由 陶心 于 2009-9-4 15: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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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上论坛来发贴,无论现实生活中怎样,在这里,窃以为大家在人格上平等、品性上互信,才会真正发生讨论,否则就相互无视而已——这也是种办法(相互谩辱就更不好了)。
那么,关于泪公主在#64的发言,个人觉得,不管您本意如何、所谈道理如何,但该楼发言的效果其实已经转向于“在教育别人、不信任别人”了。论坛上,除非指明就某个问题来请教,否则双方要么在这个问题上不发生对话,要么就谁也不是来教导谁的。
如果愿意平等相待、诚恳认真(水平有高下很正常)讨论,那么,比方说,在讨论“患不均”问题时,没有必要言教式地强调“你们患不均诉求者干吗不客观地也反思自己”、“追求什么才开心”——现实生活中某人拒绝别人或者教导别人时的言语,论坛上不合适。
小可始终认为,如果你和患不均诉求者发生观点分歧,要么你甭理对方,要么则把1相信对方并非那种一味指责别人不反思自己、2认可对方有追求更高目标的权力且并非自身不努力这两点作为一种默认前提。也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有真正的开诚布公。
当然我得再加一句——假如对方先攻击你或者他人,以上就失效不管。
罗嗦两句,仅供泪公主参考。
全贴内泪公主对“仇富、患不均”问题的论述,小可总体上是赞同的。

[ 本帖最后由 陶心 于 2009-9-7 20: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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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仇富”的界定本就有些问题,一些人不过发表了一些“患不公”等诉求(暂不论见识水平的内部差别),就被认为属于“仇富者”。

[ 本帖最后由 陶心 于 2009-9-8 17: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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