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适之于2005-01-06, 3:27:55发表
用这个来解释自然宗教发展与道德的产生是成立的。但在周人的时候,周人的“天”的带有积极的价值和理想的伦理宗教,并未充分与政治结合,那他的形成,又是靠什么呢?而由此以下,仁、义、忠恕等道德节目又是如何派生出来的呢?是在伦理宗教产生之后呢,还是之前?
这个自然宗教的形成来自于“人对自身命运的无力和对自然的敬畏。”自然宗教的特征就在于对自然和物的崇拜。他的社会目的,就是解决人力无能之事。在中国的传统哲学中,“天,人力之外。”这种说法是贯穿历史的,而且也止于此。东方对更多的是由畏而生的敬,似乎并没有发展到,敬而畏。
而在周(甚或周之前的一长段时间里)自然宗教开始和政治虽未完一整合,但开始整合正也是道德和宗教的一个整合过程。
到周时,中国的宗教和道德实际上已经结事到一个相当的高度。周礼来源于祭祀,奠定了儒学的基础。
而天与德的发展先后,个人倾向于这样的看法:人自形成社会之时开始,便开始有了道德。道德还有起着约束人本身基本行为的作用,德甚至就是法。这在中国传统文法中体现的非常突出。而天理论的形成,来源于人对自然的认识。但由于自然宗教并不对道德负责,所以在之前天与道德无关。兹后,为了让天帮助道德对人的约束力加强,道、德才开始融合。
形上决定形下是后验性的。也就是在形上和形下同时存在后,他们是可以进行相互推导的。
但是,形上和形下的历史关系,却是。形下的积累会调整形上的趋向,而形上的倾向会强调形下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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