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phoenixdaizy 于 2010-4-10 20:09 发表
商某的权利还没大到可以随意铲除异己吧。司马仲达却可以。
阁下之言有理。
商鞅有秦考公这个大后台做撑,他要铲除异己那还是可以做到的。然而他没有这样做,那是因为他是法家人物,他如果这样做就会违背自己“依法治国”的理想,使自己一手缔造的大秦国出现动乱,使民众不再相信他的法律效力,商鞅宁愿被五牛分尸,也不会这样做的。可是司马迁对吴起、商鞅这样锐志变革的法家派给以所谓“刻薄”、“少恩”的评价,那是有失公允的,对贵族仁慈,就是对法家派最大的残忍;法家如果讲仁慈,那法律就会失去效力,商鞅不愧为大秦之忠臣!司马宣王这种不顾法纪威逼太后剿杀同僚的所作所为,那岂能跟商君比忠诚?尽管曹爽不是什么好东西,司马懿如果杀了曹爽然后将权力归于天子,也不会有什么不忠之恶名,可是他却让儿子们执掌朝政大权,那还忠个屁!天子没权,还像个天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