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必读】登闻鼓版规及发帖注意事项, 凡不符合本帖规定,严肃处理!
性别:未知-离线 kesin

南郡公枢密直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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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政殿大学士(从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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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镇东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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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8 16:4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对登闻鼓纪律再做几点补充说明

1. 登闻鼓的大部分投诉(除去需要封禁ID、IP)由案件辖区节度使或鼓区节度使在投诉48小时内回应,节度不在线则主管巡按可予以处理,若当事人对第一次处理结果不满可于处理48小时内提起上诉,管理层将在上诉72小时内由枢密副使或webmaster给出最终处理决定。做出最终决定后不再受理类似投诉,对于恶意纠缠者将追加处罚。对于未做出最终判决的投诉暂不锁贴,有意见可以继续在后跟贴。

2. 对于论坛明文规定的或者国家法律法规有所规定的禁止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力进行投诉,但不得另开主题,请统一在检举专用贴中跟贴。其他投诉,非当事人不得提起无关其个人的投诉,否则不予受理。

3. 投诉时请指明投诉对象,简要说明事情的起因经过,给出证据及其链接,提出诉讼要求,投诉者应尽量叙述事实,不得搀杂自己的主观感情,叙述不清者不予受理。更有些疑似投诉贴,可能会被直接删除。

4. 提起上诉时,除和投诉相同要求外,还要提出不服理由,并请汇100通宝至webmaster帐户,若胜诉可返还。

5. 当甲投诉乙的时,乙不得进行反诉,因为在此期间甲的行为同样会受到管理层的关注,如果是恶人先告状,我们会做出相应处理。乙如果要进行反诉,必须等到A的投诉已被处理完毕方可进行。



最好谈一点个人意见,整日价处理鸡毛蒜皮应该只是论坛一个小得不能再小得附属功能,我希望登闻鼓能够车水马龙,不是忙于吵架,而是多些意见和建议。

[ 本帖最后由 恋芸 于 2006-11-10 17: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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