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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先手打1拳,別人還2拳,道德層面上是否有權討回一拳?
hhp199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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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5-1-19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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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律不适用战争,国际政治是无政府主义,谁拳头大谁说了算。讨回一拳属于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但国际上主流的现行法都不是汉谟拉比法典,所以不怎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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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9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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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后的例子在以前法制观念弱的时候不罕见,报警还是打一顿,选后者,然后被打的报警
“甲並沒有不被打回去的甚麼天然道義立場”这话本身就有问题,人身安全神圣不可侵犯,即便是法律也不行(死刑一直就有争议),所以可以惩罚,但不能用错误的方法惩罚错误,这是制定法律的基本理念,你总是在想怎么做对的事,不想怎么把事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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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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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混蛋,但你不能和他一样混蛋,这是你比他高的地方,道德水准还是要有的,否则又是一个丛林法则的社会了,谁都会犯一些小错误,如果以眼还眼,那就开始暴乱了,你偷了我的东西,我是不是可以惩罚你的犯罪工具?也就是剁手。对于杀人犯,你可以一枪崩了他,但不能弄100多条恶狗把他咬死
真正对死刑的争议不是尊不尊重别人的生命,而是“人有没有资格剥夺人的生命”这个话题只能由创造人的那些家伙回答,但这群货又不露面,所以才会一直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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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25-2-9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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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的道理就是我的第一句话,“他可以混蛋,但你不能和他一样混蛋,这是你比他高的地方”,做事有规矩是基本素质,如果对规矩的内容有异议,也可以改内容,如果不想遵守规矩,那就去无人岛当野人呗,肯定没人拦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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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5-2-9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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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在普遍观念,想不滑稽很难,前些日子不是有个案子,诈骗的反倒被骗了,然后骗子报警了,结果对方被拘留了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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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5-2-16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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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太合理,甲先动的手,所以不该按伤害对等的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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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6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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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等价的报复算,因为是先动手,肯定不是一拳,最多半拳,这半拳可以理解成被当笑柄的代价。另外,你标题说的是“道德上”,按中国的道德应该是不能,外国的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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