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细读文章,又发现文章仅仅停留在表象,并没有继续深入下去,也没有提出什么解决问题的方法,所以若要批判,恐怕还找不到目标。其实这些现象许多人都清楚,问题的实质其实在于根本原因和解决办法,即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现象和有什么可行的解决办法,各人观点的不同也大多在这里。
中国的政治制度不改革,应试教育制度不改革,说实话,想单纯的改革教育制度,根本就是梦想
罗先生只是把教育中的问题反映出来了,但却没有抓住其本质的东西。
马超将军 悲风兄果然高人,一眼看穿小弟只是在就事论事,并没有涉及本质性的东西。其实我这一张帖子也并不是单独成文的,我的本意是从几个方面来分析一下现在我国出现的一些问题,然后提出自己的看法,本帖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但是现在由于工作繁忙,每天能够抽出的时间实在太少,估计全文完成要等到春节以后了,所以迫不及待地先捡出手头资料较为丰富的一部分,写成了本帖 向大家道个歉先
另外,我还有一个想法就是希望能够看看别人对我的分析的看法和解决的意见,所以暂时没有拿出我心目中的改善方案来,虽然马超将军认为这些现象许多人都清楚,问题的实质其实在于根本原因和解决办法,即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现象和有什么可行的解决办法,各人观点的不同也大多在这里,但我想在论坛上,用自己的道理说服别人,并不是绝对的目的,我们更应该运用论坛上这种比较宽松的气氛来抒发自己的意见,同时了解别人的看法,各种思想兼容并包才是论坛发展的动力和目标所在。所以在论坛中,我们的进步不在于打败了什么人,而在于我们在什么人身上学到了新的知识,受到新的启发,这才是重要的。
所以小弟还是先来谈谈自己的观点
我认为我国政府采取官办教育这个最大的政策是非常正确的,毕竟对于我国十多亿人口来说,教育事业不可能依靠个人或者是少部分社会团体努力就能全面推进的,即便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民间教育家孔子终其一生也不过有3000名弟子而已,但官办教育的优势在资金投入、政策扶持方面就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了。不过官办教育也并不是没有缺陷的,当政府成为办学和管理学校的唯一机构时,政府行政的质量就是教育事业唯一的决定性因素了。官办教育的最大弊端就在于来自政府主管官员滥用公权,不依法办教育。法治是治理政府的制度,而缺少法治是我国教育事业几乎所有弊端之源头(这似乎也是我国各个领域里的一种通病)。因此如何在教育领域里全面推行法治,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的观点是,在我国教育投入应当在中央财政开支里占有一个稳定、合理的比例,,对此我国应当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财政部要按照这个法律规定来执行教育拨款,如果预算拨款达不到法定比例,财政部的负责人乃至总理都要受到法律追究(虽然似乎不太可能,但毕竟代表了一种期望,诸位大人千万不要见笑)。如果教育投入超出了法律规定,主管官员也应当受到法律追究,因为违法挤占了其他项目资金。同样道理,地方各级政府也应当有相应的法律保证一定的地方教育投资,同时对于违法挪用、挤占教育资金者更要予以法律制裁,严惩不怠。
同时,教育资金的投入方向,也应当有一个详细科学的划分和严格的规定、操作程序。不论执行程度如何,至少应当从法律上保证教育资金的合理划分,杜绝政府给某些“重点”吃偏食,用人民的税钱搞厚此薄彼,违法拨款。
这就是说政府在教育方面的投入应当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完备的基础教育是我国迈入发达国家的唯一路径。这是个长期的宏观战略,只能依靠中央政府来强制实施。
在基础教育,即九年制义务教育推广方面,政府应该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保证对教育不发达地区的政策性扶持,由省政府来提供充分的教育设施,例如在贫困山区公立学校向贫困家庭的孩子提供一日三餐和简单的宿舍,这显然比分散建设许多偏远的山区小学合算,而且这样政府才更有理由、有条件强迫所有正常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如果省政府不能提供充分的设施,如果省政府不能强迫失学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如果地方官员向农民征收所谓“教育附加费”,那么必须惩罚从上倒下的有关政府主管官员。在城市低收入人群中推广义务教育也可以参照这个办法,另外可由教育部将教育经费按学校拥有的学生人数发放,按学期统计,由较难舞弊的省级政府管理。如果有意欺诈,一旦被审计发现,校领导要负刑事责任,有关政府部门也应该负上管理、审计不严的连带责任。有一种提法叫“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可是实际上“穷地方办穷教育,穷教育教苦孩子”的现状实在令人难过。义务教育的法治化必须从上面做起,由教育部门主导,而不可将所有任务和资金投入都推到地方市县政府身上。工作是繁重的,但是不是不可为的,日本在明治时代一边还外债赔款,一边普及义务教育的做法实在值得我们很多教育部门的同志们好好学习的。
在高等教育领域,我主张教育部和其他部委放弃对高校的主管权(除了部分有特殊需要的相关专业可由有关部委发放教育本帖以培养特定人才外),取消“部属”高校,由省级政府管理所有的教育投入,使省级政府成为执行和管理教育投入的主体。应该来说,省级政府能够比教育部更好地管理教育投入,毕竟在人才培养领域,教育部是没有竞争对手的,而省与省之间的竞争就是相当激烈的。大学的出色在于大学自治、公平竞争,才能形成“世界一流大学”。目前教育部资金投入的不平衡来自于自身对教育资金的绝对掌控,这种绝对权力绝对不会导致“世界一流大学”,但绝对会导致腐败(看看某些学校校庆教育部高达十几亿的拨款)。放权后的教育部的主要职责应当是:(1)按照法规发放中央政府的教育预算拨款;(2)制定包括各种教育管理条例的竞争规则;(3)依照法定的规则行使行政权,检查和惩罚违规的地方和学校,褒扬成功的范例。而不要干涉大学自身的教学活动,毕竟大学的精神就是“自由”、“独立”、“思辩”的。
此外,官办教育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即要维护官方意识形态,也就是悲风兄认为的这种制度其实对CP是极为有利的,任何国家的官办教育不可避免的都有这方面的倾向,这也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一种政治手段,同时,目前我们教育系统内主流意识形态的基本原理、核心思想,并没有什么错误的,只是在于执行时很多人或者部门出于某一部分的私利或者是落后的思维,导致在政策执行时出现偏差,这也是老百姓们常说的“上面的好经让下面的和尚念歪了”,就如同美国主流教育也是“自由、平等、博爱”,但种族歧视仍然严重一样,更主要是在法治环节出现了问题,需要在法律设定和执法环节上下功夫。同时,对于无条件维护官方意识形态所带来的思想僵化、偏激等缺陷,政府已经开始通过民办教育来弥补,虽然目前看来成效不太大,但教育是一个影响长远的事业,指望在短期内起到转变主流思想的作用,也是一种很不实际的观点。
以上观点仍然只是在就教育论教育,真正影响到教育发展的政治制度还未有涉及,但我的总体观点是这样的:我国的政治制度有缺陷,任何人都不能否认,但集中绝大多数力量做一件事的能力也是其他国家政治制度所不能比拟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也不是能够随意抹煞的,要想使得政府的导向性力量成为社会进步的动力,更主要的是从法治角度入手,以科学的发展观念为指引,破除贪大好胜、急功近利的观念,确保全国的合力向一个光明的前途发展才是正途。
还请诸位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