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申述】本人在某贴中提醒法官且被认可,能否取消本人的处罚
性别:男-离线 WHITESHIP

★★
谏议大夫

Rank: 16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征北将军
功绩 380
帖子 4210
编号 170977
注册 2007-6-3
家族 轩辕学院


发表于 2013-3-26 21:4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54 麒麟子 的帖子

同为唠叨流,我也是很支持麒麟子。说多点,把问题尽可能说严谨点,有助于维护论坛的公信力。
但部分会员并不认为这样会带来正面效应,关键在于您的裁判是否合理,公正。
现在他们认为杀胡令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并引申到“民告官”问题。(当然,事实上公主并非版主。)

所以作为本次事件的裁判,麒麟子在这帖可以不必解释太多,越解释越杂,而且也有人认为您的判决理由不合乎法理或情理。
由枢密院其他成员解释比较方便。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1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7-23 14:12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10253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