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湘江子龙于2005-08-27, 0:34:49发表
原帖由羽扇纶巾于2005-08-26, 7:13:53发表
“的、地、得”怎么会可以通用呢?这三个结构助词是有明确分工的!
1、名词前面有修饰词或者短语(定语)时,结构助词用“的”
2、动词前面有修饰词或者短语(状语)时,结构助词用“地”
3、动词或形容词后面有修饰词或者短语(补语)时,结构助词用“得”
这个也是近代以北京话为基础来确定普通话才明确了这个规则,实际上古代白话文中这三字混用,屡见不鲜,这个也可以不必改动.
对于这一点
我还是不敢苟同啊
因为这一个游戏还是给现代人来玩的
当然应该在每一个小细节都尽善尽美为好啊
尤其是误导当然青少年
这个罪名可是很大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