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岳飞传》英雄出世章中的错别字和某些语句修改建议, 希望《岳飞传》能够成为经典、精品
性别:女-离线 冰祁步

长平郡主
鸿胪少卿
荆湖路经略使
★★

Rank: 24Rank: 24Rank: 24
柱国(正二品)
组别 佩剑公主
级别 卫将军
好贴 3
功绩 2717
帖子 6735
编号 121
注册 2004-9-25
家族 司徒实业


发表于 2005-8-28 13:5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湘江子龙于2005-08-27, 0:34:49发表

QUOTE:
原帖由羽扇纶巾于2005-08-26, 7:13:53发表
“的、地、得”怎么会可以通用呢?这三个结构助词是有明确分工的!

1、名词前面有修饰词或者短语(定语)时,结构助词用“的”
2、动词前面有修饰词或者短语(状语)时,结构助词用“地”
3、动词或形容词后面有修饰词或者短语(补语)时,结构助词用“得”

这个也是近代以北京话为基础来确定普通话才明确了这个规则,实际上古代白话文中这三字混用,屡见不鲜,这个也可以不必改动.

对于这一点
我还是不敢苟同啊

因为这一个游戏还是给现代人来玩的
当然应该在每一个小细节都尽善尽美为好啊

尤其是误导当然青少年
这个罪名可是很大的哦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34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4-9-10 04:30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09784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