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YOKO 于 2013-11-25 12:10 发表
三红的这个说法同《明朝那些事儿》是大相径庭啊,你的说法是“踢斛”使米粒之间更加瓷实,也就是一斛米比自然落下的能容纳更多。更进一步的话,我的理解是在“踢斛”之后,允许纳粮人用木条沿斛口履平。——而 ...
刚才找到《明朝那些事》中的相关章节看了看,显然是错误的。
当年明月在这里想当然了。
1、当年明月说:“百姓交纳粮食的时候,官府是用斛来装的,百姓将粮食放进斛里,再称重”。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交税粮时只量容积,不称重。如果要称重,直接过秤就是,何必还要先放进斛斗。这是他不清楚税制造成的。
2、当年明月说:“谷堆要按尖堆型装起来,会有一部分超出斛壁”。这更加错误了,用斛量粮食时,必然是要和斛壁齐平的,这样才能有标准。否则高出的话,你说高多少合适?这么以来就没有了个标准,也就丧失了斛斗作为量器的意义。这显然是因为当年明月没见过斛斗,不了解古代量器使用方法造成的。
3、当年明月说:“在交粮这一天,官吏们准备好,一旦斛已经装满,便凝神屏气,闭目深思,然后气沉丹田,大喝一声,部分人加十米助跑,冲到斛前,拼命一踹”。这基本是搞笑了。可谓是贻笑大方。
先要搞清楚斛斗有多大。根据研究,明代1升大约相当于今天1035立方厘米,——换言之,基本上明代1升≈1公升。1斛=5斗,1斗=10升,也就是说,明代1斛就大约等于现代50公升。也就是0.05立方米。
这么大的斗,能装多重的粮食呢?小麦容重大约是750g/l(三等小麦,现在储备小麦必须二等以上,也就是770g/l,不过估计古代税粮的质量达不到这个要求,姑且用三等算),稻谷容重大约在600g/l。那么明代1斛三等小麦,也就是37.5kg,装稻谷是30kg。这么一点重量的粮食,真要“气沉丹田、助跑十米、拼命一踹”,恐怕把那点斛斗早踢翻了。
4、当年明月说:“这就是淋尖踢斛,踢出的部分就是所谓粮食运输中的损耗,这部分就成为官吏的合法收入”。这也是错误的。因为淋尖、踢斛都是明律中明令禁止的,在《大诰》、《大明会典》、以及《明实录》中都严厉禁止,绝不是合法收入。
所以,当年明月说的这东西,千万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