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究竟符不符合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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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09:3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0-2-9 20:33 发表
感觉韩信和李靖同为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但两者之间还有很大区别的。

韩信一举攻下七十余城,结果韩信险些构成三足鼎立的局面,韩信占据齐国要求封假齐王,韩信的倾向决定整个楚汉战争的结局,所以最终成为刘邦的心腹大患,况且齐王田广已经愿意归降,与留个后患韩信,不如留下胆小的田广。

李靖就不同了帅兵远赴突厥,不管李靖如何胜利,获得多少战利品,他的将士终究难舍故土,即便李靖手握雄兵也无法在塞北立足,更没有重要的战争资源人口,所以李靖无论怎样都要回归强大的唐朝,根本没有另立山头的资本。

韩信和李靖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所处的社会背景不同,制度不同,思想不同。

楚汉之时,当时社会的主流思想是封建制,所以当时大将据地封建称王,那是极其正常的。如武臣为陈涉部将,自立为赵王,韩广为武臣部将,自立为燕王。所以韩信请求立为假齐王,明显还是对刘邦有香火之情的。

刘邦要建立集权的帝国,则必须要消除封建制,表现在政治上,则是消除异姓诸侯。所以韩信、彭越、英布等人的覆灭,实则与刘邦的个人恩怨没有多大关系,也和听话不听话没有关系。是因为他们的存在阻碍了汉帝国集权制度的形成。

至于李靖,就算再给他十个胆子,他也没有本事对唐帝国的根本制度造成一丝一毫的动摇。

所以,从地位上而言,韩信和刘邦是对等的,而李靖仅仅是唐太宗的一个家奴而已。这就是造成他们不同命运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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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1 20:5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hahaku719 于 2010-2-11 20:46 发表
中国历来就没有法治的基础,“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合法但不合中国的道,不合中国的理,更违背中国的统治基础。

孙子兵法“道、天、地、将、法”的排序很正确,法排在“道”和“人(将)”的后面,在最后一位。

真是岂有此理。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谁说不合中国的道?不合中国的理?违背中国的统治基础?

那是中国先人智慧结晶,到头来不合中国的道了?孙子泉下有知,恐怕会被笑得再死一次。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那是封建时代的道理,在孙子所处时代,当然合理合法。至于到专制时代如何,对不起,孙子是军事家,不是算命先生,他不知道500年之后的时期。

此外,“道天地将法”之“法”,谁告诉您是法律之“法”的?

孙子解释的明白: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如果这个还不明白,那曹操注应该很清楚了:“曲制者,部曲、旗帜、金鼓之制也。官者,五官之分也。道者,粮路也。主用者,主军费用也”,一言以蔽之,“道天地将法”之“法”,就是部队编制和后勤。您把它当成法律,岂不是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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