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密林繁星 于 2006-5-25 14:39 发表
如果1.6M的棍子遇到3.3M的长枪,怎么打?
这个未免有点武断吧。如果真是这样,那兵器之中就只有长兵器,没有短兵器了。如果说秦明的狼牙棒只有一米六,那双手握棒,左右手之间距离约0.6米,马鞍到自己的马鼻子算是0.6米吧,从敌的马鼻子到敌人的身体,也算是0.6米吧,加起来足有1.8米,那1.6米的棒子根本够不到。如果秦明凭着那么一根短棒子也能当个马上大将的话,那要么他的对手全部浪得虚名,要么,就是全部从侧面击杀敌人的。不过,这个可能性应该不大。而且,小说中好象有说秦明多次用狼牙棒击打对方马脚的(如果是我记错的话,请勿怪罪,无视之可也),如果是真的,那么这棒更不可能太短了。随便百度了一下,似乎也有两米长的狼牙棒。
不过,单以兵器长短论武功高低,是不是太片面了呢?毕竟双方交手,是很要看“格”的。有的时候,甲输给乙,未必是甲的功夫比乙差,很有可能是乙的“格”就是吃住了甲的“格”。
说些题外的,但是可以体现出“格”的重要性的东东。这个现象在拳击坛上常常能看见。当年拳王阿里VS剃刀费利莎,苦战三场(每场15回合)才战得了2:1。但是当他与科曼放对的时候,第七个回合就把科曼撂倒了。然而,当科曼VS剃刀的时候,在第二个回合就把剃刀打得满场飞。从这个例子就可以看出,排定武力的高低,单看与同一对手的比拼结果,未必准确的。光看兵器长短,则更加偏颇了。
为什么秦明20回合被史文恭完败,我的结论:第一、就是秦明的“格”被吃住了。第二、也就是楼上好些朋友说过的,为了增加后面情节的张力而设计的小说写作手法。既然擒获史文恭的人就可以坐第一把交椅,那这史文恭的功夫总不能太菜了吧?秦明,作为山上第四第五高手,被牺牲了用来衬托一下也是说得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