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欣如★于2005-01-05, 7:10:21发表
我不到十三岁就跟一个男生一起离家出走了,他丢下了工作,我丢下了学校和家。我们一起跑到好远好远的地方,吃了好多好多的苦,经历了这样那样的事。
你能相信吗?因为我害得一名开了私人诊所的医生丢了资格证书,我差点害得他上法庭成为被告。
当然了,现在的我已经回家了,回到家里重新当个乖乖女。“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过去”,留下的东西仅仅是回忆而已了。
我不知道我们两个谁该恨谁,我只知道过去的已经过去了,现在的我是一个十七岁还要在初三念的傻丫头而已。
不知楼主有此经历还口无遮拦的乱称乎,先道歉一下。其实这种事说不上谁对谁错,起码当初你们两个都是真心的而不是有人别具用心的,要说错只能是怪年少轻狂和过早的开展了一场注定要遭人非议的恋情,真爱原本无罪只是这种事不能建立在空想的沙漠上的,既然楼主已经回到从前和打算忘记前尘,那就不要在在这个问题上追究对与错,是与非了,大家都未真正成熟,过去的一切即无法回头也无法挽留,你还是做你所说的小女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