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套看完了,回來講講這個工人,蔡成功,山水集團三方紛爭
事實部分:
1. 大風廠的地在蔡成功抵押的時候值非常少的錢,是後來才升值的,這段劇情在蔡成功剛被抓進去時有首次交待,再來在高,祁,丁三個人回憶裡有二次交待
2. 工人分成兩種,純工人,還有一種是工人小股東
3. 純工人要求要下崗安置費(這點有小BUG,按理說私企沒這個,應該是勞動合同補償款),工人小股東要求要A下崗安置費+B股權按10億結算+C新廠房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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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部分
1. 蔡成功和山水集團都不對,但不代表工人小股東沒問題,整套劇從頭到尾工人小股東都是偉光正,私以為經不起推敲
2. 神州兄旁邊一帖講過,股權跟新場地是矛盾的,拿了C就不能拿B,工人小股東的三樣訴求有問題
3. 三年前(劇情有交待,大意說蔡借錢時是2012年)大風廠要靠借錢度日時,工人小股東就有問題了,廠裡資金連續三四年都有問題,全靠大股東蔡一個人用個人名義借高利貸,工人小股東一點責任都不承擔,這點本身就有問題,但電視劇輕輕就帶過了
這裡編劇有問題,顯得故事不現實,按理說如果工人小股東當時承擔了資金責任,後面的爭執理據就充分了,反之工人小股東當時如果表示承擔不了資金責任,那自然就會放棄股權,也不會有爾後的故事
這點編輯意淫了一個很怪的現實,企業缺錢時工人小股東不用給錢,也沒人找他們要錢,也沒有提出變賣之類的方案,居然就沉默了!
然後事隔N年地炒賣到高價了,工人小股東又跳出來了
4. A下崗安置費問題也有毛病,不考慮大股東(破產的蔡成功/山水集團)的份額(這部分政府願意墊付了),4500萬下崗安置費的40%工人小股東沒啥理由逃避了,股東權益應該是低於勞工權益的,換句話說如果企業財產尚未清算,而工人的勞動補償仍未有著落時,股東是有責任先墊付這部分的
假設按大風廠1000個工人(設600個純工人,400個工人小股東佔大風廠40%股權),每人安置費2萬來算
那600個純工人可以領2萬安置費,400個工人小股東應該是只能領1萬的,這400個工人未領的400萬本來就應該讓這400個工人小股東自己掏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7-6-15 13: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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