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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校尉 |
级别 | 征南将军 |
功绩 | 44 |
帖子 | 4434 |
编号 | 498420 |
注册 | 2014-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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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斑鸠凉 于 2023-12-23 17:25 发表
1.上法庭,控辩双方都有权提交证据。交警能处理的,就不用上法庭了
2.交强险理赔是区分责任的,像黄这样逆行违规撞死人,不会全额赔付的。所以之前谈的是50万,结果只赔11万,剩下的钱黄就不想出,也没有现钱。赵勇找她理论时,黄希望赵勇不要揪着她逆行不放,这样保险公司才能多赔钱。赵本来就觉得只赔钱便宜她了,还要来这套。于是两人吵起来,被赵录音。
应该说黄主要是天真幼稚,加一点傲慢。然而傲慢罪是七宗罪里最重的。
3.艳阳对中国这样的古文化漫长的国家不太了解呢,《礼记.檀弓》里面,孔子主张“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并提出仇人“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在市朝里遇见,不回家抄兵器就动手。《旧约》里面也说“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秦代以前古文明的律法精神大抵如此。西方基督教兴起后宣扬悔罪宽恕,中国还是延续了“血债血偿”的思路。这就是于欢们的思路
在这个基础上,艳阳一直不理解群众为什么敢于叫嚷收拾资本家,而自己不怕被罚。因为在“以牙还牙”的对等原则之下,资本家被罚得惨,群众被罚得轻,所以他们不怕。赵勇这个案例也是一样的,赵父违规穿行,罚多少?500元封顶吧。那黄撞死人该罚多少?这是有账算的。所以群众理直气壮地要为自己讨还公道 1. 交通意外很多時候輕證據,而重協商,上面我有很長的論述了
總得來說這套方式正常情況是合適的,因為大多數情況是財物定額損失,財物損失按民事協商省時省力是沒錯的
但是遇到涉及生命,或傷者急速惡化這個情況,這套機制會造就很大的不公平,這是我的觀點
您如果對此觀點持不同意見,可以就詳細的116樓來交流,不用在這裡列點簡答
2. 放剪接過的錄音本身就是有問題的,近年來比較有道理一些的維權一般公佈的錄音錄像都會放佈兩套
一套是完整版,另一套是UP主剪選版,這樣相對合理
交強險和商業險理賠是不是分責任這點我倒是不太熟悉,我甚至沒思考過這個問題
印象中沒有過分大的過錯(比如酒駕,無照駕駛),應該是不追究車主過失責任的
不然開車在路上被人影響了一下方向盤歪了一下馬上保險就脫保了要我掏錢,那我投保幹嘛
我上網搜了一下,沒找到您這個看法的支持,甚至說車主全責而不用掏錢的情況也比比皆是啊
車主無責就不涉賠償了,而車主有責保險又只作部分賠債,那這保險甚麼時候才能用到全額?
3. 以趙父這個案子看,交通事故定雙方37開,而黃承擔的金額是200萬
那趙家承擔的大致就是100萬,故趙家的定損在約300萬
趙家這裡顯然是被"罰"了100萬,但趙家的100萬沒有實掏,可能是以趙勇自己護理抵護理費,或者護理不足趙父受疼痛折磨,或者生命為代價支付的
有一說一,趙家被"罰"的也很慘
我還是覺得您這樓的解釋不夠完整,畢竟這個狐疑我已經思考了很多年仍得不出來答案
您如果自信能解釋清楚,不妨再解釋完整一些
我的問題是,中國人是不是普遍信仰(在道理上)只要願意伏法,違法是可以接受的?
這裡我覺得網友的三觀經常似是而非,一時說行一時又說不行
我基本上觀察社會新聞多年一直對社會抱持悲觀態度
我覺得大抵人們還是抱持有法制而無法治,相信法律是一種國家機器暴力背書維持和諧的工具這種基調
而所以只要有足夠高的技術,或者一往無前的勇氣,法律就是個屁
但面對黑社會,或者老賴寧死不還錢,他們最終也就在邏輯上繞不出去了,而就像您說的,終極解決方案就是捨卻一條命,把對方捅了
------很多人引用楊佳的:你不給我一個說法,那我就給你一個說法
本質上很多社會新聞給我的結論都是社會還是走叢林法則,文明法治講來講去還是按捺不住想捅人
趙做錯,趙認罰,別人做錯,他要人家按對了來做,人家寧坐牢不掏錢行不行?不行
不行怎麼辦呢,趙去捅人貝,這就是你給的終極方案
那如果黃寧捅人也不賠錢,你又覺得是否可行呢?
我一直說論壇討論應該有一個基本的道德基調就是這樣,所有問題談到最後都可以是變討論誰的刀法更好
很沒意思
4. 以牙還牙的對等原則下群眾受傷的情況也很多
比如放債的可以是小混混之流的,你不還錢,他上門跟你強行一換一了
你也討不了好
大部分守法"群眾"很多時候並不是社會最底層
社會逐漸複雜下去每一個行當最終都會市場化,專業化
有錢人可以把債權打包,分拆,轉賣
最終所有的衝突都會有一個所在階層恰好跟你差不多的人來跟你拉扯,讓你一換一也不是,不換也不是
群眾總覺得光腳不怕穿鞋,試圖把社會弄成無秩序自己就能成贏家,這種思路是大傻子思路
在網上被嘲諷過無數次了,你正常社會是LOSER,到了亂世,很多時候你直接就是兩腳羊了
總想著自己是朱元璋,劉邦?
5. 從于歡到趙勇兩個中國年輕人的案子
我的觀點一向都是抱持不站隊,觀望並同情的態度的
我沒辦法去反對他們,或者支持他們
從于歡案看,如果辱母是可以捅人的,那暴力要債很多時候也能自圓其說
那終究是于歡物理上能不能打贏的問題,那次只是說幸好一群小混混烏合之眾罷了
如果真的混進去幾個亡命之徒,于歡武力並不足控場
這裡看不出誰對誰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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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勇也差不多
如果他不能在交通事故上自圓其說,把整個事故的責任有一個完整的說法
單純強調反正法律是"保護行人"的,黃就得賠錢
那黃不賠錢時,趙也應該承認法院"保護"老賴這個現象,而不能交通事故時談法院至上,到了老賴案時又談法院不作為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3-12-24 12: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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