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我确定了强弱的,都是有依据的,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比97的高0.01;而按兄的思想,97.01和96.99是无区别的。我不可能和兄殊途同归。
兄可以说,我也可以这么说:凡是我确定了强弱的,也都是有依据的,包括97.01比97的高0.01。不知道为什么兄会说我的思想中97.01和96.99是无区别的,无区别还写成这样的数字干嘛?
兄可能不承认,不过我到目前为止,还是认为是殊途同归的。
如果这个都不是常理,那么颜良击败徐晃,怎么能得出颜良武力高于徐晃,呵呵!
汗,任何一句话都有其适用范围的好哇。
牛顿力学在我们身边的宏观现象中是常理,但是在爱因斯坦的眼中就肯定不是常理。同样的,武力高的能赢武力低的,在颜良徐晃那种程度的武力差距阶段是常理,在马超张飞这种程度的武力差距阶段就不是常理。
我以为我们一直在讨论的是后者,即马超张飞这种程度的武力差距,兄怎么突然抛出颜良徐晃这两个名字了呢?
就算兄不将这一点看做常理也不要紧,我感觉这应该并不影响我们对结论的判断。现在,无论兄举出多少种,上风却赢不得的情形,只要能够证明马超就是属于这种情形,那么就可以证明我的结论错了。
是这样吗?我为什么要证明马超是属于这种情况?
我前面已经说了,只要你承认我举出的情况是可能存在的,就说明你的武力高的必然能赢武力低的这条武评理论有疑问,那么有疑问的理论得出的结论自然也是有疑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