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30 12:59 发表
1. 首先這個報道難度很低,要講清楚,字數大概20字不到,閱讀一下交警事故書花30分鐘
基本來個有點文化的都能辦到
2. 再者賠錢和事故必須一起報導,這是不能拆開的,"不知道啥無故的賠錢"這讀者聽起來都不對
3. 最後就是報導有點失實了,能聽懂的人太少,而且文意有誤導了,把主次責的報導得像全責一樣
這就像瞎子摸象了,說大象像根柱子,局部上講,你沒毛病,整體上看,你不適合當記者
所以说报道不够详尽。
但经过也交待了。司机逆行撞自行车。有判决书做证,没问题,法院判赔80+万,没问题,老赖不还,没问题,这就是一个及格的新闻啊。误导在哪里?
象你引用那个,那才是误导。
2015年10月6日10时20分许,在唐丰路上,被告黄淑芬驾驶机动车由南向北行进(无逆行,正常行驶)遇到原告赵香斌驾驶非机动车由东向西(横穿马路,判决并未提及是否有人行横道线,根据责任判定,可以肯定不在人行横道)行驶,黄淑芬躲闪不及车的左前侧撞到了赵香斌非机动车的左后侧,之后导致赵香斌受重伤。
根据责任的划分,黄淑芬主责,赵香斌次责。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可黄淑芬承担70%责任,赵香斌承担30%责任。
把逆行给藏起来了。
说逆行,没交待上面信息,不影响结论,只是不够详尽。但你交待了上面的信息,不提逆行,这影响结论了,这叫误导。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3:0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