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60 58642modemeng 的帖子
這麼說吧,小區新建設施這個問題上,基本上都是很老舊的小區
產權多多少少都有些許不清晰
高層要蓋電梯也是大家統一意見簽個名就完事了
低層要是提出圈個院子,你又扯開發商產權甚麼事,將心比心,要我肯定很著急
那你高層蓋電梯怎麼不徵求開發商綠地產權的同意?
基本上調解過程就是樓上和樓下,沒有開發商甚麼事,很多是以前的單位房,或者公務員國企工人宿舍之類的
也沒有很正規的業委會甚麼的,更多是自治,或者社區居委會管理
基本上違建或者院子,新蓋電梯這種事務都是交給鎮級或者區級政府自己特事特辦的
樓下想蓋一個小院子,如果沒佔用小區以外的公共道路,而全樓同意,區級政府居委會都同意
我認為這個在法律(這裡更應該說政策)原則上並不是甚麼不可容忍的問題
法律大原則上沒有涉及侵害第三方,只是小區內部的問題,我認為不應該強勢界入執法說對與錯
我認為58兄在引用政策的時候有一點過於激進了,民權民法層面上共識是很重要的
58兄引用的法律更多是解釋私人偷偷加蓋,強行侵害鄰里生活面積的問題
比如北京清除違建跨院等
社區要處理貧困小區安電梯這個問題我認為總得來說是利民千秋的事
畢竟從大局上看,不是每個公民都可以輕鬆換電梯房的
既然要解決這個問題,那勢必會有一個免費解決1樓問題的方案
那政策上自然就是考慮全民如何解決,而不是有錢的高層如何解決
補錢對大家都好,但沒錢怎麼辦
是不是一定要在停工和強行侵害兩個選擇挑一個,私以為不然
社區顯然在安裝電梯事宜上是可以開政策綠燈的
而小區居民為了自己的方便,或者感激1樓的支持,投桃報李也主動讓出一塊面積
這是不補錢而大家都共贏的方式
從法律原理上來說,我不認為應該粗暴地視作"非法,無操作,不可取"的方案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1-3-18 14: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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