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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校尉 |
级别 | 后将军 |
功绩 | 15 |
帖子 | 1497 |
编号 | 499599 |
注册 | 2014-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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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tcn 于 2017-8-4 10:24 发表
菜单上没有“那只虾”的总价。顾客“主动看菜单”也看不到这个虾的钱数。
顾客在确认成交之前有权利知道“那只虾”的总价。这个权利不能被侵犯。 顧客有權利可以問啊,所有價格顧客都有權利可以知道,但顧客如果抱著掩耳盜鈴的心態不問,不調查,客觀上而言顧客肯定都是"不知道","被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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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論事而言,這個顧客沒有任何主動,他甚至連店內標價也沒看,就一心認定了就是70元
說他有主動看而神聖權利被侵犯,我真心看不到
就他而言,這個地是洗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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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有主動確認價格的,有明確提出詢問的,提出試稱一下,這些人的地是可以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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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面愛講誠信,講誠信是好事
從誠信這立場來看這個顧客顯然就沒誠信了
行動上是不確認價格就點了龍蝦
嘴裡說著是我有權先確認價格再點
言行不一,這算甚麼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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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社會,契約精神最重要的一點就是
如果意思不明朗,有歧義,那就要用對"提出者不利"的理解來履行
比如有張合同說賣方供應豆腐一塊兩塊,意思是每件豆腐0.5元,還是每件豆腐2元呢?
這時就是誰寫的合同,板子就打在誰身上
如果是採購方寫的合同,那豆腐就按每件2元算
反之就按每件0.5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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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青島38大蝦事件為什麼責任該由店家負呢,因為大蝦的價格標示不清,很含糊地標了38元,吃的人也不明白是一份還是一隻
這個往惡裡說,是商家有意圖打這個擦邊球,往善裡說,是商家疏忽了
所以這個責任應該由商家負責,你不說清楚一份還是一隻,那就只能按1份付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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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龍蝦這個道理一樣,商家已經把單價和公平秤放出來了
顧客可以先秤再買,也可以不秤直接買,可以知道單價,也可以不知道單價
商家的合同沒有任何含糊之處
反倒是顧客自己點的動作有歧義,明明是確認買了,又反口說我沒有確認
這個歧義動作責任只能作出"對顧客不利"的方式來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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