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外援入籍”,到底是绿卡还是加入中国国籍!??, 这是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性别:未知-离线 橙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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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9-9-24 13:43 发表
1.你说的自然法是哪一国的自然法?中国有哪些法律讲自然法了?

2.战争时期是我比较向往的乱世出英雄,虽然有风险,但好过一辈子沉沦基层。即便不得已逃难,情况改善之后还是要回来的,不会因此就加入外国国籍。当然,你说我这样的人很少我也不否认。

回到你提出的问题,大众如何爱国?大众时时刻刻都在为国做贡献,国家本身就是因此而存在的。你说爱国应该从我做起这点我,但是对于众多爱国热情比较低的群众来说,如果他们周围的成功人士如果纷纷移居国外,或者赴美生子,对他们的爱国心无疑是有影响的。培养真诚爱国心本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周围的人还纷纷施加负面影响,你说这种事情需不需要加以限制。

至于你说爱国的标准是什么,我认为可以分两个阶段。初级的就是喜欢本国的优点,美好的东西。高级的就是尽心尽力改善本国的缺点,不完善的地方。对于真诚爱国的人来说,这两个阶段都有体现,即便只是一个自干五。但是移民出去的人,第二点是做不到的。因此我认为既然做不到爱国的高级形式,就不要高调宣扬自己如何爱国。就像一个残疾人拼命要展示自己的矫健一样,这种做法必然会招到人们的嘲讽。

4.1 你说卖国贼是窃取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去交换利益,那么所谓的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不属于自己,那么又属于什么人?属于全民的共同利益吗?这些问题先澄清一下。

4.2 天天想方设法吃低保不干活的人,自己的缺陷都不能解决,何况国家的缺陷,按我的定义不属于爱国的高级阶段。所以我同样反对骗低保的人高调爱国,这样的行为同样会招来别人的嘲讽。

4.3 买外国货我说了,要看贸易出超入超的情况,特朗普上台来就极力解决中美贸易逆差的问题。移民同理,中国基本是不开放入籍的,那么移民出去的就是单纯的贸易逆差。这个问题即便没有严重到要解决,至少也不会提倡鼓励。因此你说的并不成立。

5.邵逸夫作为英国爵士,到中国来搞慈善是欢迎的,慈善是无国界的。但非要说此举是多么纯粹的爱国心驱使的,我认为不妥。就像《出埃及》里面,以色列人一边拜上帝,一边又拜金牛一样。英国如果与中国交恶,比如制裁华为,香港这些事情,邵逸夫能不能做到无视英国继续他的“爱国”行动?如果做不到,高调爱国岂不是自己打脸(低调则没有这种担忧)。就像公主当年,有人问她中国与澳大利亚交恶她站哪边?她回答说中国与澳大利亚不会冲突。而前两年中国与澳大利亚在南海以及操纵国内选举的事情上就是冲突了,公主如果在是不是自己打脸?

1. 移民從法律上來說是合法的,從哲學(自然法)本質上來說也沒毛病
移民是人權,反過來說抵制移民是抵制人權,這點我認為很好證明,您這樣質問法,是希望我說明法律,還是哲學?
我不覺得這點有異議,反倒是您希望解釋個啥?移民不是人權?移民是犯罪行為?移民是特權行為?抵制有理?

我想像不出移民即人權以外的其它可能性
有的時候你質問我一些我覺得很明顯沒有別的可能性的答案,又不給出你個人的思路,我會覺得很困惑,您希望表達啥?

2. 從國家層面來說人民和國家應該是良性互動
單方面大範圍的犧牲,比如扛炸藥包,是難能可貴,但卻不能持久的

要國家無窮盡地為人民付出沒道理,要人民為國家無窮盡地付出(用道德或者強權限制移民)也沒道理
國家本身是一個虛無概念,實際意義就是一群人作為一個集合體

要加入一個集體的榮耀是甚麼呢?就是你的產出大於投入
人人都產出大於投入,那國家就會強大
人人都投入大於產出,那國家就會完蛋

移民的人可能把生命一分為二,
前半生給A集團產出大於投入,後半生給B集團產出大於投入(甚至還能同時給A集團產出大於投入)
這就是好樣的,也是對國家有利的

如果成功人士(也就是產出大於投入的人士)不移民,一直奉獻祖國當然很好
如果成功人士想去異國生活,沒甚麼理由強壓著牛頭不讓走,也沒有甚麼不忠的問題
至於產出沒啥的人士,我覺得最好不要談效忠了,甚至還要硬搞一些忠誠榮光,不好

戰爭時期你逃難去大後方,完事了回來建設中國
那如果有個移民澳州的戰爭時期逃難澳州,完事了也回來建設中國,那你說你忠,澳州的不忠,區別在那兒呢?
就因為你跑難的土地叫中國,所以你天然就高尚了?如果有個炸藥丟下來,你不得以跑出國界了,你就不忠了?

4.1 屬於公權力的東西,比如今天我出賣國家的機密,比如軍事機密,資源機密,
或者我作為官員替國民應承上貢歲幣,換取自己的官運,名氣,地位,那就是賣國賊,漢奸

如果我變賣的是自己的家產,能力,去移民,那就沒漢奸甚麼事了,也沒有過錯

4.2 OK,看來我們的看法有一點共識了,就是我們都認為愛國是有層次的,而具體也要看操守對不對?
那是不是有一個可能性,咱打比方來說一個"特例"吧,你也別抬槓說我講得不真實,就是個特例
我們能不能假設說一個澳籍華人企業家張三,愛中國愛家鄉,出錢出力蓋廠修水利贈醫施藥,提供工作
他的愛國層次應該不低吧,你可以說低於董存瑞之類的,但不能否認他至少是個中游+對吧?

那同樣道理如果村頭有個懶漢,王二,啥都不幹,天天抽煙喝酒睡覺打老婆,偷電線井蓋,搞得村子天天停電堵路
這哥肯定談不上愛國了,甚至有點誤國,對不對?

那既然理論上存在特例,張三比王二愛國
那是不是可以反證說樓頂的公理-----移民的就(相對不移民的)不愛國是一種非100%正確的場景?

那最終我們是不是還得下一個結論:愛不愛國得看行為,不能看國籍

4.3 一個移民老百姓出國,比方說最惡劣的,出國去美國吧
他如果沒參軍直接拿M4A1對中國人突突,或者當美國科學家,政客之類的
只是作為一個平頭老百姓能傷害國家甚麼利益呢?
工作給美帝壯大?
在美國投資給美帝壯大?

我認為是沒有傷害的

最低檔的標準來說,可能就是打一份工,給公司奉獻了1000美刀的勞動,然後月薪800美刀,又用這800美刀去買一些牛油麵包罷了這裡實際意義就是說給美國消費800美刀是一種過錯了?

那郭美美之流的如果沒出國,買名牌包包和IPHONE每月平均下來也消費了800美刀
那是不是也是過錯呢?

如果有個人沒移民,但每年固定去美國豪賭兩次,旅遊兩次,平均也有800美刀,
那是不是也有過錯?

如果移民是種錯,那我們有必要劃上一條賣國警告線了
年消費某國貨N元以上給予民眾責難的懲罰
年出國消費N元以上給予民眾責難的懲罰

如果這也不罰,那也不罰,偏偏挑移民的來罰,是不是不太像話?

再反過來說,如果移民去美國的哥不但沒在美國消費,而且還大量賺取美金,在美國消費中國貨,或者回頭投資中國
那他就直接是曲線救國了,你是不是得回頭記他一功呢?
總不能說有錯你罵,有功你不賞吧

5. OK,那邵逸夫改口這麼說:
"我沒資格愛中國,我只是無國界慈善主要集中人為挑選支持中國
挑選中國,是我的主觀意願,至於為什麼我有這個主觀意願呢
因為我青少年時間成長在中國,我個人主觀上樂於看到中國強大"

這麼說總可以了吧?句句都是實話,沒有任何政治上的語病

但這麼說,跟他直接說"我愛中國"有啥區別?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19-9-24 14: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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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4 15:0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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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慕容泪☆ 于 2019-9-24 13:57 发表

好吧,因为引用你的篇幅太长,影响阅读,饿不太喜欢,你提的要求饿可以接受。
不过因为你说的问题很多可以围绕一个中心意思解释,3点都穿插同一个问题,饿的思路跟你不同,如果饿123续点解释,就会掉进你挖的坑。

1、高不高尚,没有谁有权要求谁必须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但有权告诉他们不能违法。你看红字,饿有说过吗?饿根本没有提到“高尚”二字,是你自己想象的,饿不接受你的无中生有。饿的意思就是不论做哪国的公民,能遵守本国的法律义务就是对的。有的国家的法律可能违背人性,别人看来不人道,不高尚,但引用苏格拉底的思想“恶法也必须遵守”,遵守恶法的人不高尚,但他是没过错的。如果你觉得某个国家的某个法律不高尚,在移民前你不同意这点,但还是入籍并遵守了,那最好不要自诩高尚,包括饿自己。所以,饿说的“对”不代表高尚,饿希望的生存法则的就是不要做错事。也许饿就是你眼中所说的“顺民”,你要看不起,随便,但饿生活中如有不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饿是会发牢骚和喷的,至少现在饿没有遇到因为国家政策而活不下去的事。


平民也是一样,不入仕同样会出现各为其主的情况,刚才提到的英联邦国家,你不是英联邦国家公民,以各种理由诋毁英王室是无罪的,但你跟英联邦国家公民说的时候,他们就有奋起反抗的义务。同样,外国人说要让西藏新疆台湾独立,给他们自由云云,他们说无罪,甚至在他们国内组织分裂活动,中国人也是有义务反击,至少要抵制的,你行动上可以无动于衷,但人家问起的时候你应该表明立场。这就是“各为其主”在平民的表现。也举个轻微点的例子,08年奥运会的时候,布泽尔、德隆威廉伍斯、基里连科都是犹化爵士的队友,闭幕式上他们三哥们也高兴合影,感情很好。但基里年科代表俄罗斯,其他二人代表美国,如果俄罗斯和美国比赛,他们三人就不能客气,不能因为对方是好友就手下留情,这也是一种“各为其主”。

最后一次请你别再扯外国货问题了,提外国货的不是我,而是其他网友。抵不抵制外国货要看国家政策,国家发声倡仪了或立法了就应该执行,这点饿已经说了三遍。王力宏的事同样,美国领导人恨透华为,国家倡议甚至立法抵制华为,王力宏的确不能为华为做广告,卖其他美国人不恨的中国产品就可以。我们要不要抵制苹果?我们国家没倡议没立法,你喜欢苹果仍可以买。反过来,美国有些州和加拿大,大麻是合法的,但中国零容忍毒品,中国籍明星公然卖大麻广告,就算他们在国外卖,他们把广告视频传播进来就是犯罪,这没得说。站在美国国度来看,美国恨华为不亚于中国人恨毒品,换位思考是成立的。再反复重申一点,饿没说谁高尚,从来没有,只有说谁做得对,或错,包括饿自己,这是客观的,你一再的提什么谁高尚谁低,如再对人不对事饿觉得可以认为你是一种挑衅。

再说战争吧,刚才说了,战争是要考虑极端情况的,你不太了解战争,战争与武装冲突不是一个概念。一旦战争打起来,尤其是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状态,一般国家都是全国动员,谁都不能躲起来的,你可以看一战二战,国家机器基本上都极限利用公民。如果你先入为主的认为,战争就是军人在打仗,跟大部分老百姓没关系,那饿可以说你太天真了。美国这样基本上战争不在本土进行的,还可以稍为享受一下外边士兵在战争,本土还歌舞升平,尽管如此,二战、越战打到最后阶段,国内公民的生活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厌战情绪都很重。有些国家,例如欧洲大陆国家,彼此接壤,没所谓后方,一打就是全民动员,全民皆兵,一切为战争服务,这是没得说的,除非国家领导层宣布投降或战争结束,一天国家领导没宣布,一天你就得听从指挥。二战末期日本曾抛出“一亿玉碎”计划,日本人拼死抵抗在法律上就是对的,但是当天皇都投降了还在打,这些日本人对于本国来说就是罪犯。有些国家和民族是宁灭族不投降,例如15世纪南美一些部落,有些国家是没打就投降,名曰人道主义,你不能以你的价值观去衡量他们,不能指责人家愚昧,这是他们的自由选择,要尊重,如你想加入他们时就应按人家的价值观和规矩办事。

而你提到的海外捐钱的事,抗战时的爱国华侨捐钱捐物,包括一些南侨机工,他们大多还是中华民国或有些是清朝国籍的,有国籍就可以在国家危难的时候发动,这是很大的区别。饿在第一帖提到的1955年之后国家一般鼓励获得海外居留权的华侨加入当地国籍,只鼓励个别人归国。一旦以后爆发战争,当地华人就没有效忠祖国的义务了,其实这种政策是很识大体的,意思是不想再为难海外同胞,也有“各为其主”的意思,其实是告诉海外华人,我们战争的时候你帮自己的国家就好了,不用你操心。

2、关于“效忠”,饿不用你扫盲,而是可以肯定你的理解是局限的。
“效忠”对象于各个国家的定义是不同,会导致“效忠”一词的定义也不同。
刚才英联邦国家的公民说了,要效忠英王室,泰国公民要效忠泰王,有的伊斯兰国家的公民要效忠真主,这些是有具体对象的,按你的解释也说得通。但有些国家不是,要效忠本国人民,要效忠自由民主什么的,这些的效忠对象就比较抽象,具体实施并表现起来也会不同。例如有些伊斯兰国家,你不信真主就是犯罪。再如美国,效忠自由,如果你看到政府、恶霸或某些利益集团等欺压人,你不反抗不抵制,也就是你说的“顺民”,那是应该被骂或者是应该被看不起的,但这不是违法犯罪,而是一种精神文化上的制裁。而中国不是,反正正反翻译就是“效忠人民”,它的实施就很简单,你这未严重犯罪、未蓄意破坏过国家建设,未曾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反叛过国家,简单来说就是平时你不添乱,被入侵时不当汉奸就可以默认你是效忠着人民,一旦犯了就不是。而有的国家的效忠对象也弱化成公民义务等等。所以,你把效忠简单理解成一般卖命效力的那种意思,饿不说你错,而是你的理解有局限性。


3、这个帖子本是中超外援的技术咨询贴。
为什么不够格,饿记得饿已经将理由说了三遍。反反复复跟你阐述你就是听不进,选择性无视,看来没必要讨论下去了。反正饿已经从其他回复中得到了本想知道的答案,结果是还好。
不过你还真说对了,饿是没资格评价这些外援够不够格,国家领导人有资格就行了。但饿主观分析后仍然认为他们不够格,饿有表达这一意思的权利,也不违法。
需要纠正一点,按照惯例,因为上面有网友提到的种种证据,目前非中国血统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的确还是一个无法可依的状态,简单来说他们仍然是国家领导人命令的产物,所以不要再为你的“移民自由论”贴金了,移入政策比中国更严更狠的国家多得是。

我可以逐點回答你,從簡單的說起
3.1 法律技術性偏差
從法律上你說無法可依是不正確的,樓上有兩位哥已經給予兩次解釋了
中國身份很難拿(很難拿即是說可以合法拿)已經是一個網絡常識了,幾乎等於說紅燈右轉行人優先是交規常識一樣,網上人人都懂
我在本帖第三樓已經直接回答了,不是無法可依

我就奇了個怪了,這麼常識性的問題,怎麼會有您這種顛覆性的技術性偏差,所以一開始進這帖的的主因在此
第一點的立足點就怪了,但我有一點不確定,你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直到3.2......

3.2 對於治理貪腐的法治見解
你說如果隨便批准移民會導致一些因貪腐而造成的國家傷害,這個看法很好
但是你後續第二個思路就鬧笑話了:為了避免貪腐,現行有法可依而且你主張的做法所有入籍者都由領導人特批

這個任何智商正常的人都聽得懂你弦外之音吧
不禁令人有點懷疑你的動機了對不對?有貪腐的項目這麼多,都給領導人特批?給個位數的領導人特批?
這效率得有多低.....所以你這帖子說沒夾私貨,我是不相信的

我完全理解有的人是民族利益主義者,就是中國有利的一律支持
有的人是公義主義者,對公義有利的一律支持,這些都很好

但您跟論壇有的哥很像,就是假裝成公義主義者的民族利益主義者,
你不旦盲目支持對中國有利的,而且都一定還要給套上一個合理合法的外衣,何必呢?

先有立場,再給理據,而且理據可以配合你的立場,這就需要很高的智商和才華了,
而您,理據配不上立場,國家領導人特批移民以防止貪腐,這話有點污辱大眾智商的意思啊
我建議是你乾脆就別給理據了,直接講立場吧

你就直說:我不喜歡有新移民分福利,我建議用領導人特批來給他們增加審批難度
不就好了,您也不用拿貪腐說事,我也犯不著一直打字跟你解釋

2. 效忠的道德內涵時高時低
從法律角度上來說這帖是沒有人可能挺你的,我想像軒轅找不到第二個人能認為入籍無法可依,治理貪腐要靠領導人特批

所以您這帖只有一個爭議點:道德
法律講完講道德了,你這帖子提到一個很有趣的詞,叫"效忠"
那效忠究竟是甚麼概念?

你大概片面地提了幾點,我再怎麼問,你都肯定不願意將幾點串起一整個面來談的,因為串起來,就鬧笑話了
所以你力爭割裂地看,避免讓壇友太容易看出問題

慕容淚對"效忠"的看法
A. 外籍人民入中籍需要有大功,稱之曰效忠
B. 中國人民效忠不需要有大功,只要正常合理守法即可
C. 移民的前中國人民即便正常合理守法,也不算效忠

說來說去其實也沒問題啊,作為一個屁股至上的人,你這麼說很對,但不用假裝理中客地談效忠
你就直說,我希望外國人入籍的給中國多做貢獻,中國土籍的(特別是我本人)不一定要貢獻,移民的最好都別移民了,有能力有錢的最好留在中國繼續貢獻

你直說你心聲嘛,有這麼心聲是合理的,但給披上一個理論就不恰當了......
因為你對於效忠的門檻時高時低,就像踢足球,你的龍門不斷搬,進不進球都是你自己說了算

對於你自己的效忠要求,你很低,對於移民外面的,很高,對於想移民的,也很高,對於本土公民的,就很低
你這個說法無疑是很有市場的,因為你討好的那群人正好是人數最多的那群人

至於我對事不對人,我是承認的,因為我覺得你這個搬龍門非常喜感
這裡我一直拿"移民的不忠,歸化的不忠,那你怎麼效忠"來開涮,是我不禮貌,但撇除這個不禮貌,我的話沒毛病,
我實際上針對你的那句話意思是說:你對普通公民效忠的門檻太低了

1. 效忠的具體表徵門檻突然又太高
戰爭狀態下非軍事人員能做啥呢?
換句話說普通公民要如何向國家效忠呢?

這就是我一開始回你的帖了
你非要耍個小聰明:不用啊,效忠門檻很低,正常生活就是效忠了

講了好幾天了,現在你改口了,原來效忠是一種公民義務,國民有義務在危難關頭接受國家徵召,不能躲起來,
視男女體質而言,男的可能要上去搬子彈,女的可能要上去造飯,必要時都得赴死,捐身家
你早說這個回答,就沒有後面的事了

一開始我第一次問你,你淚姐能怎麼效忠,你直接說:"若果祖國危難,我會上去造飯,必要時都得赴死,捐身家"就好了
我也犯不著一直諷刺你啥都不做談效忠

OK,你這麼說的話很高尚,你能做到,或者你想這麼做,你也很高尚,那效忠當然很有門檻了
這個前提下如果大多本土國民都有做到,要道德審判歸化的,移民的有道德瑕疵當然就相對合理了
那我不禁就要問第二個問題了,您直接搞這麼一個高標,不移民的能進這門檻的人有多少?
如果像你說的這門檻中國本土人基本人人都做不到,那刁難移民者,也沒有必要了

QUOTE:
原帖由 橙炎陽 于 2019-9-20 15:09 发表

國籍有一個很現實的理由,就是一個人他傾向那一個國家的文化生存方式,就應該給予他移民的權利
在和平年代國與國之間大部分人民事職業不存在衝突問題,所以也不應該存在效忠問題

中國既然存在大量往外的移民同理也應該接納朝內的移民
我理解中國法理上是不禁止移民的,只是實際處理的時候會用行政手法稍為設卡一下

最後給大家引用一下我第一開場三樓的回覆
精簡,有禮,簡單,而不失深度地其實已經表明了這帖一直貫穿的立場了

基本是用一種很客氣隱喻的方式不帶攻擊地包涵了本樓123點
如果淚姐一開場直接針對幾個點解釋一下,後面的事都是多出來的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19-9-24 15: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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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4 15:4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1 橙炎陽 的帖子

1.我不认为移民是人权。国内迁移自由可以说是基本人权,移民出国,则越界了。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保护人权的时候说要支持移民,只有提供政治避难的。那么,和平年代移民出去的属于政治避难吗?

你提不出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只说你感觉哲学上存在“移民人权”这种说法,我认为是没有依据的。

2.第一,移民的人中间有相当比例的人,在青少年时期享用了公立资源,享受了广大国民创造的低廉物价,即国家对个人有投入;而到了他们为国产出的时候,却移民了。所以单纯从收支上来说,移民也是有债务于国家的,而不是你所说的一切都靠自己。你说那种情况仅局限于离群索居于荒野的人。

至于你说逃难出不出国的问题。出国不入籍的称为华侨,还是很多的。归国华侨比入籍华人更爱国,这点你也同意吧?我认为出不出国,在爱国的诚意上是有区别的。我不出国,我的付出就一直在中国;出国了,付出则在国外,与故国无关了。即便后来又回到中国建设,中间也空了一段。而且在空了这段时期,还去爱别国了。以感情为例,两对情侣高中毕业,天各一方读大学,其中一对分手各自重新谈恋爱,另一对始终保持异地恋。后来大学毕业两对都回到故乡工作,分手那对又再次谈恋爱。你能说这两对情侣的感情一样没区别吗?

4.1 既然你说到公权力,那么秦桧、汪精卫等人代表一部分国民,认为金兵、日本打不过,早晚被征服,进而认识别国统治也有别国统治的好,可以借来为我国民所用,改善我国的不足。那么,如此使用公权力有没有问题?虽然客观上也造成了其人官位的上升与巩固。

4.2 爱国有层次,看行为。但外国国籍是一个硬伤,相当于残疾。残疾人即便力气比健全人大,也不能与健全人同场竞技,这是我的观点。

4.3 很简单,我说过和平时期消费外国货是互利的,属于爱国行为。争战时期则不是,这种时期禁运是必然的,而不是你说的毫无限制。另外,本国国民在争战时期遵守本国法律不消费外国产品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外国人怎么办?法律上他应该遵守入籍国的法律,做出对故国不利的事情,比如响应特朗普要求撤资,取消订单。这种情况“爱国”的外国人如何回避?

5.我认为邵逸夫是可以爱中国的,也超出了一般人爱国的初级阶段。慈善也是爱的一种,但与爱国是两码事。日本侵华时期,也有日本人在中国做慈善,就像鸦战以后很多传教士在中国做慈善一样。他们个人对中国是善意的,但他们作为外国人客观上也为自己国家的价值观做了宣传。这种慈善对于国家的维护有善意的一面,也有破坏性的一面,大量“二鬼子”就是从接受敌国慈善开始转变来的。不管哪种爱都是对等的,因此不会毫无代价。因此我的观点是,少量外国慈善应该接受;大量的外国援助,则是对主权有损害的,需要甄别。

PS:这里我想多说一点,爱和“地域”有直接关系,艳阳的讨论给了我这样的启发。爱只有在特定地域才是真正的爱,而不能超越地域,成为一种无国界的东西。一旦爱超出了地域,实际上会变得自我否定。就像外国传教士的爱,传播到了外国,势必改变当地的文化,与当地的传统发生冲突。爱的定义是做对别人最有益的事情,而跨越地域的爱则显得有利有弊,更难以权衡,进而影响了爱本身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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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4 16:1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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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9-9-24 15:46 发表

1.我不认为移民是人权。国内迁移自由可以说是基本人权,移民出国,则越界了。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保护人权的时候说要支持移民,只有提供政治避难的。那么,和平年代移民出去的属于政治避难吗?

你提不出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只说你感觉哲学上存在“移民人权”这种说法,我认为是没有依据的。

2.第一,移民的人中间有相当比例的人,在青少年时期享用了公立资源,享受了广大国民创造的低廉物价,即国家对个人有投入;而到了他们为国产出的时候,却移民了。所以单纯从收支上来说,移民也是有债务于国家的,而不是你所说的一切都靠自己。你说那种情况仅局限于离群索居于荒野的人。

至于你说逃难出不出国的问题。出国不入籍的称为华侨,还是很多的。归国华侨比入籍华人更爱国,这点你也同意吧?我认为出不出国,在爱国的诚意上是有区别的。我不出国,我的付出就一直在中国;出国了,付出则在国外,与故国无关了。即便后来又回到中国建设,中间也空了一段。而且在空了这段时期,还去爱别国了。以感情为例,两对情侣高中毕业,天各一方读大学,其中一对分手各自重新谈恋爱,另一对始终保持异地恋。后来大学毕业两对都回到故乡工作,分手那对又再次谈恋爱。你能说这两对情侣的感情一样没区别吗?

4.1 既然你说到公权力,那么秦桧、汪精卫等人代表一部分国民,认为金兵、日本打不过,早晚被征服,进而认识别国统治也有别国统治的好,可以借来为我国民所用,改善我国的不足。那么,如此使用公权力有没有问题?虽然客观上也造成了其人官位的上升与巩固。

4.2 爱国有层次,看行为。但外国国籍是一个硬伤,相当于残疾。残疾人即便力气比健全人大,也不能与健全人同场竞技,这是我的观点。

4.3 很简单,我说过和平时期消费外国货是互利的,属于爱国行为。争战时期则不是,这种时期禁运是必然的,而不是你说的毫无限制。另外,本国国民在争战时期遵守本国法律不消费外国产品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外国人怎么办?法律上他应该遵守入籍国的法律,做出对故国不利的事情,比如响应特朗普要求撤资,取消订单。这种情况“爱国”的外国人如何回避?

5.我认为邵逸夫是可以爱中国的,也超出了一般人爱国的初级阶段。慈善也是爱的一种,但与爱国是两码事。日本侵华时期,也有日本人在中国做慈善,就像鸦战以后很多传教士在中国做慈善一样。他们个人对中国是善意的,但他们作为外国人客观上也为自己国家的价值观做了宣传。这种慈善对于国家的维护有善意的一面,也有破坏性的一面,大量“二鬼子”就是从接受敌国慈善开始转变来的。不管哪种爱都是对等的,因此不会毫无代价。因此我的观点是,少量外国慈善应该接受;大量的外国援助,则是对主权有损害的,需要甄别。

PS:这里我想多说一点,爱和“地域”有直接关系,艳阳的讨论给了我这样的启发。爱只有在特定地域才是真正的爱,而不能超越地域,成为一种无国界的东西。一旦爱超出了地域,实际上会变得自我否定。就像外国传教士的爱,传播到了外国,势必改变当地的文化,与当地的传统发生冲突。爱的定义是做对别人最有益的事情,而跨越地域的爱则显得有利有弊,更难以权衡,进而影响了爱本身的进一步发展。

1. 說清楚一點,您是說法律不支持遷出的移民?還是說法律不支持遷入的移民?
我們逐個講

一般來說法無禁止即可為,法可為即人權,好比我今天想吃涼皮肉夾饃是我的人權(你意思說這裡用人權不恰當?那沒問題,用自由更恰當?)
你要我找證據聲明人可以吃涼皮肉夾饃的權利,還要給你找一個法條說可以吃,我是肯定找不出來的
但一般來說只要法無禁止,就應該視為人權自由

但沒關係,您先說遷出遷入,我們慢慢聊

2. 從金錢上來看是有短板了,不重複說了,直接上結論吧,
如果用金額上的來往來衡量,本國公民很多都有不愛國行為,移民的也可以有愛國行為

中間空了一段這個很有意思,人家空了一段看你怎麼理解了,不一定是負效應
橫向對比,人家空了一段的沒準比某些公民完整一段的更有貢獻,所以橫向對比說移民低於非移民不妥

你說好,那我們不橫向比,我們自己跟自己比,一個空了一段的張三對比完整的張三是不是一定就貢獻少呢?
也不一定啊,出國鍍真金回頭用更大的力量報效呢?
要是張三空的一段是升華(學了新本事,賺了大錢,找到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人),最終又更加強了奉獻呢?

4.1 有問題,在甚麼地位,向甚麼地位負責,你幹倉庫的,你要問老闆,你幹銀行的,你要問戶主,你幹宰相的,你要問社稷
你違背物主的意願,即便是個好意願,你也是賊

難道說你家房子破了個洞,我去偷了你家的車變賣給你修房頂,我就不是賊了嗎?

4.2 外國層次不一定比不移民的低,例子已經舉到爛掉了
或者我們這麼說,很多本土黨其實挺LOW的,比高,外國的誠然不高,比爛還是可以比比看的
殘疾人沒準能勝過一些死肥宅嘛

4.3 你這問題我覺得沒意思啊,不用怎麼樣.....
如果平時的貢獻已經很大,那禁運了就禁運貝,沒怎麼樣,該幹嘛幹嘛,總不能搞個快艇自己偷運
好比你一個普通公民,你沒能力拿鎗上前線,就是沒能力
反之如果你平時天天大量消費外國貨,去國外旅遊,你關鍵打仗時消停了一下,你就覺得你高尚了?
客觀條件不允許盡忠,那就沒辦法

5. 接不接納邵逸夫慈善另說吧,不開展了,不反對
但至少你認為邵逸夫可以比一般中國民眾更愛中國,更忠於中國就夠了

那同理任何移民者都有潛力可以(甚至已經是)比一般中國民眾更愛中國,更忠於中國
那本帖移民者相對非移民者更不忠論點宣告不成立

公允地說,如果你說移民者在愛國指數上要扣分,可以
但說移民者直接永久低於本土者,不可以

PS,

我來說說我對愛國的看法,愛用地域國籍來限制絕對不可取
愛用貢獻來衡量比地域更為可取,但亦不是絕對衡量因素

我不敢說給一個萬能指標,但我想像最好的指標應該這麼說:
用犧牲(放棄的最高機會成本)來衡量

如果直接英勇就義的----不論甚麼國籍,都肯定是給予最高愛國評價,我不會跟你討論甚麼地域不地域的
如果討論這個,我會很生氣


-----同樣的我之前一直調侃的有錢即愛國,其實也有毛病,
這裡也解釋了富人的愛國捐十萬和中產的愛國捐十萬是不一樣的
富人犧牲的可能是相應的一個晚飯,而中產可能是犧牲了一個彩禮

這裡簡化別的因素,假設其它因素不變,比方說同一個收入,每年都是給中國同樣奉獻(以稅收或勞役或捐助)
如果有更好移民機會的不移民----很愛國(100分)
如果有移民機會馬上跑了-----不太愛國(20分)
如果有移民機會跑了,然後還額外回饋祖國----挺愛的(50分)
如果根本沒有移民機會所以不移民的-----(20分)

你喜歡用男女感情類比也是一樣的
為了老婆放棄很多更好的女人,很忠誠
被勾引跑了,但事後有補償的,不那麼忠誠
直接跑掉,還倒過來傷害老婆,很不忠誠
根本就沒別的女人看上的-----談不上忠不忠誠,至少是不能加分的,如果一個老又醜根本沒別的女人看上,非要說對老婆很忠誠,這不是很噁心嘛
根本就沒別的女人看上的還要天天打老婆,花老婆的錢-----很不忠誠

像您南飛兄目光如炬,對於"犧牲"這點應該是看得很透徹的
對於富人的十萬和中產的十萬含金量不一樣,您發覺得很快

但至於沒有移民機會的本土黨能不能自稱有愛國奉獻呢,或者跟對中國有巨大貢獻,還有一些有移民機會選擇不移民的
含金量也是有區別的,我想像您肯定有發現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19-9-24 16: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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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4 17:0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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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那赞美也就仅限于说说而已,包括他自己在内没人当成洗脑式的教育,和大陆的完全不是一回事,美国就没有教育民众星条旗的名字比你生命更重要,他们还允许你不爱国,只要你不做有危害的事就行,在大陆精日也能被抓,而且已经有因为这个名义被抓的
PS:禁止日德搞的也只是军国主义,不是符合普世价值的爱国

[ 本帖最后由 hhp19910906 于 2019-9-24 17: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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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4 17:3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4 橙炎陽 的帖子

1.法律不支持迁入,因此对迁出也有限制,比如像公主那样一度国籍迁出的不能再度迁入。我国的法律体系跟欧美有很大的不同,民众权利是宪法规定了才有,公权力是“法无禁止”则有,与欧美正好相反。所以你说那种移民权法无禁止属于人权,这不是中国的法律体系吧。

2.你说这点在你PS里面已经有答案了。在国内的时候等级虽低,但是奉献度高,因而更真诚;在国外入籍升级之后,虽然更有钱了,贡献度却减低了。

4.1 秦桧当着南宋的宰相按你这个标准是为贼了,但汪精卫当着伪国民政府的主席,职责却是为倾向投靠日本的国民服务的。不愿意投降日本的国民大可以迁出沦陷区。既然留下了,说明多少还是愿意接受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汪精卫努力争取与日本和睦,经营伪军区域,算不上对得起伪区人民的选择?

4.3&5 这个例子说明一个问题。移民爱不爱故国,是入籍国说了算。别人同意你“效劳”故国,你才能效劳。这种有条件爱国的行为,只能说峰值有机会比国内初级爱国者高,但低谷却比初级爱国者还低。如此有高有低谈不上比本国的爱国者高尚吧。

PS:你这个标准有bug。比如白求恩大家都知道,他在中国牺牲了,给他的头衔是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但没有人说他是个伟大的爱国者。

你说牺牲这点比贡献度这个标准好,牺牲能够反映爱国的真诚。但是我认为正确的爱不是牺牲性命为他人谋福。虽然耶稣那种牺牲很崇高,但只是苦难中被迫的选择。就好像卖身葬父一样,很惨很值得同情,但是应该改善。固守这种道德模式造就的文明只是低水平重复。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9-9-24 19: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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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4 17:4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5 hhp19910906 的帖子

肯定不算洗脑式教育。你如果经常看现在的男篮世界杯,介绍美国队的时候经常说“国家在看着我们”,“或者愿意为国效力”,这难道不是爱国教育的缘故?

大陆这种爱国教育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我也同意,总体上来说很狭隘。何新当初公然表示向往纳粹那种为国家效力的模式,这就是高层的水准。上有此好,下必甚焉,抓精日就是这种流毒。

我的基本观点在#32有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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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橙炎陽 于 2019-9-24 15:02 发表
我可以逐點回答你,從簡單的說起
3.1 法律技術性偏差
從法律上你說無法可依是不正確的,樓上有兩位哥已經給予兩次解釋了
中國身份很難拿(很難拿即是說可以合法拿)已經是一個網絡常識了,幾乎等於說紅燈右轉行人優先是交規常識一樣,網上人人都懂
我在本帖第三樓已經直接回答了,不是無法可依

我就奇了個怪了,這麼常識性的問題,怎麼會有您這種顛覆性的技術性偏差,所以一開始進這帖的的主因在此
第一點的立足點就怪了,但我有一點不確定,你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直到3.2......

3.2 對於治理貪腐的法治見解
你說如果隨便批准移民會導致一些因貪腐而造成的國家傷害,這個看法很好
但是你後續第二個思路就鬧笑話了:為了避免貪腐,現行有法可依而且你主張的做法所有入籍者都由領導人特批

這個任何智商正常的人都聽得懂你弦外之音吧
不禁令人有點懷疑你的動機了對不對?有貪腐的項目這麼多,都給領導人特批?給個位數的領導人特批?
這效率得有多低.....所以你這帖子說沒夾私貨,我是不相信的

我完全理解有的人是民族利益主義者,就是中國有利的一律支持
有的人是公義主義者,對公義有利的一律支持,這些都很好

但您跟論壇有的哥很像,就是假裝成公義主義者的民族利益主義者,
你不旦盲目支持對中國有利的,而且都一定還要給套上一個合理合法的外衣,何必呢?

先有立場,再給理據,而且理據可以配合你的立場,這就需要很高的智商和才華了,
而您,理據配不上立場,國家領導人特批移民以防止貪腐,這話有點污辱大眾智商的意思啊
我建議是你乾脆就別給理據了,直接講立場吧

你就直說:我不喜歡有新移民分福利,我建議用領導人特批來給他們增加審批難度
不就好了,您也不用拿貪腐說事,我也犯不著一直打字跟你解釋

2. 效忠的道德內涵時高時低
從法律角度上來說這帖是沒有人可能挺你的,我想像軒轅找不到第二個人能認為入籍無法可依,治理貪腐要靠領導人特批

所以您這帖只有一個爭議點:道德
法律講完講道德了,你這帖子提到一個很有趣的詞,叫"效忠"
那效忠究竟是甚麼概念?

你大概片面地提了幾點,我再怎麼問,你都肯定不願意將幾點串起一整個面來談的,因為串起來,就鬧笑話了
所以你力爭割裂地看,避免讓壇友太容易看出問題

慕容淚對"效忠"的看法
A. 外籍人民入中籍需要有大功,稱之曰效忠
B. 中國人民效忠不需要有大功,只要正常合理守法即可
C. 移民的前中國人民即便正常合理守法,也不算效忠

說來說去其實也沒問題啊,作為一個屁股至上的人,你這麼說很對,但不用假裝理中客地談效忠
你就直說,我希望外國人入籍的給中國多做貢獻,中國土籍的(特別是我本人)不一定要貢獻,移民的最好都別移民了,有能力有錢的最好留在中國繼續貢獻

你直說你心聲嘛,有這麼心聲是合理的,但給披上一個理論就不恰當了......
因為你對於效忠的門檻時高時低,就像踢足球,你的龍門不斷搬,進不進球都是你自己說了算

對於你自己的效忠要求,你很低,對於移民外面的,很高,對於想移民的,也很高,對於本土公民的,就很低
你這個說法無疑是很有市場的,因為你討好的那群人正好是人數最多的那群人

至於我對事不對人,我是承認的,因為我覺得你這個搬龍門非常喜感
這裡我一直拿"移民的不忠,歸化的不忠,那你怎麼效忠"來開涮,是我不禮貌,但撇除這個不禮貌,我的話沒毛病,
我實際上針對你的那句話意思是說:你對普通公民效忠的門檻太低了

1. 效忠的具體表徵門檻突然又太高
戰爭狀態下非軍事人員能做啥呢?
換句話說普通公民要如何向國家效忠呢?

這就是我一開始回你的帖了
你非要耍個小聰明:不用啊,效忠門檻很低,正常生活就是效忠了

講了好幾天了,現在你改口了,原來效忠是一種公民義務,國民有義務在危難關頭接受國家徵召,不能躲起來,
視男女體質而言,男的可能要上去搬子彈,女的可能要上去造飯,必要時都得赴死,捐身家
你早說這個回答,就沒有後面的事了

一開始我第一次問你,你淚姐能怎麼效忠,你直接說:"若果祖國危難,我會上去造飯,必要時都得赴死,捐身家"就好了
我也犯不著一直諷刺你啥都不做談效忠

OK,你這麼說的話很高尚,你能做到,或者你想這麼做,你也很高尚,那效忠當然很有門檻了
這個前提下如果大多本土國民都有做到,要道德審判歸化的,移民的有道德瑕疵當然就相對合理了
那我不禁就要問第二個問題了,您直接搞這麼一個高標,不移民的能進這門檻的人有多少?
如果像你說的這門檻中國本土人基本人人都做不到,那刁難移民者,也沒有必要了

QUOTE:
原帖由 橙炎陽 于 2019-9-20 15:09 发表

國籍有一個很現實的理由,就是一個人他傾向那一個國家的文化生存方式,就應該給予他移民的權利
在和平年代國與國之間大部分人民事職業不存在衝突問題,所以也不應該存在效忠問題

中國既然存在大量往外的移民同理也應該接納朝內的移民
我理解中國法理上是不禁止移民的,只是實際處理的時候會用行政手法稍為設卡一下

最後給大家引用一下我第一開場三樓的回覆
精簡,有禮,簡單,而不失深度地其實已經表明了這帖一直貫穿的立場了

基本是用一種很客氣隱喻的方式不帶攻擊地包涵了本樓123點
如果淚姐一開場直接針對幾個點解釋一下,後面的事都是多出來的

第一点是技术问题,饿可以大胆揣测一下,你没在大陆生活过,饿在大陆生活,经常走动各种机关和政府机构办事,饿可以明确告诉你——中国现在是很多事是以政令代替法规的。
是否“有法可依”,不是有相关法律条文提及就行了,它还需要一些诸如“办法”的附件。

但是关于无中国血统外国人入籍,它只有短短几个字提到,但现实操作,你是找不到相关的部门。外国人办绿卡,是公安部户籍科发证,材料证明什么的需要找民政局、做贡献什么的材料找人事局,有中国血统者归国入籍,主要是找地方侨办(侨联),他们会有相关的指引你跑哪些部门。但无中国血统的人要入籍,你知道找哪个部门吗?如果你背后没有一个“有能量”的人指引你,你找遍所有部门,很大概率他们都会踢皮球说不关他们的事,有些知道的公务员可能会介绍你认识一些“有能量”的人,然后慢慢你才会明白。加上无中国血统外国人到底要达到什么标准才能加入中国国籍,没有明文说清楚。怎么操作、谁主管也不公开,既然不公开,也就是说这需要一些“能量”你才有入籍中国的可能。

这个例子还可以再举,就是1945年以前在中国本土出生的日本遗孤,大概有几千人,这批人在抗战胜利之后按道理是要遣返日本的,有些日本遣孤被中国人收养到现在老了,已经和普通中国人没分别,按那短短几条“在中国居住”这么多年的标准,他们也有意愿加入,按理是他们可以加入中国国籍,但他们却无一批准。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对于想加入中国国籍的无中国血统外国人来说,是不公平的,没有标准的,也涉及到国家外交政策什么的。既然没有标准,它不像交通抓酒驾那样浓度超过多少是酒驾,超过多少是醉驾,也不划一个范围,你还觉得叫“有法可依”?简单来说,它不是简单的行政法规问题,而是政治问题,政治问题就是国家领导人发挥的事了。日本遗孤完全有理由哭诉:我是战争受害者,几十年了不能回日本,又不能当中国人,他们几个巴西人踢球踢得好就能当中国人了?不公平!是的,就是这么不公平。饿说的是事实。

类似的事还有,例如深圳、天津“突击限牌”,一夜之间买车要摇号或拍牌。按一般城市限牌,哪怕是走过场,也需要召开听证会,最重要是要得到人大的批准,因为按规矩来说,法律法规是要靠人大产生的,但这两个城市就不理会,市长一个文件下来,说限就限。怎么样?这就是政令大于法律的一个例子。

这些事例是很多的,不过都不关你事,但饿的结论和生活经验就是中国目前还有很多人治代替法治,产生不公平。这没有弦外之音,一般在大陆生活的中国人都懂,只是你看不看得惯,敢不敢说出来罢了。

关于贪腐,饿完全看不懂你想表达什么,饿的意思是相对比地方政府和国家领导人,饿是会更相信也国家领导人,你要批判就随便。

第二点饿不想谈道德,之前也根本没谈过,你挖的坑饿不会跳,每一个群体的道德标准都不同,扯来扯去你始终非要分一个高尚不高尚,那你自己分吧。饿只谈不违法就是对的,不同国家的公民履行他们国家的义务就是对的。饿始终鼓励他人拿什么国籍就守什么国的法律和政策,履行什么样的义务。


你还想纠缠“效忠”二字,饿明明解释并举了那么多例子了,不同的国家“效忠”的表现是不同的,根本不存在的门槛,饿完全不明白你说效忠有门槛跟饿的观点有什么关系,你仍然坚持你所认为的那有局限性的效忠是对的,有的是忠于某个人,有的是忠于一些义务,效忠不涉及到道德和感情,是一个动词,它含有“效力”、并且“不背叛”的意思,它可不管你内心爱不爱,真不真心,你的行为没有背叛的结果就是了。“忠诚”才带有真心热爱的主观感情,是一个名词。贴子逐渐增多,它的意思拓宽了,但前后不矛盾,效忠的确因国而异。那你来解释“效忠国王”和“效忠人民”“效忠自由”“效忠真主”是不是不同吧。

但是你没完没了的死循环,能不能问点新问题?中国的效忠简单概括就是“平时不添乱,入侵时不反叛”不早说了。“入侵”可能是军事入侵,也可能是是分裂破坏中国的舆论和活动入侵,必要时你能表明国家立场就是了。打仗时征召看国家有需要你做什么,指定需要你时应尽全力,不需要你时你不主动应召也没关系,但不能帮敌人就是。

红字部分你该去拿诺贝尔发明奖了。
第一点它不是饿自己的看法,而是一种惯例,一个70多年前发生的既定事实,它不是效忠的结果,而是这些外国人真诚热情的帮助并且热爱中国人民,兢兢业业工作一辈子,你能说他们不忠于人民吗?
B点你表达不准确,但十有八九了。
C你是无端的攻击,饿从来没提到一个国家公民移民前的事。有吗?你是不是把其他人的意思强加饿身上?拿什么国籍干什么事就是了。

最后一次要求,收起你“高尚”两个字,饿不需你评判饿高不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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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4 19:1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9-9-24 17:32 发表

1.法律不支持迁入,因此对迁出也有限制,比如像公主那样一度国籍迁出的不能再度迁入。我国的法律体系跟欧美有很大的不同,民众权利是宪法规定了才有,公权力是“法无禁止”则有,与欧美正好相反。所以你说那种移民权法无禁止属于人权,这不是中国的法律体系吧。

2.你说这点在你PS里面已经有答案了。在国内的时候等级虽低,但是奉献度高,因而更真诚;在国外入籍升级之后,虽然更有钱了,贡献度却减低了。

4.1 秦桧当着南宋的宰相按你这个标准是为贼了,但汪精卫当着伪国民政府的主席,职责却是为倾向投靠日本的国民的服务的。不愿意投降日本的国民大可以迁出沦陷区。既然留下了,说明多少还是愿意接受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汪精卫努力争取与日本和睦,经营伪军区域,算不上对得起伪区人民的选择?

4.3&5 这个例子说明一个问题。移民爱不爱故国,是入籍国说了算。别人同意你“效劳”故国,你才能效劳。这种有条件爱国的行为,只能说峰值有机会比国内初级爱国者高,但低谷却比初级爱国者还低。如此有高有低谈不上比本国的爱国者高尚吧。

PS:你这个标准有bug。比如白求恩大家都知道,他在中国牺牲了,给他的头衔是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但没有人说他是个伟大的爱国者。

你说牺牲这点比贡献度这个标准好,牺牲能够反映爱国的真诚。但是我认为正确的爱不是牺牲性命为他人谋福。虽然耶稣那种牺牲很崇高,但只是苦难中被迫的选择。就好像卖身葬父一样,很惨很值得同情,但是应该改善。固守这种道德模式造就的文明只是低水平重复。

1. 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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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 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
2014年03月13日11:19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我们还要继续去啃“硬骨头”,至于说到什么程度满意,那就是正确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我们要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调动千千万万人的积极性,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不断地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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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本上是這樣的沒錯,但二者沒有顯著區別

4.1 歷史不熟,答不上你汪之於偽區是個啥形象
但汪之於現今中國人民,漢族人民,當代中華民國人民,肯定是個賣國賊無疑了,受聘於日本人,分割中國人的土地去求謀自己的身家

至於分出來的偽區怎麼計,略過吧,偏題不回答
(歷史不熟,不想獻醜)

4.2 &5 對的,出國肯定有扣分項的,但還得看最終總分
峰值有幾會比初級愛國者高,低谷會比初級愛國者,甚至初級不愛國者都低,有高有低,很可能偏低,但不是絕對的低,完全正確

應該具體看表現

PS:
機會成本的"犧牲"概念,不是犧牲性命的"犧牲"概念
不看你最終甚麼國籍,而是看你有沒有放棄另一個機會成本,才能在國籍這點上加分

白求恩這個理說得妙,有點意思
但確實作為一個美國人,為中國犧牲你當然不能說他是偉大的愛國者,這話說起來就不對
你能舉一個反例,拿一個移民華人為中國作出偉大貢獻的得不到效忠中國,愛國的稱號嗎?

白求恩拿不拿愛國者稱號,邵逸夫拿不拿愛國者稱號其實都是語文小節,回到我們一開始的徵結
就是已經移民在外的,或者國際友人,為中國作出偉大貢獻,算不算效忠?
(其實間接的另一個說法就是能不能得到高尚的道德認同,至於這個詞是不是愛國,效忠,我不重視)

如果你認為白求恩可以得稱號偉大國際主義戰士,中國人民的老朋友,國際有愛的大慈善家稱號
但是堅決不給予他們愛國者稱號,我覺得完全OK,我不會跟你爭論一個稱號的高低

我打從一開始的動機就是:人家移民的,乃至外國的也可以很偉大給祖國作出莫大貢獻,
中國籍的老百姓也可以拿著個國籍啥都不幹,甚至扯後腿,
老百姓不要拿著個中國籍就得意洋洋天然搞了個道德高地指點江山
效忠,愛國之類的詞彙之爭我說不過您,也不期盼在這裡說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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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4 19:3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慕容泪☆ 于 2019-9-24 18:58 发表
第一点是技术问题,饿可以大胆揣测一下,你没在大陆生活过,饿在大陆生活,经常走动各种机关和政府机构办事,饿可以明确告诉你——中国现在是很多事是以政令代替法规的。
是否“有法可依”,不是有相关法律条文提及就行了,它还需要一些诸如“办法”的附件。

.........

关于贪腐,饿完全看不懂你想表达什么,饿的意思是相对比地方政府和国家领导人,饿是会更相信也国家领导人,你要批判就随便。

第二点饿不想谈道德,之前也根本没谈过,你挖的坑饿不会跳,每一个群体的道德标准都不同,扯来扯去你始终非要分一个高尚不高尚,那你自己分吧。饿只谈不违法就是对的,不同国家的公民履行他们国家的义务就是对的。饿始终鼓励他人拿什么国籍就守什么国的法律和政策,履行什么样的义务。


你还想纠缠“效忠”二字,饿明明解释并举了那么多例子了,不同的国家“效忠”的表现是不同的,根本不存在的门槛,饿完全不明白你说效忠有门槛跟饿的观点有什么关系,你仍然坚持你所认为的那有局限性的效忠是对的,有的是忠于某个人,有的是忠于一些义务,效忠不涉及到道德和感情,是一个动词,它含有“效力”、并且“不背叛”的意思,它可不管你内心爱不爱,真不真心,你的行为没有背叛的结果就是了。“忠诚”才带有真心热爱的主观感情,是一个名词。贴子逐渐增多,它的意思拓宽了,但前后不矛盾,效忠的确因国而异。那你来解释“效忠国王”和“效忠人民”“效忠自由”“效忠真主”是不是不同吧。

但是你没完没了的死循环,能不能问点新问题?中国的效忠简单概括就是“平时不添乱,入侵时不反叛”不早说了。“入侵”可能是军事入侵,也可能是是分裂破坏中国的舆论和活动入侵,必要时你能表明国家立场就是了。打仗时征召看国家有需要你做什么,指定需要你时应尽全力,不需要你时你不主动应召也没关系,但不能帮敌人就是。

红字部分你该去拿诺贝尔发明奖了。
第一点它不是饿自己的看法,而是一种惯例,一个70多年前发生的既定事实,它不是效忠的结果,而是这些外国人真诚热情的帮助并且热爱中国人民,兢兢业业工作一辈子,你能说他们不忠于人民吗?
B点你表达不准确,但十有八九了。
C你是无端的攻击,饿从来没提到一个国家公民移民前的事。有吗?你是不是把其他人的意思强加饿身上?拿什么国籍干什么事就是了。

最后一次要求,收起你“高尚”两个字,饿不需你评判饿高不高尚。

1. 技術問題
我在大陸不常生活,但基本您說的東西也懂一些,也經常跑公司事務,如同我一開始第一帖就說了
移民進大陸,法理上可以,但是實際操作上非常難,幾乎不可能

事實上的看法你現在替我重覆了一次,沒有區別,唯一的分歧在於這個事實應該形容為有法可依,還是形容成無法可依呢?
我理解這個叫有法可依,我相信大部分回覆你的哥都認為這是有法可依

當然,語文小節問題不跟你爭論,反正事實大家都理清了就行,法律上合法,實際上會踢皮球

2. 法治理念
領導人當然比地方政府可信,你說得還是很對,這個三歲小孩都懂
但是後續第二個思路就鬧笑話了:為了避免貪腐,現行有法可依而且你主張的做法所有入籍者都由更為可信的領導人特批

這個任何智商正常的人都聽得懂你弦外之音吧
不禁令人有點懷疑你的動機了對不對?有貪腐的項目這麼多,都給領導人特批?給個位數的領導人特批?
這效率得有多低.....所以你這帖子說沒夾私貨,我是不相信的

3. 道德問題
道德你不想談,OK,只要不違法就可以,我也接受,那好,敢問您一句歸化球員違法嗎?
既然都不違法,你這帖想表達啥?

QUOTE:
原帖由 ☆慕容泪☆ 于 2019-9-20 11:32 发表
所以,饿非常不希望铺天盖地的归化球员是指“加入中国国籍”,这道口子开了可不好,地方政府若有权随便变外国人为中国人,这就乱套了。因为国籍是关乎你在法律上效忠于谁的问题,是很严肃很神圣的。
绿卡还好,多些马布里之类的运动员获得中国居留权的确对当地社会有贡献的。

如果新闻上说的“入籍”是指发放绿卡,那也用词不当,应该叫做“落户”。拿到了中国绿卡的外国人是需要久不久到当地居委或村委报到、办事的,跟一般中国人没太大区别。

地方政府批判歸化球員不違法,歸化球員宣誓也不違法

你用了這口子開了可不好,效忠問題是很嚴肅很神聖的
這樣的形容詞來描述這麼一個合法的動作

我很冒味地以為你是在提出一個道德見解試圖告訴大家這件合法不合理,呵呵,好吧,你說你提出的不是一個道德見解
那好,我們姑且當它是一個法律見解吧(或者您認為這還可以是甚麼爭議你直說吧,非法律非道德的?情感爭議?)

那我請問一下,整件事法律上有甚麼爭議點?

4. 按你的標準效忠中國就是平時不添亂,入侵不反叛,那含金量不高
很多移民者都可以稱之曰效忠中國,甚至效忠多國

我經常世界各地走,我大膽說一句我用您這種標準效忠多國是沒毛病的

這個效忠標準太低了,較真這個沒啥意思,而且按這個標準,你這帖子的主旨我就更沒懂了
你說下放這個權利給地方政府不妥,又涉及效忠,這樣不嚴肅,不神聖,
你是懷疑歸化球員做不到平時不添亂,入侵不反叛?

歸化是合法的,他們能做到平時不添亂,入侵不反叛
那你覺得就效忠問題有甚麼嚴肅,神聖(注意,是神!聖!嚴!肅!)的爭議?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19-9-24 20: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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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4 19:4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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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为国效力 这种属于西方骑士精神里的荣誉感,和大陆一般说的荣誉感完全不同,那种毛XX万岁就和Hi,希特勒是一样的洗脑式爱国,也包括前几天在甘肃高台的总书记万岁,简单说就是不允许理智爱国,因为只要有理智,就有爱和不爱两种可能,而且高层又不允许有不爱这个可能,所以必定会洗脑,所以就出现把一个政治标志物凌驾于人命之上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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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橙炎陽 于 2019-9-24 19:34 发表

1. 技術問題
我在大陸不常生活,但基本您說的東西也懂一些,也經常跑公司事務,如同我一開始第一帖就說了
移民進大陸,法理上可以,但是實際操作上非常難,幾乎不可能

事實上的看法你現在替我重覆了一次,沒有區別,唯一的分歧在於這個事實應該形容為有法可依,還是形容成無法可依呢?
我理解這個叫有法可依,我相信大部分回覆你的哥都認為這是有法可依

當然,語文小節問題不跟你爭論,反正事實大家都理清了就行,法律上合法,實際上會踢皮球

2. 法治理念
領導人當然比地方政府可信,你說得還是很對,這個三歲小孩都懂
但是後續第二個思路就鬧笑話了:為了避免貪腐,現行有法可依而且你主張的做法所有入籍者都由更為可信的領導人特批

這個任何智商正常的人都聽得懂你弦外之音吧
不禁令人有點懷疑你的動機了對不對?有貪腐的項目這麼多,都給領導人特批?給個位數的領導人特批?
這效率得有多低.....所以你這帖子說沒夾私貨,我是不相信的

3. 道德問題
道德你不想談,OK,只要不違法就可以,我也接受,那好,敢問您一句歸化球員違法嗎?
既然都不違法,你這帖想表達啥?

QUOTE:
原帖由 ☆慕容泪☆ 于 2019-9-20 11:32 发表
所以,饿非常不希望铺天盖地的归化球员是指“加入中国国籍”,这道口子开了可不好,地方政府若有权随便变外国人为中国人,这就乱套了。因为国籍是关乎你在法律上效忠于谁的问题,是很严肃很神圣的。
绿卡还好,多些马布里之类的运动员获得中国居留权的确对当地社会有贡献的。

如果新闻上说的“入籍”是指发放绿卡,那也用词不当,应该叫做“落户”。拿到了中国绿卡的外国人是需要久不久到当地居委或村委报到、办事的,跟一般中国人没太大区别。

地方政府批判歸化球員不違法,歸化球員宣誓也不違法

你用了這口子開了可不好,效忠問題是很嚴肅很神聖的
這樣的形容詞來描述這麼一個合法的動作

我很冒味地以為你是在提出一個道德見解(神聖!?嘩.....),呵呵,好吧,你說你提出的不是一個道德見解
那好,我們姑且當它是一個法律見解吧(或者您認為這是牽涉甚麼爭議你直說吧,非法律非道德的?情感爭議?)

那我請問一下,整件事法律上有甚麼爭議點?

4. 按你的標準效忠中國就是平時不添亂,入侵不反叛,那含金量不高
很多移民者都可以稱之曰效忠中國,甚至效忠多國

我經常世界各地走,我大膽說一句我用您這種標準效忠多國是沒毛病的

這個效忠標準太低了,較真這個沒啥意思,而且按這個標準,你這帖子的主旨我就更沒懂了
你是懷疑歸化球員做不到平時不添亂,入侵不反叛?

歸化是合法的,他們能做到平時不添亂,入侵不反叛
那你覺得就效忠問題有甚麼嚴肅,神聖(注意,是神!聖!嚴!肅!)的爭議?

唉,真的谢谢你事情很简单化聊起来大家都轻松了。打一天字压力也很大。

1、关于是不是有法可依,现实中也是例子的。饿觉得,真正的有法可依是基层公务员或执法人员能引用某一条具体的条例,能操作、可以操作的才叫做有法可依。饿身边的例子就有一个:环保局路上查柴油车违法排污,如果柴油车冒黑烟被拦着,测得尾气超标,是要处罚的。但是环保局没权拦车,需要交警配合,交警负责拦车,环保局测,但是车输一超标就没办法处罚,因为交警谁都不知道该用哪一条进行处罚,有的扣分又罚款,有的又不扣分只扣证,要车主整改合格才上路,车主们都闹得很大。而环保局又没权对车辆进行强制措施,结果是车辆超标继续走,不鸟你们。于是环保局与交警就开始踢皮球,环保说你们交警不作为,交警说你们环保局牵头又把锅甩给他们。这些事上报再上报还是没办法解决。这就是无法可依的例子了。后来经过两三年,《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些细则上加入了一条关于违法排污的车辆要进行处罚的细则,这才结束了“无法可依”的局面。像主帖说的无中国血统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网上搜来搜去,连当事人要找哪个部门都不知道,基层公务员也操作不了,想帮忙也不行,也不知向谁上报,这如何叫做“有法可依”呢?


2、饿觉得你有些曲解饿的意思。饿就认为越重大的事,越往上报,越高层的领导重视和把关,的确是可以减少贪腐风险,不管有没有法可依。官当得越大,责任自然是越重的。你觉得效率低下,其实不是,现实生活当中有这么一种现象,一些普通的事务,按公务员8小时上班处理是需要流程时间的,有些要报上面审批的假如要一个星期,但如果上级领导督办压下来,说要快,几多点之前要给领导答复,那么基层公务员免费加班再累也会赶快完成。总之,领导说要快就能快,但显然对其他普通办事者是不公平,没办法的。如果是入籍,饿不清楚具体操作如何。姑且略带恶意揣测一下:可能是上面领导一纸政令下来,不用审材料,命令公安局户籍科立刻给他们制身份证、户口本什么的。其他对中国有真感情的老外要六七年努力才获得的绿卡,不知这辈子能不能盼到的国籍,可能这帮外援到公安局走五分钟甚至送货上门就能得到国籍。虽然饿不是公务员,但中国人办事,一旦事关重大,觉得自己担当不起,就会向上汇报,一层一层的,饿觉得这是正常现象,虽然是种“夹着尾巴做人”的姿态,应该要被理解的。

3、这些入籍违不违法,饿真不敢妄言,只能说“国籍有效”了。这就回归了第一个是不是有法可依的问题,如果有法可依,这些外援完走全公开透明的程序入籍,必定是合法无疑。但事实上不是,这些外援实际是国家领导人的意志这是无疑的。如果站在一个角度看,只要国家领导人是合法产生,领导人的意志也是合法的,这批外援就合法。但是从另一角度看,因为这些球员的国籍是在无法可依的程序中产生的,从法律本质上来说是非法的,连开国初期那几个入籍老外也不能幸免,前提是你敢不敢质疑你的国家领导人,饿就不敢,所以饿姑且认为“有效”。饿想表达的还是原来那样,最好希望老外拿绿卡就能参加国家队,而不需要变国籍,因为根据饿现有的经验和知识,无中国血统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是要动用国家领导人力量的,饿不希望发生,但是得到答案后的确显得有些失望。只能退尔求次希望这股力量不被滥用。

4、这些细节上的担忧饿还真有话要说:这些外援是运动员,一般足球运动员踢到40岁就差不多了,他们退役之后如果能当教练继续服务中国更好,如果不是呢?除掉他们的中国籍送他们回祖国是不是儿戏了点,也对他们的祖国不那么厚道是不是?而且看一些小道消息,他们当中主动融入中国人生活的意愿不是太积极,也不学中文,单是翻译就要很重的成本(他们多不是英语母语),跟拿绿卡的马布里都没得比,过家家一样,免不了被批是捞钱的。而另一个不太友好的担忧:他们多来自南美国家,南美国家国民生活习性过于奔放,可能真融入不了中国,而且南美国家毒品泛滥,他们退役之后花光了钱怎么办,他们真的能做到和普通中国人一样的生活方式吗?

最后说的国籍严肃而神圣,那不能不说丑话了,世界上不是所有种族都像中国人那么热爱安份守纪,有些国家的人和族群真的没犯罪就谢天谢地了,至于具体就不说了,那些来华捣乱的家伙还能赶出去,但拿中国国籍的你是赶不走的。另一个,因为饿觉得改国籍,尤其是文化差异巨大的国家,就基本意味着改变价值观、人生观、信仰等,饿是个无神论者,假如要加入伊斯兰国家,违心说真主至大,饿做不到,不舒服,反过来,有美国人想加入中国国籍,但美国人习惯了的看你不顺眼就打你的性情,你要他们融入能忍则忍的生活,是不是强人所难了点?当然这也是极端情况。另外,之前说到的“各为其主”思想,当饿移民到一个对中国不友好的国家,或本是友好,移民之后突变敌对,饿在法律上的义务就是要反对自己的祖国,但又不得不对同胞开火,里外不是人很难受的。所以说国籍很严肃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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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5 10:1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2 ☆慕容泪☆ 的帖子

1. 跟我一起回帖認為歸化球員有法可依的有X-DVD兄,我不是說我人多我有理,我是說您這詞引起誤讀的例子涉多人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9-9-20 19:00 发表
国籍法有据可依吧,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据说这次大 ...



QUOTE:
原帖由 ☆慕容泪☆ 于 2019-9-22 10:44 发表
总算有体坛老铁说句话了。

如果真的是国家领导人点了头批准的,还好吧,保持了可控状态,只能支持了。但是如果这个权利下放到地方政府,那真绝对会乱套的。

而您當時緊接著回的帖子是表達了一種領悟的語氣,我想像您開帖時是不熟悉D神兄引用的國籍法的,當然,可能是我小人之心

從我的語文角度來說有這麼一個法律,就是有法可依
如果還有過去成功例子,有現實處理部門,那就叫有權可依,有歷史例證

在中國有法可依(純粹從法律條文上看)但實際不能操作的有很多
這個算是一種權宜之計吧
例子我隨便想也有好多,舉不勝舉,略
當然,你堅持說你的定義這就叫無法可依,那OK,那您就稱之曰無法可依罷.....

那在於我來說,我進來澄清一下你這個詞"無法可依"至少是個歧義詞,我這麼說不得罪您吧?
(讀者至少能理解出兩種意思,一個是無法律支持,另一種是有法律支持但操作不了)

鑒於樓主堅稱這個現象叫"無法可依",
那我進來重點幫忙補充一下樓主的歧義詞,取的是第二層意思,請接下來進帖的老哥們不要像我和D神兄這樣誤讀
實際上我們和樓主的共識都是在中國,歸化球員或一個外國人入籍是有法律條文,但很難操作的

2. 處理貪腐一般可以有很多做法,比如加強監督,鼓勵舉報,制衡機制
把一些基礎民生事宜直接把事情往上報,而且是上報到國家級別的領導人(敢問中國有多少個您說的領導人?是1個,2個,還是7個?20個?)去處理,用意是迴避貪腐

這種處理移民的例子在世界上找不出先例,
這種處理貪腐的例子在世界上也找不出先例,
我表示比較震驚

如果鄰居陳太太投訴說他兒子入學時遇到貪腐現象,你說要杜絕貪腐好辦,以後你兒子入學事宜交給國家領導人特批吧

陳太太肯定會很生氣,你這麼做,表現上聽起來像在杜絕貪腐,實際上在為難人家
從入學,到掛牌,到就職,到辦工商,老百姓方方面面都無不仇恨貪腐,但至少沒聽過任何一個人提出用領導人特批來搞定貪腐

3. 一般來說別人/國家的事(比方說公交沒讓座,家裡買了部日本車,給少數民族高考加分),
我們作為吃瓜的,能發表的定性就兩個層面,A有無違法,B是否合理
我進來其實也是表達這麼一個意思:
"歸化球員合法又合理,道德上沒問題(說白了一個公民罷了,道德普遍也都那樣),
您的立場不妥,您就甭反對了"
我一開始表達得比較婉轉,那您沒GET到,我只好現在明著說一次

(像我跟光哥,和南飛兄有時就會談到一些事,合法不合理,或者合理不合法,然後雙方扯破天
這都是OK的,像南飛兄就很給力,法律他不接招,道德他聊得飛起,希望用道德上見分曉)

但像您這樣的,法律上說不出一個理,然後道德上不容我發表意見,
我表示實在是理解不能

既合法,道德上又不談,那.....?你進來表違的純粹是一種情感傾向了
你不喜歡他們,所以就是堅決不喜歡,不容反駁

這帖?應該放情感軒轅?
您早說是您個人情感帖子,那我就不回好了

4. 我的道德觀念是很傳統的,
我相信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我從不(或者說極少吧)在公開場合提一個自己做不到的道德高標

我一進來看到您說這個歸化不行,那個歸化不妥,這個效忠不神聖,那個效忠不嚴肅
我還以為您對國民身份有甚麼高論和認同呢,故此特意進來請教,你究竟認為中國公民是個怎麼樣的含金量

原來您的意思是說中國公民效忠沒啥含金量,也沒甚麼義務,說白了中國本身也很多法律上必須效忠的爛人,但無奈趕是趕不走的
但是總得來說外面的爛人盡量不要入籍,最好是入籍的只有貢獻,不能惹禍

這個國民觀念很正啊,像很多美國人都是這麼說的,很OK
像美加的移民國家國民都很清楚這個道理,優質的公民進來,劣質的不歡迎
至於本國的不論優劣,都是公民

但既然是這樣,那就直接拿貢獻說事罷了,不要談效忠好了
畢竟貢獻這種事就是貢獻,說白了有錢有技能的又守法盡量進來吧,
沒錢的滾蛋,中國人有錢的盡量不要移民出去(另外您上面是不是有一句潛台詞:國家有很多違法的中國籍,趕也趕不走),引伸義就是說少數違法份子能移民出去是最好
又扯上效忠豈不是多了,直說大白話不是很好嘛

A. 你如果不扯效忠,你就直接說有好處的我歡迎,沒好處的不好要,另外分了現有福利你不支持
這就沒爭議了

B. 如果你扯上效忠就有一個緊接的問題你迴避不了,我感覺你很不希望我問這個問題:
那具體效忠的程度是啥,現在內部的國民效忠落實率有多高?
你只能丟下一句:我們中國國民是都有效忠要求的,但現有的國民忠不忠我不管了,
也管不著,也趕不走,只能單純高標要求新來的效忠吧
那這麼一來又回到原點A了,其實根本就沒有"國民都有效忠"這麼一個事實,你只是單純要求新來的要高標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19-9-25 11: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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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5 11:5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慕容泪☆ 于 2019-9-24 21:37 发表
另外,之前说到的“各为其主”思想,当饿移民到一个对中国不友好的国家,或本是友好,移民之后突变敌对,饿在法律上的义务就是要反对自己的祖国,但又不得不对同胞开火,里外不是人很难受的。所以说国籍很严肃神圣。



QUOTE:
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9-9-24 13:43 发表
就像公主当年,有人问她中国与澳大利亚交恶她站哪边?她回答说中国与澳大利亚不会冲突。而前两年中国与澳大利亚在南海以及操纵国内选举的事情上就是冲突了,公主如果在是不是自己打脸?

不論你移不移民,戰時你必然會面對兩難,
這也沒關係,該幹嘛幹嘛,盡量挑可行的,傷害低的做
公主當年這個回答是正確的,亂回答,不回答也是正確的,問的人有問題,她沒問題
換成是我,我內心基本是想罵娘的,只是說論壇上說不說出來的問題

這個問題我多次不想回答,或者不想詳細回答,我以為大家都懂
但似乎不逐點回不行了,略回吧,有機會直接開個帖子聊

1. 道德兩難是世界難題,自然現象,不由人為意志主導

從有人類,有道德起,道德的兩難一直會在我們的生活中出現,這是自然科學構造出來的,不是人為創造的
老媽和老婆掉水裡救誰?是因為人類手長,力量不足
海難能不能吃同伴?能不能把同伴推下海,是因為人類體重,或者生存需求
再舉個難聽一點的例子吧,如果恐怖份子把你抓了,強迫你說出軍事機密,你說不說?
饑荒老娘快餓死了,能不能易子而食?
雪山飛狐胡斐那刀是劈還是不劈?
蕭峰在宋遼之間應該如何自處?

這些問題解決方案在於改變大自然,而不在於改變自身,道德是太平盛世講的,
亂世沒土壤講這個,太平盛世的人不適合對於一個亂世的人指手劃腳

如果中美真打仗了,除了各位其主,別的道德風險也很多,你管得過來嗎?如果美軍一個轟炸機丟個炸彈下來,你要先帶誰跑,
如果路邊有一個商店,裡面老闆剩下一個救命的麵包,你偷了他全家餓死,你不偷吃再去執行任務,那前方100個軍人會因為你的擔誤而犧牲,你怎麼辦?

你非要抓這麼一個移民美國特例講,你意欲何為?

2. 規避道德兩難的義務在於國家和世界,不在於個人
南飛兄和淚姐這裡反覆暗示一個規避法,當然他們也不明著講,因為明著講聽起來就不聰明,得罪人
說白了就是說,不移民的國民就沒這破事了,
要迴避各為其主,最優解是國民放棄移民
這個說法有可操性,但不聰明

我肯定要批判的,我跟你說大白話吧
我移民了,國家如果身不由己強徵我對故國進行傷害,不是我的錯
反之如果你要我放棄一部分權利去迴避一個小機率事件,你有責任賠償我

你說我挑釁我也認了,中國人民就沒這麼高覺悟
讓你和平年代給國家捐個電視機吧你不幹
讓你去當一天義工收個垃圾你不見得願意
講到說放棄移民吧,免得將來世界大戰難辦,一個個網友義不容辭的樣子,我都想笑
我那個去.....感情是你家真有一頭牛所以你不捐

兩韓戰爭有一個兄弟像,戰場上兄弟相見,各在一軍,他們直接就是一國的,突然就分裂了,那怎麼迴避呢?
台海兩峽同理,是不是最好兄弟兩永遠同住一個城市,每天都不分開,這樣確保肯定不會同時被徵去對面軍隊

按這個邏輯老媽跟老婆掉水裡也很好解決,應該兩婆媳每天手牽手都串在一起
這樣兒子就省心了一救救兩,有老婆老媽會接受自覺綁一起避迴道德風險嗎?

海難的問題也有解決方法,每個船員身上要綁上足夠的浮板和夠吃一年的糧食

=====

這如果不是很傻,那就是很別有用心的思路

正確的做法是甚麼呢?避免饑荒,避免戰爭,重視海上安全,有兩難層面,由國家出面協調
打仗的時候應該先宣戰,然後給予本國移民72小時撤離時間,祖國準備接收

而不是澳洲政府啥也不幹,中國政府啥也不幹,然後問:你天宮公主怎麼自處啊?
我沒甚麼好自處的,澳大利亞不當回事,中國政府不當回事,指望我來重視這事?不可能,我該幹嘛幹嘛
這個問題提得本身就不明智

3. 如果道德兩難無法規避,而當事人也採取了努力,旁觀者不應該表達評價

就像爺孫騎驢由不得你來評價一樣

海難吃船員屍體的人不應該受到道德譴責
先救老媽的不該怪罪他不救老婆
先救老婆的也不該怪罪他不救老媽
移民出去的人由不得你來分說

這是人類基本的良知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19-9-25 12: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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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5 15:1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 橙炎陽 的帖子

拿绿卡的还好

入籍是要宣誓的吧

比如入美国籍上来就要宣誓放弃对以前国家、主权的忠诚对吧?

然后回过头来再说爱中国……

让人信哪个?

我不知道其他国家是不是都像美国这样直接赤裸裸排他,但美国入籍誓词可以做一个例子

做一个不大恰当的比方吧

比如甲的前妻再婚后跟甲继续藕断丝连,被前妻老公乙发现后称自己忠诚与乙同时爱甲。

私以为这是不大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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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5 15:3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5 58642modemeng 的帖子

絕大部分移民過家的宣誓都是排他的
坦白講中國的也是排他的,宣誓就是走個過場,好比中國憲法規定的國民義務
不論你宣不宣誓,你都視作同意的,但事實上一般老百姓做不到的多了去了,沒甚麼人會較真這些

在我的道德層面來說我認為人民之於國家基本其實效忠道德水平都不太高
說實話能跟國家甘苦與共的人不太多

國民橫向要對比移民出去的找優越感可以,但應該從自身行為上找
而不是說你宣誓了效忠美國,我沒宣誓效忠美國,所以我比你優越

不論一個人有走過宣誓,沒走過宣誓都是半斤八兩
假設你今天移民了美國,做了這麼一個宣誓
你對中國的忠誠對比昨天會突然間下降一個很大的檔次嗎?

那要看你過去究竟做了一些甚麼了

如果你過去的一生都是正常當一個順民,渾渾噩噩,在中國像一個普通人一樣幹自己的事
將來入籍了美國,或者長住美國,或者兩邊來往工作,也就如同一個普通人一樣幹自己的事

我認為你的忠誠度是幾乎不變的

如果你過去是一名人民解放軍,熱心的社會份子,有過很傑出報效國家的行為
你宣誓效忠美國了,那你過去的一切再繼續為中國奉獻有點不恰當

所以你的忠誠度肯定是下降的

=========

國民應該著眼點放眼在自己當下能付出甚麼,而不是說盡量避免去做這個宣誓
或者反過來說,仗著自己沒做過宣誓就很得意,是不是也不太好?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19-9-25 15: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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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5 16:3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6 橙炎陽 的帖子

我还是举个不恰当的例子不是抬杠,艳阳兄见谅

比如在我们这个和平年代,阿桑奇能移民去哪呢?

哪个公权力能保证他这个移民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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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5 16:4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或許我上面是有語病,或者歧義了,我沒想過這個詞會引起誤會
我應該說移民是人們與生俱來的自由可能更恰當一些,可能不應該說是權利

客氣了,您請說
我理解每一個自然人都有選擇申請移民的權利
而每一個被申請國都有批准與否的權利

這種權利不是說保證你一定能有成功移民的意思,跟國家保障你有免費教育的權利有一點不一樣
類似說你有找工作的自由,你有娶老婆的自由,但國家是不會給你發工作發老婆的

阿桑奇能說服甚麼國家,又事實上真的能用他自己的方式進入那個國家,他即有權
但事實上估計是那裡都去不了了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19-9-25 16: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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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5 17:1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8 橙炎陽 的帖子

我认为我们讲天赋人权在现有认知体系里,应该是在讲公权力有义务保护公民的权利

目前主流的西方国家都是靠这套体系建立的如美国的《独立宣言》,也就是国家就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天赋人权,才由大家缔结契约成立的。

移民权是否属于天赋人权我理解的不是“是否每一個自然人都有選擇申請移民的權利”而是“国家是否有义务保护每一个公民都有选择申请移民的权利”

我认为这个答案是——否

所以我举了阿桑奇的例子就是例证即使是和平年代的非战争情况,依然存在无论出、入都不可能保证其选择移民权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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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橙炎陽 于 2019-9-25 10:11 发表
而您當時緊接著回的帖子是表達了一種領悟的語氣,我想像您開帖時是不熟悉D神兄引用的國籍法的,當然,可能是我小人之心

從我的語文角度來說有這麼一個法律,就是有法可依
如果還有過去成功例子,有現實處理部門,那就叫有權可依,有歷史例證

在中國有法可依(純粹從法律條文上看)但實際不能操作的有很多
這個算是一種權宜之計吧
例子我隨便想也有好多,舉不勝舉,略
當然,你堅持說你的定義這就叫無法可依,那OK,那您就稱之曰無法可依罷.....

那在於我來說,我進來澄清一下你這個詞"無法可依"至少是個歧義詞,我這麼說不得罪您吧?
(讀者至少能理解出兩種意思,一個是無法律支持,另一種是有法律支持但操作不了)

鑒於樓主堅稱這個現象叫"無法可依",
那我進來重點幫忙補充一下樓主的歧義詞,取的是第二層意思,請接下來進帖的老哥們不要像我和D神兄這樣誤讀
實際上我們和樓主的共識都是在中國,歸化球員或一個外國人入籍是有法律條文,但很難操作的

2. 處理貪腐一般可以有很多做法,比如加強監督,鼓勵舉報,制衡機制
把一些基礎民生事宜直接把事情往上報,而且是上報到國家級別的領導人(敢問中國有多少個您說的領導人?是1個,2個,還是7個?20個?)去處理,用意是迴避貪腐

這種處理移民的例子在世界上找不出先例,
這種處理貪腐的例子在世界上也找不出先例,
我表示比較震驚

如果鄰居陳太太投訴說他兒子入學時遇到貪腐現象,你說要杜絕貪腐好辦,以後你兒子入學事宜交給國家領導人特批吧

陳太太肯定會很生氣,你這麼做,表現上聽起來像在杜絕貪腐,實際上在為難人家
從入學,到掛牌,到就職,到辦工商,老百姓方方面面都無不仇恨貪腐,但至少沒聽過任何一個人提出用領導人特批來搞定貪腐

3. 一般來說別人/國家的事(比方說公交沒讓座,家裡買了部日本車,給少數民族高考加分),
我們作為吃瓜的,能發表的定性就兩個層面,A有無違法,B是否合理
我進來其實也是表達這麼一個意思:
"歸化球員合法又合理,道德上沒問題(說白了一個公民罷了,道德普遍也都那樣),
您的立場不妥,您就甭反對了"
我一開始表達得比較婉轉,那您沒GET到,我只好現在明著說一次

(像我跟光哥,和南飛兄有時就會談到一些事,合法不合理,或者合理不合法,然後雙方扯破天
這都是OK的,像南飛兄就很給力,法律他不接招,道德他聊得飛起,希望用道德上見分曉)

但像您這樣的,法律上說不出一個理,然後道德上不容我發表意見,
我表示實在是理解不能

既合法,道德上又不談,那.....?你進來表違的純粹是一種情感傾向了
你不喜歡他們,所以就是堅決不喜歡,不容反駁

這帖?應該放情感軒轅?
您早說是您個人情感帖子,那我就不回好了

4. 我的道德觀念是很傳統的,
我相信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我從不(或者說極少吧)在公開場合提一個自己做不到的道德高標

我一進來看到您說這個歸化不行,那個歸化不妥,這個效忠不神聖,那個效忠不嚴肅
我還以為您對國民身份有甚麼高論和認同呢,故此特意進來請教,你究竟認為中國公民是個怎麼樣的含金量

原來您的意思是說中國公民效忠沒啥含金量,也沒甚麼義務,說白了中國本身也很多法律上必須效忠的爛人,但無奈趕是趕不走的
但是總得來說外面的爛人盡量不要入籍,最好是入籍的只有貢獻,不能惹禍

這個國民觀念很正啊,像很多美國人都是這麼說的,很OK
像美加的移民國家國民都很清楚這個道理,優質的公民進來,劣質的不歡迎
至於本國的不論優劣,都是公民

但既然是這樣,那就直接拿貢獻說事罷了,不要談效忠好了
畢竟貢獻這種事就是貢獻,說白了有錢有技能的又守法盡量進來吧,
沒錢的滾蛋,中國人有錢的盡量不要移民出去(另外您上面是不是有一句潛台詞:國家有很多違法的中國籍,趕也趕不走),引伸義就是說少數違法份子能移民出去是最好
又扯上效忠豈不是多了,直說大白話不是很好嘛

A. 你如果不扯效忠,你就直接說有好處的我歡迎,沒好處的不好要,另外分了現有福利你不支持
這就沒爭議了

B. 如果你扯上效忠就有一個緊接的問題你迴避不了,我感覺你很不希望我問這個問題:
那具體效忠的程度是啥,現在內部的國民效忠落實率有多高?
你只能丟下一句:我們中國國民是都有效忠要求的,但現有的國民忠不忠我不管了,
也管不著,也趕不走,只能單純高標要求新來的效忠吧
那這麼一來又回到原點A了,其實根本就沒有"國民都有效忠"這麼一個事實,你只是單純要求新來的要高標

先看一个红字,关于饿为何认为是“无法可依”的解释,饿已经说了四遍,你不认同饿的解释可以,或者对饿的解释不满意可以,你觉得可依就可依吧,反正你饿都改变不了客观事实,但你不能因为你得不到满意的解释就说饿没有解释,一遍一遍的问同一个问题,这就是叫做“胡搞蛮缠”无疑了,换着谁都是很讨厌的。

贪腐问题,首先饿可以说,你与人讨论总是先入为主,你认为国籍只是一件民生小事,所以可以交给地方基层公务员决定,以这个认知为基础,批判饿将国籍更改权上交的做法。但饿主帖观点很明确,国籍是严肃神圣的事,交给国家级别的人或机构去决定那是理所当然的。那你认为国籍是小事请自便,美国国籍的确可以由基层移民局决定,而且多设在机场或附近,美国每年新增移民多少万可以查,特朗普当然处理不过来。但中国国家领导人怎么不可以亲自处理或批示外国人入籍?饿主题列了一个数字重申一次:据饿所知的,非中国血统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从49年建国到这批中超外援之前的70年间,不超过10个人。你没有注意到这个事实,这足以说明国家绝对重视公民的国籍,当然下面的地方基层公务员不敢乱来是不是?它主要不是因为门槛高,而是真正需要国家领导人从多方政治因素去考虑,这些政治因素不是基层公务员考虑的。

打击贪腐你想的常规办法是可以接受的、必须的,但还有一项技术是从源头上找出贪腐的风险点,在办法实施之前就布控。看到有新的利益风险,世界各地有关移民的大大小小人蛇集团势力是很强大的,利益是很巨大的,饿作为老百姓担忧一下如果国籍颁发权下放会出现乱象没什么不好。

再一个,饿真的不想在此贴讨论道德问题。因为不同国家不同种族价值观对同一件事有不同的感受。
例如:法国人的妻子若被其他男人撩,他反而脸上有光,换中国人早打起来了;日本女孩成年了也可以跟父亲一起洗澡,他们认为正常,饿只想呕吐……

在情感版工作那段时间轻松多了。情感问题很多是义务责任问题,都比较清晰,倾听读者,提出建议,讲点故事,必要时盛碗鸡汤,比跟你讨论问题愉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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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5 18:2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9 橙炎陽 的帖子

1.这只是小强的口号而已,实际上完全不是如此。各级政府公然违法的案例都很多,泪姐在#68就有举例。

PS:

举两个人:陈嘉庚 和 高锟。

著名爱国华侨陈嘉庚先生,曾于1957年写信给侨居新加坡的儿子陈国庆,要他给办理放弃英国国籍。 陈嘉庚先生还在给儿子的这封信中夹有本人的一份《声明》。这份《声明》中的第4点写到:“我现在中国政府任职(不管部大臣)。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不宜再保留英国国籍。”

这是其一,爱故国就要放弃入籍国的国籍。

第二,高锟。"光纤之父"的称号都有,受到奥巴马的表彰,但国内没有爱国者的头衔。事实上不得诺贝尔奖都没有宣传过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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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5 22:3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58642modemeng 于 2019-9-25 17:18 发表

我认为我们讲天赋人权在现有认知体系里,应该是在讲公权力有义务保护公民的权利

目前主流的西方国家都是靠这套体系建立的如美国的《独立宣言》,也就是国家就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天赋人权,才由大家缔结契约成立的。

移民权是否属于天赋人权我理解的不是“是否每一個自然人都有選擇申請移民的權利”而是“国家是否有义务保护每一个公民都有选择申请移民的权利”

我认为这个答案是——否

所以我举了阿桑奇的例子就是例证即使是和平年代的非战争情况,依然存在无论出、入都不可能保证其选择移民权的自然人

應該說人們有移民的自由相對更恰當一點,法無禁止即可為
國家不會具體保障人民有一個移民的去處,或者給予很大的移民支持,這是肯定的,畢竟資源上做不到

用阿桑奇舉例我有點看不懂了,這哥某種意義上是一個罪犯
罪犯被剝奪很多的人權這是很正常的,感覺您舉的例子沒有說明您拋出的問題

國家當然不會主動提供每個公民有移民一個移民名額,這沒錯
不說阿桑奇,就說你和我,也不是必然能拿到一個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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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5 22:3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慕容泪☆ 于 2019-9-25 17:19 发表

再一个,饿真的不想在此贴讨论道德问题。因为不同国家不同种族价值观对同一件事有不同的感受。
例如:法国人的妻子若被其他男人撩,他反而脸上有光,换中国人早打起来了;日本女孩成年了也可以跟父亲一起洗澡,他们认为正常,饿只想呕吐……

在情感版工作那段时间轻松多了。情感问题很多是义务责任问题,都比较清晰,倾听读者,提出建议,讲点故事,必要时盛碗鸡汤,比跟你讨论问题愉快得多。

您這帖子如果是探討法律的,可能是顯得比較業餘了,沒有法條,也不敢反對政府施政
法律角度好像也沒有討論空間,這帖子我肉眼見的人基本都是一面倒的一個立場
(難不成您是想解釋說這件事情法律上很不常見?那....我們也都知道這事法律上不常見啊,用不著您來說吧)

所以我以為您想討論道德,現在您說您其實不想,那好,那您就不要談

我仍是不明白甚麼叫不想討論道德問題
我認為任何社會新聞都只有法律和道德兩個切入點,
法律上不論你糾結這個名詞叫啥,叫有法可依也行,叫無法可依也行,叫可有可無也行,反正就是一個詞吧
我們都應該知道這件事操作上政府沒有違法

那在於我而言可供探討的只剩下道德,道德不談,我不知道您嘗試在這帖想談那一點有反對?退回去講法律?
如果超出這兩個角度就不是探討社會了,變成探討私人情緒

對事件你明顯是抱反對態度的
法律上沒啥異議,道德你堅決不談,那您表達的是?審美?

如果這件事法律上合法,又不考慮談道德,我認為任何正常公道的人,即便再不樂意,也只能有一個選擇:支持,
您最終搞了一個反對的姿態就比較奇葩了
法律上合法,道德上不談,那你反對是基於.....?情緒?還是說你在表達這件事不符合你的利益,所以你不支持?
如果您希望,您可以拋開道德,和法律,單純從您利益角度重頭開始看待這件事

跟我討論當然是不愉快的,我完全可以感受到
我跟您討論說實話也非常不愉快,主要是您作為一個同胞的三觀讓我感覺到非常不快
沒有任何共識

另外借樓給全天下辛辛苦苦離鄉背井追求幸福的人們點個讚
我炎陽永遠站在奮鬥者的一邊,加油!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19-9-25 23: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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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5 22:4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9-9-25 18:23 发表
1.这只是小强的口号而已,实际上完全不是如此。各级政府公然违法的案例都很多,泪姐在#68就有举例。

PS:

举两个人:陈嘉庚 和 高锟。

著名爱国华侨陈嘉庚先生,曾于1957年写信给侨居新加坡的儿子陈国庆 ...

老哥,移民是一個天然的權利,人們有移民的自由
而享受自由本身就是人權(這裡直接說移民是人權有那麼一點歧義)

以您的水平和政治光譜不應該在這個點上糾結,特別是問我:"那條法律說明人們有移民自由"不應該
我們能不能換一個點來糾結?

這是不需要證明的,如果你一定要我證明,我還是一句老話,法無禁止即可為
哲學定義上我可能有困難,這裡直接用類比法

移民就像吃飯,或者逛街,或者找工作,或者找老婆一樣,是一種自由

我宣稱他是一個天然權利,我不需要給你拿出甚麼具體法條,因為公民的自由本身太多了
好比我給不出公民有找老婆自由的法條,給不出公民有吃臭豆腐自由的法條
自由是有無限可能性的,沒有一個國家會傻到把一個個自由的可能性挨個寫進法條

你要證明或者質疑移民不是天然權利,舉證責任在於你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19-9-25 23: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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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6 09:0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4 橙炎陽 的帖子

先转一段材料:

中央组织部2014年2月制定印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俗称“裸官”),不得在党政机关的领导成员岗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岗位,以及涉及军事、外交、国家安全、机要等重要岗位任职。

对在限入性岗位任职的“裸官”,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一进行谈心谈话,坚持做到把认识谈深、把政策谈明、把思想谈通、把选择谈定,或由其配偶(没有配偶的由其子女)主动放弃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和长期居留许可,或调整其现岗位。不服从组织调整、交流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你既然声称移民是天然权利。裸官只是配偶子女移居,还不完全是移民,更不是自己移民,为何中组部要限制呢?你想说中组部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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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6 09:1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2 橙炎陽 的帖子

艳阳兄还是没理解我的意思

那么我们反过来说吧

兄台一直在强调“移民是一個天然的權利,人們有移民的自由”

我想请问兄台,公权力是否有随时剥夺人移民自由的权利?(在被剥夺对象没有触犯法律的情形下)

如果这个答案是有,那么显然兄台所谓的天然权利是不存在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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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6 09:2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5 乌鹊南飞3 的帖子

上位法下位法的概念有學過吧
首先下位法不與上位法衝突,這是肯定的
但是下位法肯定比上位法管得更細,更嚴

如果下位法管轄的條款比上位法更寬,或者等寬,那就沒有下位法存在的意義了
所以反過來看,下位法特意重點標注的重點,一般來說就是上位法沒有規定的"自由範圍"

比如當年很流行的摩托車上高速公路之爭
上位法沒有明言摩托車可以或者不可以,下位法說不可以

這裡很好理解,如果上位法說不可以,下位法也說不可以,那等於浪費表情,寫個下位法好玩嗎?
反過來說,假設我們手上只有一本下位法,有這麼一條特別說了摩托車不可以上高速,假設立下位法的過程沒有疏忽,那我們即便不看上位法,也可以直接推理:
上位法肯定是沒有具體規定摩托車能不能上高速,在立下位法之前,摩托車進高速是"自由狀態"

放官員這裡同理

如果移民不是人權,那特意出台一個規定就沒必要了
既然有這麼一個規定,那說明移民是人權,對於立法前的官員,還有立法前後的非官員來說,移民都是人權

回來解決你的問題:沒有違法

恰好相反,您這個材料反證明了移民是天然屬於一個自由狀態
如果移民本身不是自由,何必再多此一舉出示一個限制呢?
難不成要特意出台一個官員禁止闖紅燈,官員禁止毆打老人嗎?

針對官員特意出台一個限制,恰好說明針對普羅大眾本身而言沒有限制
(在沒有這個限制之前,官員就像所有自然人一樣,是有這麼一個自由的,
如果不出台這麼一個限制的話,那官員可以運用他的人權自由把家人送出去,所以才要限制啊
按你說本來就沒有這個自由的話何必出台這限制呢)

======

同樣邏輯學校如果出台一個限制說禁止本校學生染髮
不就恰好說明其實非該校的公民原則上是有染髮自由的嘛

======

我認為任何組織和個體都是雙向的,組織有權利限制個體自由,而個體有權利不參與組織
組織本身就是帶著放棄自由的目的成立的

全部自由都要保留,那你加入組織作甚?

你要加入佛寺,你就得接受限制你吃肉的自由
你要加入籃球隊夜間特訓隊,你就得接受晚上沒有自己去玩的自由
你要加入軒轅,你就得接受你沒有罵三字經,不能挑釁的自由
你要來我家拜訪你就得接受我家不能穿鞋子走進來的限制

覺得你在我家可以用你有穿鞋自由強行踩進來?
還是說你覺得你沒有穿鞋的自由?穿鞋不是人權?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19-9-26 09: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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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58642modemeng 于 2019-9-26 09:19 发表


艳阳兄还是没理解我的意思

那么我们反过来说吧

兄台一直在强调“移民是一個天然的權利,人們有移民的自由”

我想请问兄台,公权力是否有随时剥夺人移民自由的权利?(在被剥夺对象没有触犯法律的情形下)

如果这个答案是有,那么显然兄台所谓的天然权利是不存在的对吧?

先陪您歪一個樓,下一個分割線再倒回本帖
我此刻至少能想像兩個情況權利和自由需要放棄

1. 你自願地加入了某個組織,而這個組織先天要求就是要放棄某些自由
好比你在中午一點吃飯是你的自由,但如果你進了一家公司是一點要上班的,你等於選擇了用暫時用這個自由交換了對方的一些自由(比如財務自由)
2. 你觸犯法律了-----不解釋
阿桑奇就這是個狀況,所以您用他舉例我沒理解用意

========

公權力是否有隨時剝奪人移民自由的權利這問題我認為是歪樓了,答案是Y還是N不影響本帖
就當你說的是YES吧,那我們倒過來說

就當公權力可以限制公民移民
一個人在公權力未限制其移民的狀況下,他的移民自由權利是不是未受剝奪呢?那也就是他此刻是有移民自由的權利的
比如天宮公主

那既然他此刻有這個權利,一些民間人士搞一些冷言冷語,或者污名化,是不是侵權呢?

========

你在一部公交車上,你就有就座權利,對吧?

你可以腦洞問那公交車公司能不能要求你馬上站起來,國家能不能要求你馬上站起來
這都是題外話了,即便可以又怎麼樣?

那好,至少現在公交公司沒讓你站,國家沒讓你站,那你就座的權利應該就沒有疑問了吧?
你坐著,我拉上三五個人圍在你身邊在一邊嘲諷你要求你讓座,那你覺得你還有100%的就座權利嗎?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19-9-26 09: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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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8 橙炎陽 的帖子

您认为歪楼是因为兄台认为存在一个“放弃權利和自由”的过程(或者说行为)

我表达的意思是移民本身不是天赋人权,天赋人权是必然要受政府保护,政府无权利随意剥夺的。

我还是极限法举个例子

比如假设现在中美这个情况下,华为5G团队的核心工程师几个人岁数到线同时退休,他们几个在没有商量的情况下在这时间段上向美国提出移民申请。中国政府有权利随时剥夺他们的出境权。

他们有移民自由吗?

同样还是这帮人,他们想在国内换城市定居,随意迁徙,中国政府有权利禁止他们吗?

移民的关卡不论是实还是虚其实一直存在

一个人移民成功并不是因为他是有移民自由的权利,而是关卡对他放行了

——————————
PS:我回一下楼上兄台对南飞兄的回复

您举得学校剪发的例子是不合适的,我国已经有一个有效案例教师强制学生剪头是违法的(发型那是真正的人身自由)


当然现在案例还只有一个,全国大多数地区(特别是山东省内)还广泛存在强制对学生进行发型管理的状况,但这种违法现象在未来将不断被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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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7 橙炎陽 的帖子

上位法与下位法相抵触的时候依照什么?下位法可以公然违反上位法?而且你所谓的“移民人权”假说本来就无法可依,现在竟然成了成文政令的上位法,你需要给出证据。

像你说的穿鞋的自由,没有哪部法律规定了这个,甚至没有哪部法律规定了住宅主有权强制要求客人脱鞋。脱不脱鞋只是风俗习惯,而风俗习惯是对法律的补充,本身并不是法律,没有强制效力。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9-9-26 10: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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