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未知-离线 黄钟毁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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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7 14:18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对配偶不忠,即使是性开放的西方社会仍然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自古皆然(特例除外,而潘案发生在中国古代。)。克林顿来文司机案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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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离线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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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7 14:22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你说的是指已经确立单一配偶制(一夫一妻制)的社会形式,而对于那些不认可单一配偶制的民族地区,就未必了。中国的摩梭人的走婚就是一个,而在藏族的不少地区,还在实行一种兄弟共妻制度,就是说兄弟共同享有一个妻子。而在阿拉伯国家,一夫多妻制就更普遍了。

世界是多彩斑斓的,道德标准,更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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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黄钟毁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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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7 14:26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嗯……Phil兄果然就举了特例:人数少,影响小,谓之特例。

道德标准虽然多种多样

底线却非常接近并类似(仍然,特例除外)

比如自古杀人抵命,盗窃、伤人抵罪,皆然啊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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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离线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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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7 14:37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穆斯林世界人数不少,影响也不小哦......

自古杀人抵命也是有前提的:自卫需要抵命么?打仗杀人需要抵命么?

可见,都是相对条件下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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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7 14:49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
实在要说酋长们,多妻也是妻啊,阿拉伯对妻们偷人管得更严了。而且安拉也告诫男子要对配偶忠诚啊。

基本上我想笼统化简单化,阁下就使劲一分为二相对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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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7 15:04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人那总要为自己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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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7 15:10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按照可兰经,不是酋长,只要是穆斯林,就可以多妻。

多妻的话,请问老公和二太太同房,是不是对大太太就不忠呢?或者,老公在有了四个太太后,又看上一个,是不是就是对四个太太不忠呢?
--看,这个“不忠”也是有前提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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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7 15:15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9-07, 15:10:42发表
按照可兰经,不是酋长,只要是穆斯林,就可以多妻。

多妻的话,请问老公和二太太同房,是不是对大太太就不忠呢?或者,老公在有了四个太太后,又看上一个,是不是就是对四个太太不忠呢?
--看,这个“不忠”也是有前提的,呵呵。

不算不忠啊,不用想也知道啊。但是酋长a的老婆和酋长b通奸就算啊……

是不忠被认为不道德……不是多妻啊(虽然多妻在现代许多地方也被认为不道德)

偷换概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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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7 15:18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还有,要抬杠也要有限度啊-,-再谈相对的杀人不忠等等恕我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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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7 15:3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以恶治善是恶.
反之,以善治恶是善.
但是还是善多一点,因为以恶治恶也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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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7 17:14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黄钟毁弃于2005-09-07, 15:15:47发表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9-07, 15:10:42发表
按照可兰经,不是酋长,只要是穆斯林,就可以多妻。

多妻的话,请问老公和二太太同房,是不是对大太太就不忠呢?或者,老公在有了四个太太后,又看上一个,是不是就是对四个太太不忠呢?
--看,这个“不忠”也是有前提的,呵呵。

不算不忠啊,不用想也知道啊。但是酋长a的老婆和酋长b通奸就算啊……

是不忠被认为不道德……不是多妻啊(虽然多妻在现代许多地方也被认为不道德)

偷换概念啊

那我们这么分析:老婆一般都是一个个娶。举例说A和B一对情人,自由恋爱的哦。

1)在中国:A和B结婚了。过了两年,A在外头找到了一个情人,把TA带回家一起住,也没跟B离婚。
--A对B是不是不忠?
2)在沙特:A和B结婚了。过了两年,A在外头找到了一个请人,把TA娶回家一起住,也没跟B离婚。
--A对B是不是不忠?

先不说杀人,不过,你这个也太不讲理了,什么对你不利你就不让说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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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离线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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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7 17:16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铁木真于2005-09-07, 15:35:58发表
以恶治善是恶.
反之,以善治恶是善.
但是还是善多一点,因为以恶治恶也是善.  

善和恶本身就没有搞清楚,我们怎么说一件事情是“以善治恶”还是“以恶治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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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7 18:17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我觉得一个先进的社会是要求每个人都有一定的道德品质的.
但一个先进的制度, 是不应该依赖于人们的道德, 而是去创建一个稳定的搏弈系统.

法律其实只是陈述了大家和睦相处所需要的最低道德标准. 所以极度BS那些娶了妻又纳妾的, 杀人放火的, 强奸劫设的... 因为他们连最低的道德标准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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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7 22:0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以恶治善”肯定不会成为长期策略,相比之下“以善治恶”更为可取
然而万千世事不可从一而论,不同情形之下“善”“恶”各有道理
况且善恶之分在不同人眼中区别种种,实在难以定论
仅就道德而言,我觉得“忠”“义”还是可以概括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价值取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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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 20:1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本人认为正义在这个社会上还是普遍存在的,只有极少数的情况下正义才不存在的,比如说那些奸人一时得逞等类似的情况一样,这些不用说也可以想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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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 16:5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人性要是如此完美无缺,那么就不需要上帝了
坦然面对人性的丑陋,乐观期待人性的美好一面,或许我们会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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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3 23:5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对于利益的解释我想 孟子早就有过这样的解释了吧!
对于搂住的解释比较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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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0 22:02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你好,潘泽先生,你对人性的丑陋是怎样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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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1 11:4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潘泽 于 2005-5-9 22:45 发表
题记:对于某些人来说,只要是为了所谓的正义和善,用再卑劣的手段对付恶,也是允许的。


  估计不少熟识我的人看了以上的题记后,不免有些奇怪:怎么看潘泽这个人也不像是一个道学先生啊,说这话是不是有点虚 ...

不可否认,利益群体是有不同划分的。当利益群体的范畴涵盖了矛盾双方时,利益群体利益的最大化,便是矛盾双方所共属的利益群体的正义。矛盾某一方追求单方面利益的最大化,就是利益群体的非正义。

当利益群体被涵盖到某一时刻的整个人类时,正义的概念就在这一时刻对于整个人类具备了普遍意义。把利益进行孤立的绝对化的分析,否认利益的普遍性和相对性,自然会导演出惊世骇俗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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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1 16:0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所为正义的行为在手段上是应该有底线的。不择手段的往往只是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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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4 15:3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对黑客帝国里里一句话很欣赏:你们人类就是病毒,走到哪里,破坏到哪里
原文英语怎么说的我不知道。

对楼主的绝大部分还是赞同的。
但我觉得这个问题的讨论最后会归结到人活着的意义这个问题上
我们生下来时是张白纸,后来的所有想法都来源于这个世界也脱离不了这个世界
我们做事不能没有信仰(这也是来源这个世界),要有信心,所以都要打上正义的旗号,骗自己也骗别人。对于别人的正义的旗子,有利于我的则拥护,否则扯掉
有句话不知道大家同意否:长得再丑的母亲在孩子眼中都是美好的形象,我们出生在这片土地,也就注定了维护这片土地的一切。所以出生差不多,利益大致相同的就成了一个阶级。再大点,也就有了国家。
人想活着快乐点,就要给自己一个旗号。光明正大的旗号
正义,对,就选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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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0 01:2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不会说话, 但是看见这个题目不禁也想加入讨论的行列

楼主的帖子似乎有些是说正义和自私都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做的, 没有本质的不同,这才没有所谓的正义
但是正义要获得利益的时候似乎不会不择手段吧~   我就没见雷锋为了帮助别人彰显他的助人精神而不择手段过
而自私嘛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为获得利益而不惜损害他人利益的,就这点来看,相信两者已经不难区分开了,至于人们的选择嘛   当然是看各自的喜好了,但是相信除了钟情于谋私的人以外不会有谁希望喜欢被自私肆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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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09:1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尽管观点不一定被所有人接受,但楼主堪称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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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5 22:3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支持搂主  不过感觉楼主的话还是有点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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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1 09:52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正义?呵呵,与立场有关.与情有关.所以莫谈正义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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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1 11:3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从动物社会的例子谈自私与无私

这回知道为什么中国有邪教的土壤了
思考应该带来有益的东西,但有时候思考方法不对,越思考越偏激,用一句不当的比喻,恐怕就是“知识越多越反动”了。开个玩笑,真理越辩越明,我也来谈谈自己的观点。
古人说,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然而这里,本人却要引用一个法国动物社会学家(专门研究有社会组织、而非单个生活的动物)观察到的例子,来和大家探讨这个人性的问题:
说的是非洲有一种鼹鼠,以散落在平地的谷类为食,一群十几二十几只不等。由于天敌众多(主要是鹰),在觅食时,就会主动有一只在高处站岗,直到主动呼唤或被动的有另一只前来替岗为止。一旦发现敌情,站岗鼠会发出尖利的啸叫提醒大家,从而更容易吸引猎手的注意,遭到捕杀,且站岗期间不能觅食可能导致体力下降等等不利因素。然而这样一个既危险又没有任何好处的站岗责任,却并非由谁硬性摊派,而是“群众”自发自觉的履行。
经过研究,发现按照平均站岗时间,除一部分在平均线上下外,有一定百分比的鼹鼠站岗时间相对长(姑且称之为“无私鼠”),而另一部分站岗时间就明显短,甚至有发现敌情偷跑自保的情况出现(姑且称之"自私鼠")。
科学家做了一个试验,将一个鼠群中的“自私鼠”全部拿掉,种群在一定时间内得到了相对更大数量的发展,但是数代之后,又会出现新的”自私鼠“回归正常情况;但将一个种群中的无私鼠全部拿掉之后,可怕的情况出现了!由于频频出现自私鼠不愿站岗,从而导致其他正常鼠站岗时间过长降低了体力和逃生的几率,更有站岗的自私鼠频频溜号的情况(当然种群数量过低以后自私鼠也不能独存),十几天后,种群被天敌捕杀殆尽!
我不想从这个例子引申开来说什么,动物并不像人类那么虚荣,无私鼠并不会因为多站岗而获得先进劳动者的荣誉称号或和五一奖章。但就连这些鼠辈都知道,要是不为公、为大家出力,结果就是灭亡!
有些人大可以宣扬人人自私说,或是把无私说成另一层面的自私。但是无私是存在的,高尚是存在的,二者并列,高下立判!没有自私,固然可能导致社会缺乏竞争丧失前进的动力,但缺乏无私,社会就会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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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1 12:3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ls的例子很有趣,但我想问动物有意识吗?
“但就连这些鼠辈都知道,要是不为公、为大家出力,结果就是灭亡!”鼠辈
真的“知道”?
另外,我想说ls如何证明“无私鼠”的行为不是本能,而是有意识的呢?
如果不能证明,拿这个例子和人类社会对比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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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1 12:3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实干司马 于 2005-9-4 00:51 发表
自从人类吃了智慧果,拥有了自由意志,就同时拥有了善恶二元思想

人们多数认为自私是不好的,无私是好的。这其实是个荒唐的看法。自私与无私只是人所表现出来的一种思想情绪,甚至仅仅是对别人的主观评价。好与 ...

赞同赞同!!!所谓自私和无私也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来考虑的,对自己有害的叫自私,对自己有利的就叫无私,好与坏本来就没有什么确切的定义,我们都存在于他俩之见的地带(站在两极的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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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0 20:4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自私是动物的本性,同时利它也是人的社会本性

如果许多人的无私,被评判为精神的自私,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如果一个人冒死跃入冰冷的河水救人时想着精神的私利,他还会不会跃入水中.这太可疑了,我可不希望在我需要拯救时,是一个只为了精神私利跑来的人.真的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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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6:3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利益无所谓正义与邪恶。如同道德,也是利益的一种,它维持社会的秩序,维护弱势者的利益。似乎可以导出一个可悲的结论:强势者不需要遵守道德,他可以凌驾道德准绳之上获取更大的利益;而弱势者必须遵守道德,相互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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