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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大家谈谈对全流通的看法, 下文摘自21世纪经济报(不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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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1
#1
发表于 2004-12-22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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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深交所和结算公司联合颁布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规则》,
该《规则》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由上证所、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统一办理。严禁进行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活动。
但值得玩味的是,就在《规则》出台的同一天,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有关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暂行办法正在由国务院国资委会同证监会抓紧研究制定。”
那么,是次《规则》所规定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到底是否包括国有股权?在非流通股转让中,国有股和一般法人股会不会有所不同?这些仍是疑问。
有市场人士据此推断,在此《规则》之后,专门针对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的规则将在不久后出台。“它很有可能会发展成为第二个B股市场,或者可以用带引号的‘C股’市场来称呼它。”上海海奇投资公司董事长徐江说到。
1年前的C股“腹案”
其实早在数月前,市场就曾盛传有关部门有意建立一个专门从事国有股减持的“C股”市场。
今年10月11日,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保民对外表示:“国资改革的思路和方向已经明确,国资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李保民提出了新阶段国资改革三原则。即:以“归属清晰”、“流转顺畅”和“一企一策”为核心的改革深化。
他特别指出,当前和未来资本市场中的国有股问题也将遵循上述三原则,进行实质性的具体操作。值得注意的是,李保民在解释“流转顺畅”这一国资改革的目标时说:“这个流通的概念远远不能像市场上讲的那样狭窄。”
他认为,国有资产可以在国有经济内部流通,铁道行业转让给煤炭行业,交通行业转让给文化行业。
“只要国有资产是在产生效益、保值增值,就不能否认这也是全流通!”李保民语带玄机。
从讲话的场合看,李的观点代表了国资委的意见。实际上,早在2003年7月份的时候,同样是国资委研究中心完成的一份报告,就曾提出开设C股和OTC市场以解决国有股减持的构想。
报告提出的减持方案建议有几个重点。一是,设立以现存法人股市场为基础的C股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OTC)用于减持国有股。其次,在资金面上,适当减少新股上市额度,用于A股市场的国有股减持。与此同时,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发起设立若干国有股减持流通基金,委托专业基金管理人进行市场运作,实现国有股分期分批流通。
开设C股和OTC市场的构想,在一年以后,与李保民所说的“在国有经济内部流通”似乎是异曲同工。
当然,李保民提出的解决方案能否得到真正的执行,最后的决策权还在北京最高层。
据消息人士透露,10月16日下午,根据温家宝总理的指示,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召集证监会、国资委、人民银行、外管局、财政部、税务总局、银监会、保监会、公安部等相关部门领导就国九条落实中的问题和措施进行了座谈。
值得注意的是,黄菊最后就几个问题作出具体部署时,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上确定了这样的原则:解决股权分置并不等于马上全流通,在全流通的市场条件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长期维持现状并抓紧制定相关办法规避股权分置带来的影响。
除了高层内部会议,11月1日,黄菊在深交所召开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座谈会上的公开表态,则委婉含蓄了很多。
他说:“要从制度建设上逐步解决历史积累的问题,消除阻碍市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建立新的机制,确保资本市场在稳定的前提下加快改革和健康发展。”
一些市场人士表示,这个“逐步解决”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目前不会有更加激进的解决国有股的政策出台,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二是这些问题不论是否“逐步”,都必须解决,因为它阻碍了市场健康发展,因此“新的机制”是一定要建立的。
但这个新机制到底是否就是建立独立于A股市场的“C股”市场,答案尚不确定。
抽血A股之忧
尽管C股的说法并没有得到监管部门的确认,但是,数日前出台的非流通股转让新规,仍然让市场人士惴惴不安。
徐江向记者介绍,过去对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转让的要求是5%以上才能转让,转让的方式主要为场外协议转让、司法拍卖等。如果涉及到国有股的话,采取的是协议转让的话,必须通过相关国资监管部门批准。但司法转让除外。
为了规避国资监管部门批准这一程序,很多转让采用了司法拍卖的方式。“因为司法拍卖不需要国资委批准,而且每流拍一次,资产可以在净资产的基础上打折10%。而这种流拍可以有三次机会,加起来可以打折30%。受让方如果与转让方有某种默契,就可以以比净资产值低30%左右的代价获得这部分非流通股股权。当然,灰色交易也由此而起。”
一般的这种灰色交易的代价包括拍卖公司的费用和法院执行的费用,三次流拍下来的代价可能是资产的5%左右。
徐江说:“今年以来,很多国有股的转让都采取了司法拍卖的方式,刚刚公布的《规则》将极大地规范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转让行为,同时该政策的好处还在于降低了转让门槛,从以前要求的5%降低到1%的股份都可以参加转让。加上两个交易所先进的交易平台和必要的监控,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转让效率必然会大大提升。”
“《规则》出台后必然会产生一个新生的市场。而随着非流通股流通效率的提升,会由此出现一个流通溢价。再加上这部分非流通股基本市场价格都靠近净资产值的优势,与二级市场上平均有5-6倍的价差,所以,‘C股’市场的前途非常乐观。”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
“首先投入这个市场的就会是保险资金。”一位基金人士说到,“人家没有理由留在A股市场啊,尤其保险资金大多是长期资金,与A股同股同权的‘C股’市场必然更具吸引力。”
徐江的说法则比较理性化,他认为,很多资源类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具有极高的投资价值,很多外资早就跃跃欲试了。“特别是一些有稳定分红的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机构资金绝对会去投资。”
“这种情况下,能预测到的资金分流是必然的,而且将使一些奉行价值投资的长期资金从A股市场逃离,无疑是对现有的二级市场极大的打击。所以,我认为它是一个重大利空。”上述基金人士忧虑地说道。
更有市场人士认为,对基金公司来说,这也是一个大利空。他认为:“原因很简单,既然政策允许也提供了这么一个可以稳定获利的市场,机构的资金为什么还要你基金来管理?赎回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基金必须面对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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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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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0
#2
发表于 2004-12-22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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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这个贴子在揭露一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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