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的確是瓜農一方錯了,這裡網上已經有鋪天蓋地的討論了,略
知乎又呈現了同一個觀點反覆由不同人寫了幾十次的現象
幾乎看不見討論,我爬了過百個帖子大致上才看到2-3個"空罵瓜田沒契約精神"以外的觀點,即便觀點是正確的,也太沒營養了
有一個老兄說得挺有意思,他說
定金往往都只能約定得很小,因為現實情況下是
瓜販違約,也是瓜農吃掉定金
瓜農違約,也是瓜農吃掉定金
所以定金大了,沒人敢付,長久下來就只能形成貨值很大,定金很小這種現象
而又有了頂樓新聞中的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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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企業如何規避風險有興趣,事實上我過去長年就是做這個的
從技術上而言,這個類似國際貿易
舉個例子你跟印度,或者第三世界國家做生意,對方堅持不按合同來,你也沒能力過去打官司
瓜販面對的情況也是類似的,小額定金(比如1成),人家把你定金吞了,就是吃定你不值得為這個錢過來打官司,私了你又鬥不贏(或者說你同樣沒有成本鬥)
技術上這種民法缺失照顧不到的情況下,應該盡量考慮用優化商業流程和交易方式來約束雙方,而不是用一紙合同
從技術意義上而言,"合同作不得數",某種意義上也有點道理,你沒法跟人打官司,合同有毛用,大致上就是君子協定,或者一種儀式意義上的東西大家握手簽了一張紙
今天時間有限,簡單兩句,剩下晚點再編輯吧
------我覺得契約精神不是必需品,也注定不是人人都有的,契約精神是雙方合作用以節省成本的
沒有就只能用高成本的方式交易了,做生意的人也不能指望人人都有,有時該多花的交易成本,還是得多花
比如閒魚二手產品,能同城面交,就盡量同城面交,就是這個道理
1. 這個瓜的生意,可能就得每次少運一些,比如過去是一次採購一萬斤,改成一次一千斤,運費不值當,那就不值,沒辦法
2. 又或者最有可能應該改成大家約定一個中間處,雙方都開車過去當面交易
這樣規避一方吃定另一方的沉沒成本之類的方式
3. 又又或者有的錢真的就沒法省,可能得在本地先找一個代理人,讓他出面把瓜都買了,二次轉運出來
商業鏈條縮短有時不一定是好事,有的鏈條看似啥都沒幹,但找個"在地代理人"能潛在地避免一些事
時間有限,想的方法是有破綻,但大致是這麼個原理
做生意想真正不吃虧,要善用付款機制和靈活思考平衡雙方的毀約成本,而不是採納,接受完全沒有可行性的方案,然後向對方空談道德和契約精神
像這帖的瓜農,如果只追求道德上的問心無愧,這件事上的確是站在道德一方,但做生意的事,你吃了虧佔道德名份也沒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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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也不難看出"為什麼落後地區,或者說沒契約精神的地方就難發展"這個鐵律的商業原理
契約精神是幫助買賣雙方減少交易成本的,普遍缺失這個,那只能用一些低效的方式發展
愈低效就愈沒契約精神,愈沒契約精神就愈低效
既被人嘲笑,又要挨窮,精神上遭完罪,現實又得遭罪,可謂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8-13 08: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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