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组别 | 校尉 |
级别 | 前将军 |
功绩 | 17 |
帖子 | 1729 |
编号 | 499596 |
注册 | 2014-3-27 |
| |
| | |
|
|
|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2-12 17:12 发表
不拆伙的情况下,媳妇儿就要多出力了,相同货物价格便宜自然可以把合伙人的进货权拿过来啊 我在中國福步外貿論壇見過一個問題
是一個老闆在埋怨自己的員工A
大意是說有一種貨,售貨價格是20元(不論是老闆親自去賣,還是別的員工賣都是這個價)
但A去賣能賣出25元,賣給國外的客戶
但是自己吃了2元的回扣,回來公司跟老闆說這貨只賣了23元
========
老闆說這個故事的時候說得忿忿不平,大意是員工吃他的工資又挖他的金庫
下面很多跟帖的,有當老闆的,也有當員工的(員工回答得就比較不禮貌)
他們表示說這種回扣很合理
1. 幾乎拿不到證據
2. 老闆本來就能接受23元的價格,無非就是眼紅人家拿了2元罷了
這裡在於金兄的立場我認為是一樣的
1. 他幾乎拿不到證據
2. 他介乎可以接受與不能接受之間,當然他表示很貴,但他也運行了一段時間(其實也有賺頭,只是現在發現價格還有壓縮空間),現在開始表示這個價格不合理
========
金額如果不是太大,我覺得很優解是換個採買人員,既往不究,就這樣
像樓主這類合伙人辦事還有一個重點就是股東兼免費員工?也就是股東不受薪?
股東不受薪的情況下你要求他替公司幹活我認為
拿一點報酬是合理的,以回扣形式拿吃相難看,確實不合法,但也有那麼一丟丟情有可原
我有合伙公司,我替公司升級設備或者採買東西,或者開發新產品/業務,我都是必須獅子大開口掙勞務費的(平時500的我必須要1000,免得常來煩我)
很多股東和員工抱怨我貪心,我表示干他們屁事,你行你上,不行少BB
[ 本帖最后由 粉炎陽 于 2016-12-12 19:11 编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