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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江西青年被押运员枪杀续:10位家属到东莞交涉
李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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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21
#1
发表于 2016-10-31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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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青年被押运员枪杀续:10位家属到东莞交涉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冯训太
10月30日中午,广丰男子黄奀清的多位亲属神情悲怆地行走在广东东莞长安镇乌沙环南路路段,短短的600多米路程,他们用了足足两小时。迄今,他们仍然无法接受25岁的黄武林在这条路上,被运钞车内的押运员一枪毙命的事实。
尽管多个视频用清晰的画面证实黄武林用砖头追砸押运车,但黄奀清等人始认坚称儿子即便有错也罪不该死。更何况,已有多个目击者供述黄武林在砸车前,疑似被涉事押运车剐蹭。
联想起儿子生前爱较真的个性,黄奀清怀疑涉事押运车碰撞到黄武林后未致歉,遂引发了黄武林奔命追砸讨说法后被杀身亡的悲剧。离黄武林过世已足足过去了72小时,黄奀清一家仍在等待相关部门还原事实真相的悲伤之路。
死者10位家属赴东莞一宿未眠
25岁的黄武林在东莞被押运员枪杀,打破了广丰区丰溪街道苏塘居久有的宁静,也彻底撕破了黄奀清一家的幸福。
10月29日下午,黄奀清一家10位家属踏上了前往东莞的火车。在家人眼中一向脾气很好的黄武林突然被枪杀,这一事实让黄奀清全家无法接受。摇晃的列车车厢内,黄奀清等10人心里压抑得特别难受,唯有拿起手机查看已见诸报端的信息与视频。
“我始终不相信,黄武林在做出这种看似疯狂的举动时,没有其他原因。”黄奀清说,他儿子脾气一向很好,但确实有一个爱较真的习惯,如果别人错了,他一定要让别人道歉。
从上饶到东莞的列车上,只有10余个小时的车程,但黄奀清等人却穷尽所有来思考与质疑,黄武林与涉事押钞车到底发生了什么?最终让押运员对黄武林叩响扳机。
涉事押运车或剐蹭未致歉引发冲突
通过媒体最新的报道,黄奀清掌握到一个细节,黄武林在砸车前,疑似被涉事押运车剐蹭。
公开资料显示,东莞长安镇乌沙环南路附近一家劳务中介公司的戴姓员工说,27日12时许,他从饭馆吃完饭出来,刚好看见运钞车和走在路边的黄武林相遇,“路上的车很多,运钞车把一名男子蹭了一下,随后男子立刻回头观看,后向运钞车追去。”
戴姓员工说,当时,黄武林左手提着包,紧挨着路边的绿化带,沿振荣南路向东步行;发生“碰撞”后,运钞车继续行驶,没有停下来。振荣南路一位商铺店主也表示,在黄武林与运钞车第一次相遇时,黄武林的手臂应该被运钞车“碰”了一下。
不过,到现场参与调查的媒体记者未能找到黄武林与运钞车第一次相遇时的监控视频。黄武林是否在此处遭运钞车“剐蹭”,10月30日,中国江西网记者向东莞警方求证,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复。
这个细节,或印证了一夜未眠的黄奀清与家属的猜测。“这不排除,涉事押运车剐蹭到黄武林后,未曾向其道歉,惹怒了爱较真的黄武林。于是,上演了抄砖头追砸的情景。”与黄奀清一同前往东莞的家属向中国江西网分析称。
600米事发路段家属用了2小时才走完
10月30日中午,离事发已足足过去了72小时。
30日中午,600米的东莞长安镇乌沙环南路路段,黄奀清的多位家属用了2小时才走完。他们沿途向过往的行人、商铺打听事发现场的一幕,并期待有新的可能发生。
然而,看到生前的黄武林追赶、砸车视频,再对比了一位接受媒体采访的目击者说法,“男子在路口砸车后,运钞车并没有快速离开,反而缓慢行驶,并在不远处停车,想不通为什么。”黄奀清认为,从剐蹭到砸车过程中,他儿子与涉事押运员再次上演冲突,并导致最终儿子被一枪毙命的悲观发生。
“如果押运员是一位理性人,在剐蹭到路人后理应挥手致歉。即便是这些没有做到,我们可以原谅。但在黄武林发生不理智的追赶、砸车行为时,押运员不应该缓慢行驶,并在不远处停车,这是不是存在挑酗的可能。”与黄奀清一同前往东莞的家属表示,通过从上分析,他们怀疑是押运员加深了矛盾。
黄奀清的一位家属说,即便是黄武林发生不理智地追赶、砸车行为,在追赶的600米过程中,押运员完全有时间更有空间报警。 “目前,当地相关部门还没有拿出相关的处理办法。”黄奀清的一位家属说,明天,也就是星期一,他们静候新的进展。
http://news.sohu.com/20161031/n4718208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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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31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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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群喷子在喷押运员,喷子无视运钞车的特殊性,把运钞车当成普通车辆,把砸车视为没有危害的行为,所以才会得出荒谬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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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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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疑点,一、就算是手持砖头去打劫,你把对方打伤即可,对方就一个人,又没有持手枪、炸弹等杀伤力较强的武器。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必要或有没有规定必须把对方打死。二、“缓慢行驶,并在不远处停车”,遇见打劫,押运人员应该是与对方火拼到底,难道不是应该以躲避逃离为主?
如果这两点不能合理的解释,就不能论证押运人员有没有过错。
个人认为,押运人员目的是保证押运标的的安全,而不是与对方火拼,与对方火拼是警方的职责。这方面的法律不是很懂,有懂的高人,可以科普一下。
[
本帖最后由 zhuxl2002 于 2016-11-1 12:3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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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李元芳 的帖子
有危害,但是不是就需要到击毙的程度,是个大大的问号
用文大将的话来说,击毙是结果,但前提是押运员是不是想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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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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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xl2002
于 2016-11-1 12:30 发表
两个疑点,一、就算是手持砖头去打劫,你把对方打伤即可,对方就一个人,又没有持手枪、炸弹等杀伤力较强的武器。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必要或有没有规定必须把对方打死。二、“缓慢行驶,并在不远处停车 ...
作为一名前武警警官,据我所知,一般的情况处置都要求“击其次要”,绝对不允许在未经指示或非极端情况下直接将目标击毙的
而且开枪步骤也是有要求的,先口头警告,然后鸣枪警告,再申请子弹(枪弹必须分离,押运过程中子弹也应该在干部身上,枪里是没子弹的),最后才能击其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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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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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whh</i> 于 2016-11-1 14:35 发表<br />
<br />
<br />
作为一名前武警警官,据我所知,一般的情况处置都要求“击其次要”,绝对不允许在未经指示或非极端情况下直接将目标击毙的<br />
而且开枪步骤也是有要求的,先口头警告,然后鸣枪警告,再申请子弹(枪弹必须分离 ...
<br />
银行的运钞车大家都见过吧
难道站在车边拿着看上去像散弹枪的押运员枪里是没子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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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11-1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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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1-1 14:39 发表
<br />
银行的运钞车大家都见过吧
难道站在车边拿着看上去像散弹枪的押运员枪里是没子弹的??
那是防暴枪,一般放的是捕捉网,偶尔也放爆震弹,反正弄不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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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11-1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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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KYOKO 的帖子
实弹必须是枪弹分离的,这是原则,一旦动用实弹必须说清楚没一发子弹都用到那去了,还要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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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11-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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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zhuxl2002 的帖子
这就是立场问题,对于押运员来说,如果遇到劫匪,等百分之百确定对方是劫匪时恐怕已经是丢命丢钱的结果了,而对于局外人来说可以要求押运员百分之百确定对方是劫匪才能开枪,反正到时候死的是押运员,不是自己。
让押运员面对随时可能会要了自己命的劫匪,却要以不伤害对方生命作为目标,这说得过吗?
敢于抢押运车的劫匪一般不会是一个人,如果劫匪中有一个人没拿武器故意碰瓷去攻击押运车,押运员是不是应该下车和他理论,然后等其他劫匪出现把全车人都干掉,把钱抢光了,这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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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11-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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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KYOKO 的帖子
对于面对敢于杀人劫车的悍匪,要求押运员来准确判断是否要开枪,是否要击毙,这是强人所难,所谓事后诸葛亮。如果水老爷是押运员,在遭到攻击时会怎样选择?是以自己的命和车上的大笔现金为重,还是以对方的命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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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11-1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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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有喷子说出现押运车剐蹭应该停车道歉,不停车就是肇事逃逸,按这个逻辑,劫匪完全可以故意剐蹭,等押运员下车后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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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11-1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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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 李元芳 的帖子
警告无效开枪是没错,击伤没问题,直接击毙是违反纪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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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11-1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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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whh 的帖子
没有证据证明押车员就是想把他直接击毙。想把对方击毙,但对方没挂掉,不想把对方击毙,但对方挂掉了,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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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11-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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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 李元芳 的帖子
部队里有规定,无论是故意还是意外,在没有命令或者非极端情况下(比如浑身绑炸药),是绝对不能把人打死的,误杀也不行,只要死人了都算违纪,甚至有可能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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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11-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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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 李元芳 的帖子
好吧,我承认我参加理论学习不积极,不重视思想建设,条令条例的具体规定我一条都说不上来,但实际操作的时候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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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11-1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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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公司算什么性质?也是有枪弹分离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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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11-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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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 x-dvd 的帖子
保安公司应该算特种行业,现在民间企业有没有开放枪禁不太清楚,但只要是在国内,抢单都必须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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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6-10-31 22:37 发表
一大群喷子在喷押运员,喷子无视运钞车的特殊性,把运钞车当成普通车辆,把砸车视为没有危害的行为,所以才会得出荒谬的结论
上来先扣帽子才是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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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11-1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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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芳
于 2016-11-1 16:04 发表
这就是立场问题,对于押运员来说,如果遇到劫匪,等百分之百确定对方是劫匪时恐怕已经是丢命丢钱的结果了,而对于局外人来说可以要求押运员百分之百确定对方是劫匪才能开枪,反正到时候死的是押运员,不是自己。 ...
如果认为是劫匪,那就认怂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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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规定押运车被劫的损失(包括押运员被打死的补偿金)都由那些反对开枪的人来承担,他们一定会支持押运员果断开枪的。当慷他人之慨的圣母婊很容易,要是真的损害他们的利益了,他们绝对跳的比谁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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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 墨叶 的帖子
如果有人追砸你的车,你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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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没军队那么严格,毕竟敢动军队的人少多了。
其他地方不知道,我这边的押运员是带弹的,有个朋友就在做那个,曾听他抱怨,枪的保险性很差,经常走火,就是常见的那种霰弹枪了,当时就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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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6-11-2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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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 sos2290 的帖子
您调查了吗?天朝一年发生多少运钞车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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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芳
于 2016-10-31 22:32 发表
疑似被涉事押运车剐蹭
如果確實找到證據說剮蹭存在,這倒有些爭議空間
但現在甚麼都沒有,只有磚頭追打的被坐實了,針對這點被鎗殺好像比較難挑出毛病
我理解家屬應該主動去找證據,而不是圍著個"疑似"在爭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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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6-11-2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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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 KYOKO 的帖子
你的意思是袭击军队的人比袭击运钞车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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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6-11-2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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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芳
于 2016-11-1 20:13 发表
如果有人追砸你的车,你会怎么办?
追砸车也罪不至死。如果能驶离当然选择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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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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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芳
于 2016-11-1 20:11 发表
如果规定押运车被劫的损失(包括押运员被打死的补偿金)都由那些反对开枪的人来承担,他们一定会支持押运员果断开枪的。当慷他人之慨的圣母婊很容易,要是真的损害他们的利益了,他们绝对跳的比谁都高
与论点无关,讨论前先扣帽子就是喷子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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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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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炎陽
于 2016-11-2 08:26 发表
如果確實找到證據說剮蹭存在,這倒有些爭議空間
但現在甚麼都沒有,只有磚頭追打的被坐實了,針對這點被鎗殺好像比較難挑出毛病
我理解家屬應該主動去找證據,而不是圍著個"疑似"在爭論吧?
追砸运钞车确实行为恶劣,但远不到死刑的程度。
就算是死刑,也不是运钞员说了算。
从图上看,路面空旷。运钞车完全可以直接离开。
运钞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都是有严格规定的。
违法规定开枪就是违法。与开枪杀的人该不该死好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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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墨叶
于 2016-11-2 09:12 发表
追砸运钞车确实行为恶劣,但远不到死刑的程度。
就算是死刑,也不是运钞员说了算。
从图上看,路面空旷。运钞车完全可以直接离开。
运钞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都是有严格规定的。
违法规定开枪就是违法。与开枪杀的人该不该死好无关系。
1. 開鎗不代表判對方死刑,有時只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比如A襲擊B,B把A推開了,致A死亡,並不代表B在殺害A,或者是A應該被判死刑
2. 之前發生甚麼事很存疑,就眼能見到的事情來說,看不出運鈔員有違反規定開鎗
3. 運鈔員的確可以採取不開鎗的做法,這點我認為我跟墨兄是一致的,
說白了就是運鈔員(內心瞧那黃某不順眼)故意較真了,但我們要討論的是運鈔員故意採取了開鎗的做法有沒有問題,我認為不開鎗沒問題,開鎗也沒問題,拿石頭這樣砸我會認為的確構成搶劫了
舉個例子說就是比如墨兄您拿個雞蛋去軍營門口砸士兵軍官,人家不射殺你是人情,射殺你是道理,這完全取決於對方的心情(和你的態度)
水兄之前講過一個案例,搶劫等罪行是否成立並不取決於手法是否低劣,比如說黃某拿塊石頭去搶劫,雖然可笑,但人家要開鎗也合理
我理解這個應該應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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