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os2290 于 2016-10-13 11:55 发表
------------------ 我这边最近正好有个可供借鉴的例子,不过是房产商和银行之间的矛盾。
这处楼盘分几期,第一期工程售房的时候,签约正常完成,但实际上,房屋在未出售之前,就已经被地产商抵押给了银行......
后来这老板摊子大了,2期工程修到一半资金出了问题,银行直接把合约控制,住户至今没拿到产权。
现在都闹翻了天,只不过这老板是人大代表,暂时不敢动罢了。
这可绝不是“房产商和银行之间的矛盾”,因为倒霉的是买房的散户。
这种情况最烦人,最讨厌,也最防不胜防。
我觉得,此事银行也有恶意。银行按理就不该接受那个抵押,因为商品住房(包括在建的)都是要面对散户销售的,这样的抵押是高风险,根本就不该做。
甚至不排除银行和房产商唱双簧坑购房的散户。或者银行是项目的后台。
当然地方ZF在此事里的作用也是扑朔迷离的。总之,散户就是掉进了一个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