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5-9-25 00:41 发表
从证据比来说,有人作证她亲自承认撞到了了,然后去了医院,付了医药费,至少逻辑链条是没问题的,而且她不能找到相对应的反证据。
民事只能这么有效证据比。我认为法律上没什么问题,但我不认同这种决断 ...
有更合理的决断方式吗?
个人认为,这样的案子就是道德败坏的恶果之一,而那些诋毁道德和人性的人在推波助澜。
除非有更客观的证据,否则现有的可能涉及“主观”的人证和口供都不见得无懈可击。
1、在这个案子里,应该要求的仅是司法透明。
2、希望更多的人能诚信,正义,乐善好施。
3、在没有足够的证据的情况下说老太太恶意和小女孩恶意,都是严重的不负责任,很可能存在“偏见”。
4、如果有“偏见”,更是用这种“偏见”情绪引导众生,这完全走火入魔了。
[ 本帖最后由 小贩 于 2015-9-25 01:0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