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安徽“路怒男”投案自首 被打者家属表示将起诉
性别:女-离线 大将文钦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14
帖子 10437
编号 84228
注册 2006-9-23


发表于 2015-5-13 10:2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安徽“路怒男”投案自首 被打者家属表示将起诉

合肥在线  2015-05-13 08:39   稿源: 北京青年报

昨天下午,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亳州一骑车女被殴打后次日自杀身亡”案件中,殴打女子的男子马某某于5月11日下午到公安机关投案。被殴打的吕女士的家属表示,他们将根据警察对案件的定性,对该男子提起诉讼。
4月26日晚上,在安徽亳州市的街头,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子与另一骑电动车的男子发生口角后遭到暴打,头部被踹四脚,第二天该女子自杀身亡。直到昨日上午都没有消息表明打人男子已经找到。
亳州市谯城分局官方微博发布的消息称,4月27日下午,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薛阁派出所接辖区居民张某某报警称,其妻子吕某某于4月26日夜骑电瓶车途经市区南门口附近遭一男子殴打后,次日在家中自杀身亡。微博称,派出所接报后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并采取多种措施寻找涉案男子。迫于压力,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于5月11日1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
亳州市谯城分局官方微博称,4月26日晚9时许,马某某骑电动三轮车至市区南门口希夷大道与利辛路交叉口附近时,险与左转逆向骑电动车的吕某某相撞并引发口角,马某某遂下车对吕某某实施殴打,性质恶劣。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致电吕女士的儿子张先生,他表示昨天上午到派出所询问情况时得知打人男子已经找到,这让他们心中有了一丝安慰。张先生说,他们将根据警方对其行为的定性采取进一步行动。“我们咨询了律师,肯定是要起诉的,按照寻衅滋事提起刑事和民事诉讼。”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关内侯

Rank: 16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26
帖子 12567
编号 31412
注册 2005-1-29


警方应该不会以间接杀人罪起诉此男吧?感觉证据不充分。


顶部
性别:男-离线 白河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36
帖子 1071
编号 406721
注册 2010-12-14


发表于 2015-5-13 12:2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间接杀人算不上吧,故意伤害都勉强

算是治安案件吧
顶部
性别:女-离线 大将文钦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14
帖子 10437
编号 84228
注册 2006-9-23


发表于 2015-5-13 12:4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关内侯 的帖子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5-13 12:55 编辑 ]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zhwenh_0421
(例无虚发)

Rank: 16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16
帖子 12103
编号 6531
注册 2004-4-6


发表于 2015-5-13 12:5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潇洒一回

  先行道后依法,有担当的好汉被法律保护了也不稀奇。

PS:

  被打者家属很淡定嘛,有没有考虑先依法后行道?



[ 本帖最后由 zhwenh_0421 于 2015-5-13 16:32 编辑 ]
顶部
性别:男-离线 iorihelt
(untay)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左将军
功绩 13
帖子 1275
编号 16551
注册 2004-8-28


发表于 2015-5-13 15:2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大将文钦 的帖子

这事儿也不好判定吧,人都死了,怎么证明死者自杀是因为被殴打呢?
顶部
性别:男-离线 黑暗至尊
(郭一刀)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西将军
功绩 23
帖子 2250
编号 290129
注册 2008-8-5
来自 辽宁阜新
家族 梁山泊


发表于 2015-5-13 20:3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的有点意思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2 人在线 - 0 位会员(0 隐身), 2 位游客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2-13 03:43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09925 second(s), 8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