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axeaxe 于 2014-7-12 13:09 发表
不见得。各有各的价值,没有也不应该有统一的衡量标准。
忠不忠诚需要各种条件,无法转化一个具有参考价值的道德尺度。
不同意成功的标准必须要用既定的标准要求,即必须在无法自由选择的空间终老。当然,对于被离开的感觉又被抛弃感的球迷可能是有感情方面的考量(其实球员从理性角度没有必要把其作为一种义务)。
次要的球员可以被球队交易作为筹码,主要的球员当然可以自己选择球队。球员和球队或者球队老板管理层是对等的。球队不对球员具有先天优越性。
职业球员的标准首先应该是竞技价值,然后可能是商业价值。这两者又互为因果。
我觉得如果有人事先抱着某种价值观念,希望自己喜欢的球员来实现或者不喜欢的球员来违反从而来导致自身的“完善”。我也不评论这是不是一个很好的习惯。
大顶
时代不一样了,乔科之流跟本不合适当今的商业联盟,也不可能再有。
类似的忠诚,或者所谓的节操,最终的结果,不过是“答案”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