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强烈希望恢复古法----凌迟
性别:未知-离线 dabizhuai

Rank: 2Rank: 2
组别 百姓
级别 破贼校尉
功绩 1
帖子 67
编号 297637
注册 2008-11-5


发表于 2010-4-30 10:3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强烈希望恢复古法----凌迟

最近看了很多新闻,接连出现疯狂杀害大量学生,幼儿的犯罪事件,有关事件大家网上搜搜就知道了.
我怀着对凶手的愤怒,对被害者的心痛看完了报导.
凶手称是报复社会,我CAO他MA.
无论受到什么伤害,被怎么刁难,不管怎么说 不应该拿无辜的孩童出气,再往下说就敏感了,话题打住,自己想.
为什么这些凶手肆无忌惮,因为死刑对他们没有威胁,一棵花生米没有痛苦就过去了
所以强烈要求恢复凌迟,对这样疯狂变态的凶手不如此酷刑不足以惩戒,按照现在的科学医疗手段,
千刀万剐在数量上绝对能够达到.
有一些法律学者,制订者现在的口号竟然废除死刑,不知道怎么想的,脑子进水了?
还有酒后驾车造成人员伤亡也必须死刑,酒后驾车被查获车子没收
都是个人之言,大家参考,指正


顶部
性别:男-离线 林冲
(教头)

京兆郡公
谏议大夫
★★★★

Rank: 17Rank: 17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卫将军
好贴 5
功绩 872
帖子 6312
编号 56550
注册 2006-1-2
家族 轩辕狼党


发表于 2010-4-30 10:4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左右
(承接各官府衙门军营山寨龙套业务)

Rank: 2Rank: 2
组别 百姓
级别 破贼校尉
功绩 1
帖子 57
编号 59136
注册 2006-2-5


发表于 2010-4-30 10:4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应该有配套法律出台,严禁亡命之徒得手之后畏罪自杀。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星义
(我星汉三又回来了)

Rank: 12Rank: 12Rank: 12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征西将军
功绩 50
帖子 4822
编号 78958
注册 2006-8-13
家族 云水兰若


发表于 2010-4-30 10:4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干脆重新诛九族好了。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dabizhuai

Rank: 2Rank: 2
组别 百姓
级别 破贼校尉
功绩 1
帖子 67
编号 297637
注册 2008-11-5


发表于 2010-4-30 10:4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左右 于 2010-4-30 10:44 发表
应该有配套法律出台,严禁亡命之徒得手之后畏罪自杀。

难道你认为那些凶手都是杀人后去自首的??
要自杀的你抓不到,不自杀的就是凌迟处理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dabizhuai

Rank: 2Rank: 2
组别 百姓
级别 破贼校尉
功绩 1
帖子 67
编号 297637
注册 2008-11-5


发表于 2010-4-30 10:5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星义 于 2010-4-30 10:47 发表
干脆重新诛九族好了。

\

你这就属于抬杠了,哪里不妥可以说出来 说这真没劲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dabizhuai

Rank: 2Rank: 2
组别 百姓
级别 破贼校尉
功绩 1
帖子 67
编号 297637
注册 2008-11-5


发表于 2010-4-30 10:5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林冲 于 2010-4-30 10:44 发表
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

以德抱怨,何以报德?以直抱怨,以德报德------------<<论语宪问>>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tiger1970

白衣伯爵中大夫

Rank: 20Rank: 20
轩辕春秋年度最佳(春秋文艺区)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大将军
好贴 1
功绩 326
帖子 16056
编号 48417
注册 2005-9-10


发表于 2010-4-30 10:5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这个凌迟我看就算啦,反正再痛苦也就是三天的罪。
法律既然这样定啦,就只能遵守法律。

不过这个酒后驾车,我倒赞成按照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定罪。因为驾车严禁喝酒这个规矩所有人都懂,驾校也教,你要是再这样做,那就是有主观故意行为啦。这个从法理上应该说得过去。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yr12345

Rank: 5Rank: 5
组别 士兵
级别 安国将军
功绩 8
帖子 806
编号 60213
注册 2006-2-17
家族 咸鱼柿油党


发表于 2010-4-30 11:0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那些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人想法跟你不大一样。就算你的想法付诸实施那又怎么样?让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人畏惧凌迟刑罚而不敢犯罪?还是单纯的让观众出口恶气?这根本不是解决之道。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dabizhuai

Rank: 2Rank: 2
组别 百姓
级别 破贼校尉
功绩 1
帖子 67
编号 297637
注册 2008-11-5


发表于 2010-4-30 11:1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0-4-30 10:57 发表
这个凌迟我看就算啦,反正再痛苦也就是三天的罪。
法律既然这样定啦,就只能遵守法律。

不过这个酒后驾车,我倒赞成按照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定罪。因为驾车严禁喝酒这个规矩所有人都懂,驾校也教,你要是再这 ...

凌迟只是个大概意思  主要是让凶手长时间受到痛苦的折磨以惩戒
以现在的医疗手段技术 以刺激神经为主,折磨三年五年的也是正常,一直到所有神经坏死 感受不到疼痛
俗话说杀人不过头点地,虽然说这样确实手段残忍点,但是那么多孩子无辜的就被杀害......这样的凶手不能称为人 只是批着一张人皮而已
我所说的酷刑也只是针对这种畜生的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dabizhuai

Rank: 2Rank: 2
组别 百姓
级别 破贼校尉
功绩 1
帖子 67
编号 297637
注册 2008-11-5


发表于 2010-4-30 11:1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yr12345 于 2010-4-30 11:07 发表
那些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人想法跟你不大一样。就算你的想法付诸实施那又怎么样?让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人畏惧凌迟刑罚而不敢犯罪?还是单纯的让观众出口恶气?这根本不是解决之道。

呵呵 现在不是讨论解决之道,怎么避免这样的事发生.而是说怎么惩罚犯罪份子.
我的侧重点 主要就是惩罚,这种变态的事无论是怎么理想的社会都避免不了的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tiger1970

白衣伯爵中大夫

Rank: 20Rank: 20
轩辕春秋年度最佳(春秋文艺区)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大将军
好贴 1
功绩 326
帖子 16056
编号 48417
注册 2005-9-10


发表于 2010-4-30 11:1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dabizhuai 于 2010-4-30 11:10 发表

以现在的医疗手段技术 以刺激神经为主,折磨三年五年的也是正常,一直到所有神经坏死 感受不到疼痛

要是说让犯人感到痛苦,最好的办法是把他最珍视的东西在他面前慢慢毁灭。

对于亡命之徒,恐怕单纯的痛苦,并不足以惩戒他们,甚至他们变态到很喜欢那种痛苦也说不定。

而你又如何知道罪犯最珍视的东西是啥?就算知道了,你能做到吗?比如那个杀孩子的罪犯,很可能他最珍视的就是他的孩子。可是,你能对他的孩子----一个无辜的小孩下手吗?

所以,死了,死了,人死都得了。死刑,也就是最高刑罚啦。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左右
(承接各官府衙门军营山寨龙套业务)

Rank: 2Rank: 2
组别 百姓
级别 破贼校尉
功绩 1
帖子 57
编号 59136
注册 2006-2-5


发表于 2010-4-30 11:2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追求痛苦的是仇恨和愤怒,现代法律不会把痛苦放在公正的天平上。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几时

Rank: 5Rank: 5
组别 士兵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6
帖子 609
编号 254907
注册 2007-12-24


发表于 2010-4-30 11:2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最近总出现此类恶性案件,是不是某些敌对势力在暗中策划的?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dabizhuai

Rank: 2Rank: 2
组别 百姓
级别 破贼校尉
功绩 1
帖子 67
编号 297637
注册 2008-11-5


发表于 2010-4-30 11:2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发这个帖子 主要是看到那些新闻后非常的愤怒

我也只是个普通老百姓 做不了什么 只能上来发发牢骚 仅此而已

大家赞成我的观点 法律也不会改
不赞成我的观点 我知道这样的人很多

没什么说的了 只希望世界上少一些这样的人 ,冤有头,债有主,不要拿无辜的孩子出气,不要拿无辜的百姓出气
顶部
性别:男-离线 文以载道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组别 校尉
级别 征西将军
功绩 46
帖子 4620
编号 94356
注册 2006-12-6
家族 云水兰若


发表于 2010-4-30 11:3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感觉凌迟是野蛮社会干的事,如果真的恢复凌迟倒是社会的倒退啊
顶部
性别:男-离线 sqmhj007
(西楚007)

Rank: 2Rank: 2
组别 百姓
级别 奋威校尉
功绩 1
帖子 104
编号 89052
注册 2006-10-28
来自 项羽的故乡


发表于 2010-4-30 11:5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对待畜生就用畜生的手段?我们不也是畜生了?
顶部
性别:男-离线 飒露紫

Rank: 5Rank: 5
组别 士兵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7
帖子 657
编号 57661
注册 2006-1-16
家族 轩辕学院


不管什么样的刑罚,最后都会普及到屁民身上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4 人在线 - 0 位会员(0 隐身), 4 位游客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2-11 20:20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11753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