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磔”本意为“裂牲”,祭祀用的,后来演变为一种割裂肢体、挖出内脏的酷刑。目前看来还是与凌迟比较接近,基本上相当于把人各部分拆成零件。
可以看下《秦汉磔刑考》
明清律中,死刑有绞斩二种,而把凌迟看作特种极刑。如《大明律·刑律·盗贼》:“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
凌迟的执行过程是这样的。陆游《渭南文集》卷五“条对状”记凌迟,“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宋史·刑法志》记其“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
陈登原《国史旧闻》载明代二条史料颇细致。一是太监刘谨被“凌迟三日”,“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先十刀一歇一喝、头一日应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开刀”;一是郑曼阝被凌迟,鼎沸之中突闻宣读圣旨,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百人群而合之,如雷震然,人皆股里。炮声响后,人拥挤之极,原无所见,下刀之始,不知若何。但见有丫之木,指大绳勒其中,一人高居其后,伸手垂下取肺肝两事,置之丫巅,忽又将绳引下,聚而割之者如猬,须臾小红旗向东驰报,风云电走,云以刀数报以大内。”
磔又跟不同词组,如磔裂、磔诛、磔刑,似乎并不一样,具体到什么时代具体考证。
因为这并不是一种正规的刑法,正规的死刑无非斩(包括斩首、腰斩等)与绞。而磔、车裂、凌迟、五马分尸等,属于特种刑法,所以会出现见解不一,估计古人也经常混淆,随着时代不同叫法不同或者方法不同,所以很多时候是笔糊涂帐。
[ 本帖最后由 张建昭 于 2008-10-4 12: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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