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公开说明一下规则
“现任管理员,对其他管理员的版务操作有异议时,请在中书省发贴讨论。”
这条规则,没有明文列出来,只是个惯例。“林冲”大人或许不知道,那么我这里做个重申。
在中书省,版务操作者和仲裁者都可以看得到,同样可以讨论仲裁。
由于涉及管理员和管理员之间的异议,为了保持管理团队的统一性,避免引起大众之中不必要的猜疑和误解,所以不宜把这些反对意见公开讨论。我想这一点,作为论坛管理员,应该可以理解。
我知道这条潜规则,但对这条潜规则不满意,所以愿意以普通会员的身份来进行投诉。因为中书内部更像是一团麻,缠上了就别想再理清。换句话说,普通会员都有的权利,管理人员为什么不能拥有?潜规则、惯例也就不是明文规定,请恕我不能遵守。
下面说说锁贴
锁贴,就是关闭讨论。是针对帖子的版务操作。和删贴又不同,这个主题并不是不允许存在,只是关闭了讨论。这是一种控制手段而不是惩罚手段。我们当然希望所有的版务操作都有规则可依,但实际上是做不到的。那么更多的时候就只能依靠管理员的主观判断。
当然其他管理员可以有异议,那么可以在中书省提出讨论。
轩辕刑律
一、总则
1、本条例只针对需要在全坛范围内对会员进行的处罚,一般版务处罚如删帖、锁帖、扣分等不在本条例范围内。
2、本条例适用范围为轩辕春秋文化论坛的各个版面,处罚对象为轩辕春秋文化论坛的ID。
轩辕刑律第一章第一条明确指出,锁帖是一种处罚行为。TOP大人作为刑律的制定者之一,难道竟然任意曲解刑律?
就该贴的锁贴来说,“林冲”大人认为是对锁帖理由不能接受。并且认为有同样情况的帖子并没有被处以同样的版务操作。
那么,首先对锁贴操作,我作为枢密副使,认为该贴应当关闭讨论。对版主锁帖理由,“林冲”大人认为不充分,该意见作为枢密副使,我支持。因此作为上一级别管理员,覆盖版主版务,已经操作。如果对此有异议,请另案投诉。
我投诉的内容就是“无故锁帖”,也就是说不接受江城子给出的理由。既然TOP大人支持我对江城子锁帖理由的投诉,那就说明,我的投诉至少已经被TOP大人你所认可了,属于合理投诉。
第二,我在这里说明。一个版务操作,不能作为另一个版务操作的依据。因此一个版务操作的未实施,也不能作为其他事件不能实施该版务操作的依据。
当然,依此作为一种意见,可以提出讨论,但并不是说论坛版务曾经怎样过,现在就必须怎样。依此来对版务进行指责,论坛不接受。
既然可以作为一种意见提出,所以提出了。而TOP大人你言外之意是说,论坛今天作出了某一项决定,日后绝不会被这项决定所累。OK!我接受。
下面说说,“湘江子龙”管理员的仲裁。
“湘江子龙”管理员不仅是“赵王”,还是“枢密使”。根据规则,鼓区的投诉“枢密使”有权进行仲裁结案。
“不认为江城子节度处理不当.投诉驳回.”这是一个正式的仲裁意见。如对此意见有异议,可以上诉,由枢密院仲裁终审。
仲裁意见不是仲裁终审,怎么可以用锁帖的方式来打断投诉者的投诉?
但是,所谓“不当就是不当,锁帖当不当,不是你赵王说了算,而是版规。”这样的话,本身就是无视枢密使仲裁权的版规。
“锁贴当不当”,因为这个问题存在争议,所以才提起投诉。既然提起投诉,那么是希望做出仲裁,既然仲裁做出,投诉人可以不接受,但该仲裁是合乎规则的。
难道说版规没有明确规定,就不能做出仲裁了么?那么还要仲裁干什么?又何必投诉?
还是那句话,那只是仲裁意见,却造成了仲裁终审的效果,何谓合乎规则?
“请不要用这种官僚的理由来强行和谐!”、“再有一次强行和谐,大家便一拍两散。”
这样的话,就已经不是一个希望解决问题的投诉者应有的态度,更不用说是一位论坛管理员了。
用“枢密使”的一项仲裁意见来强行打断投诉者的投诉,却又设立规则允许投诉者继续投诉。而此等情况下,由于没有枢密院的审核过程,极易造成连续投诉连续被驳的情况出现,后果又往往不堪设想,我只能采取如此的方式来强行打断这种以仲裁意见代替仲裁终审的行为继续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