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小贩 于 2015-7-17 14:39 发表
其实,前几天股票稍又起色,坊网就传,高杠杆又死灰复燃的冲进去了。我也觉得很气愤:尼母达,能不能不要添乱。搞毛啊,还没开始呢..
然后,请问一个问题,投资和投机应该如何界定?用杠杆倍数来界定么?
本 ...
因为股票的特点,到底是投资还是投机确实很难明显界定。
一般我们认为,从 股票公司的经营收益 出发,以享受股票所代表的经营实体发展带的来的利润的股票购买行为为 投资行为。以赚取股票票面价格差价的行为为投机行为。
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界定办法,但是这是实业投资,而不是股票。因为股票最初出现的时候就是实业投资的,东印度公司嘛,但是最终却发展成为了一种实业投资与投机行为并存的方式。其实这是利用的人性的贪婪来驱动投资。说得简单一点就是,如果只是固定的分红收益,那么大部分人会直接选择存银行,因为他们认为不值得为了那几个百分点的收益去苦心研究到底是哪个企业值得投资,更不要说还有风险。因此引入适当的投机其实是为了促进投资。
但是投机行为毕竟是有成本的,不但投机者要赚走相当一部分收益,而且过度投机行为还会扰乱市场,比如最近这种暴涨暴跌行为。而历史上并没有任何一种游戏规则能够最优化的控制好投机行为,所以这需要裁判员在需要的时候进场进行宏观的调控。而裁判员的入场本来就意味着游戏规则的作废——这只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问题。
除非能够制定一种完美的游戏规则,否则这种裁判员进场的情况会一直出现,如果这种情况没有出现,不能说明裁判更尊重规则,而仅仅是局面还没有恶化到他觉得应该入场的程度。同时,越是金融发达的国家,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调整——而非裁判员进行干预——的能力就更强,所以他们的吃相往往更好看一些。但是你不能指望一个国家瞬间建成一个金融强国吧,在还没有变强之前,如果遇到危机,与其让人抢,还不如裁判员直接下场,丢点面子挽回损失。那种明明可以靠裁判晚回损失,却眼睁睁的看着数十年经济成果被洗劫一空的国家才是真正的SB国。
说了那么多,其实我认为的界定方法就是:如果发现局面开始恶化,应该尽量采用符合游戏规则的手段来调整,如果局面已经失控了,那么就应该采取最直接有效的手段来止损,如果发现经常出现恶化或者失控情况,那么必定是投机行为带来的恶果超过了它对投资的促进作用,就应该砍投机而保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