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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士兵 |
级别 | 仁勇校尉 |
功绩 | 2 |
帖子 | 198 |
编号 | 98115 |
注册 | 2007-1-1 |
来自 |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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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水镜门生 于 2007-12-28 16:56 发表
我思版的孤高大人
死刑是对生命权的剥夺,而采取这种措施,是为了杀鸡儆猴,还是为了平息民愤,或者只是借法律女神之手,行借刀杀人之计?种种可能性,都足以写一长篇论文了,想来楼主的标题应该是“ ... 拼音好不好我不知道,不过我是用拼音的,因为我没办法选择,不过我爷爷是不懂拼音的,不过仍然会写字说话,我爸爸小时侯估计拼音没学好,单独看拼音总是读错,看着汉字读就不会错,所以发短信总喜欢用偏旁来写字,我想拼音的普及应该没有多少不过现在讨论拼音的好坏已经过时了,我想我们的下一代很快就直接用英语上网了,很难想象两个都会说英语的中国人碰到一起不用英语说话,由此也看的出西方文明已完全盖过东方文明,注意这不是两个文明的融合,而是西方文明单方面取代东方文明.
再说说死刑问题,死刑的确是依靠剥夺生命权来达到威慑作用,就是杀鸡儆猴,也许有些特权阶级可能运用死刑非法剥夺公民生命,但你能保证取消死刑人家就弄不死你吗?死刑的存在,或多或少都对人遭成些威胁,即使有特权的人也不能保证自己永远能掌握特权,等他倒霉的时候,死刑也有可能落到他的头上,死刑至少会让现在的特权者做坏事的时候不会那么肆无忌惮,取消死刑的确会少死很多罪犯或者一些冤枉者,不过在中国社会更多的无辜者因为国家玩文明被玩死,比如说我去抢劫,抢了一个人,本来有死刑的话,我想灭口就要考虑考虑了,毕竟抢劫不太会被判死刑,虽然要做很多年牢,但是取消死刑后,我灭口的成本就小多了,只要多做几年牢,灭口的收益却很大,因为可能逃过法律的制裁,一年牢也不用做,就算被抓了,只要死不掉,事情总会有转机的.这样杀人灭口的心理成本就会扩大很多,如果对方是个美女,不如将她先奸后杀,毁尸灭迹,大不了再多做几年,先爽再说啊.我想报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毕竟一个人做坏事后就不太会停下来,没有大的威慑力,情况会相当糟糕.
开这个贴子,只是表明我反对取消死刑的态度,至于写专业论文,是专家和精英的事,草民只能发发牢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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