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四女生游玩遭三烈狗撕咬 事后主人带狗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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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08:4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ptcn 于 2016-1-12 21:52 发表


渣律师是不是收了景区的钱。

免费不等于免责。商场都是不收门票的,但如果商场不阻止他人带狗进入,顾客被狗伤害了,是可以向商场索赔的。

那按照你这个道理,在路上走路,被狗咬了,可以找道路主管部门索赔,因为道路交通部门没有阻止他人带狗进入。
个人觉得这个事件中,景区没收钱,自然每人把门,估计就是有少量清洁、维修人员而已,应该没得保安。自然无法及时阻止他人带狗进入。应该是无责的。

[ 本帖最后由 天下第一水货 于 2016-1-14 10: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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