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读史随笔——小议北宋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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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22:2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王安石说到底就是个书生,不是政治家,一如他的前辈王莽。
他的变法之所以失败,正是因为他的不切实际,一厢情愿和急功近利。
须知,北宋积弊已久,拗相公本人虽然为神宗所赏识,但是出身下层官吏家庭,本人又不善于交往,江西又不是如明朝严嵩时候那样有大的官僚派系。他一开始就全面出击,大规模变法,全不知循序渐进,在变法之初,更没有有意识地先给某个重要的社会阶级或者阶层以变法带来的实惠,结果反对他的集团是大大的,支持他的阶层是没有的,顶多是几个趋炎附势的小人,不失败才奇怪。
嘿嘿,拗相公适合当参谋,幕僚,元帅或者相国丫是做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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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2 11:4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悼红狐 于 2010-7-19 13:13 发表

迂腐之论。在古代,君臣相知已是千古难得,而在医疗条件严重不发达的当时,一方身故,另一方必然遭灾。既要变法,不管是急躁还是稳进,都会得罪反对势力,既然如此,趁着两人都还活着都还挨得紧,那越早办事越 ...

早死五年?呵呵,卫鞅就会有个好结果。
参看《史记·商君列传》中的记载,他变法十年以后才出动摇到很多人根本利益的制度。
他第一批变法的条文如下:“令民为什伍,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
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仔细分析如下
第一条的惩罚措施本来就是废话,只不过多了对告密者的奖赏。
第二条讨好的是壮劳力,老人无别话。
第三条有军功的多是贵族,至少也是平民。私斗的不是二五就是苦力
第四条欺负的是极少数弱势群体,得力的是大多数强势群体
第五条该署籍的早署籍了,反弹很小。相反,作为贵族,打仗很容易靠下属立功的。
可以说,五条法令,受害的不超过1%,获利的累积超过80%。看看死王安石呢?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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