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东祖长离 于 2007-1-6 00:40 发表
因版区不符等问题而作出的处理不一定会详细通知,无论是通知还是不通知,我都没有违反规定啊。
没违反规定算什么“滥用权限”?
根本不可能出现“想扣多少,就扣多少”这种情况,如果你连管理人员 ...
我说的是5楼,你给我的更本看不到.
(版规补充第四条:重复的转贴视同重复发帖,将直接删除,不一定加以通知,)
你是扣分在前又删除.跟本不同.有这样的规定吗?
你扣分删除我的理由是灌水,和现在同吗?
我最后只说明一点:版主是先扣我的分,然后是再删除掉,且没有给我处罚通知,你说的枢密人员上来作判断及其他版主版友也认为这也是合理的,我沉默.
版主之前扣分理由是灌水,如果大家评我是错的,认为我这几句话也是在灌水.并且该扣这么多分.我消失.
[ 本帖最后由 马赛渴 于 2007-1-6 01:0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