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女权主义运动的悖论和方向初探[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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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22:46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女权主义运动的悖论和方向初探[ZT]

中山大学法学院 钟达文   

 


社会性别研究
妇女性别教学



   
   

女权主义是近三十年来西方乃至全球最具活力的思潮之一。女权主义的英文Feminism最早是在19世纪80年代出现的,它产生和发展的目的是消除对妇女这一受压迫群体在经济、社会及政治上的歧视,使广大女性从“第二性”的地位中解放出来。在中国大陆,“Feminism”最广泛的译法就是女权主义。笔者认为,女权主义运动虽然已经取得了极大成就,但在理论上,女权主义运动自身还是存在着一些悖论或者说内在紧张,如果不解决这些悖论,那女权主义运动就无法找到清晰的发展方向。



女性在过去的时代里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种弱势地位的根本表现就是女性的生活很大程度是被以男性标准为主流的社会文化中被客体化了。

以往,女性更多的时候仅仅是以男性衡量“美”的标准衡量自己的美,而现在,她们却开始以男性的成功生活标准衡量自己成功的标准。纤腰、丰乳、长腿都是女性美的典型,但这些典型是从男性的视角出发的,是男性对女性美的评价,最后这种男性中心的评价标准却越俎代庖的上升为女性自身的标准,女性最终沦为男性欣赏目光的“客体”。盛行一时的各种大大小小的选美活动就是这种客体化的典型表现。女性在这个过程中失去了自己的美的标准,而试图一味的靠近戴着“全社会”面具出现的“男性化标准”。

在我看来,这种客体化并没有因为女权主义运动的兴起而得到改变,反而甚至有愈演愈烈的倾向。主要的理由是客体化在深度和广度上的变化。如果说传统的阴茎中心文化使女性疏远了自己的身体,那么我觉得女权主义运动近十几年来的方向则是一种使女性疏远自己灵魂的理性中心主义。这是一个从sex客体化到gender客体化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实质上就是现代性不断深化的过程,现代化虽然赋予了人类(尤其是女性)自我的意识,使女性获得了种种权益,获得了种种的社会地位,但同时,女性要取得社会政治经济权益更多时候是要进入男性的领域,用男性的标准要求自己,进而把达到男性标准认为是女性的解放,这种误读加上现代理性至上的规训使男女开始出现了的趋同,女性渐渐丧失了作为女性的来源于上帝或信仰的“原本”意义,无法给自己定位。她们虽然得到了跟“男权”几乎一样广泛的“女权”,却失去了灵魂,或者说灵魂也成了“他者”。一方面,女性已经不可能回到古典时期意义上的全然“gender”化,但同时又对自己与男人趋同的现状无所适从,这就是女性生活边缘化但平衡和逐渐中心化却焦躁、不安的一个悖论。尽管女权主义者总是试图避免像后现代主义那样把政治斗争归结为基于语言和语言游戏的抽象的虚无主义,于是有意无意的把父权制树为妇女可以向之斗争的制度,并努力地投入到作为斗争主体的实践中去,但客体化却仍然不可阻挡的不断深化。

例如,民间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世界上有三种不性别,男人、女人、“女强人”。后者被认为是区别于男性和女性的第三种性别,这就说明“女强人”虽然个人得到了很大成就,但却被认为背离了两种“正常”性别的“第三性”,这种定位正是女性在追求自身成就和权利的时候失去自身平衡,无法在“正常性别”中得到准确定位的明证。

更耐人寻味的是,在“gender”不断客体化的同时,在某些领域内,“sex”的客体化也并没有停止。而这种客体化通常是以商业化、产业化为背景或动因的。例如在娼妓领域内,传统的娼妓并不完全是男的“性对象”或者“性奴役的对象”,据研究,她们在各方面有很大的自主权,[①]在嫖妓者面前,妓女仍然有一丝作为人的尊严,但到了现代商业化席卷全球的时代,妓女不仅遭到男性中心的社会规范的客体化,也不可例外的被几乎彻底物化成商品。在这里,客体化不仅没有消失,还多了一个市场化的曲线途径,女性的性权利甚至被当作一种有价值(经济学意义上的)的劳动加以无条件的贩卖。





以往,男女的两性差异是作为男性统治女性的理由出现的,。从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到近代哲学家卢梭、康德再到当代精神分析哲学家弗洛伊德,都是以“缺乏理性”来论证女性天生低劣于男性。没有理性,就没有自治力,就需要依赖于男人,特别是在现代这个将理性推崇备至的时代里,当然就谈不上男女平等了。这是一个因为差异而及不平等的过程,与种族歧视有相似之处,这当然是非常不合理的。但现代社会以来,特别是女权主义运动如火如荼的时候,男女差异就很自然的被作为男性统治女性的理由被女权主义者们嗤之以鼻乃至愤然抛弃。种种证明男性和女性共同点远远大于差异性的研究风行一时,并以男女差异的不存在为理由去争取所谓的“男女平等”,于是从差别导致统治的逻辑到差别导致同化的逻辑的转变过程就变得顺理成章了。下面我将证明这个过程到底是不是真得那么“顺理成章”。

要真正的实现男女平等,我们的社会就应当给予女性充分的选择权利,同样,也给男性充分的选择权利,而不是通过或明或暗的这种手段对其权利就以限制,例如到一定年龄就强制退休之类的。这个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男优于女的男权观念,人们在审视男女平等时这种观念便先入为主给人们预先设定了思维上的条条框框,表现在社会生活上就是一种预设的社会规范,这种规范被吸取了大量后现代主义资源的女权主义者认为是一个关于普适性的神话,解构这种神话最彻底的办法就是个体化运动。这就是说尊重每个个体的自我选择,拒绝一切形式的团体运作

但这样一来,个性化运动和反社会规训的悖论就产生了:如果不个体化就无法真正对社会规训进行斗争,但如果彻底个体化又会使投身其中的主体可能毫无遮掩的暴露在社会规训力量的“惩罚”之下。这样,整个个性化运动都会就面临着被各个击破的险境。于是,悖论就产生了。例如,有一个女性主义研究者叫李小江,在哈佛大学和威尔斯里学院联合主办的“用性别眼光看中国:国家、文化、妇女”国际研讨会上,由于她独树一帜的发表了一些对女权主义的批评,引来了台下无数女权主义干将的反驳和诘问,之后更是传出了所谓的“女权主义”风波。[②]笔者认为这次“风波”就集中体现了“来自一个女人的声音”、“来自女人们的声音”和“女人的声音”三者可能的紧张关系。运动中的人物经常会忘记自己的个体性质,于是发出的都是“来自女人们的声音”,于是李小江这“来自一个女人的声音”就不再被认为是“女人的声音”。





关于第三个悖论,我想先分析一个简单的例子。透过这个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男女平等问题的解决上,处于当代统治地位的现代性理论资源可能是非常贫乏的。我要说的是公厕的设计问题。大概大部分女性都有过排长队上公厕的痛苦经历。我们都知道,女性如厕所需要的时间要比男性长的多,据周华山专家在北京飞机场、燕沙商场以及东单某胡同的调查,女性如厕所需时间平均是男性的近3倍,也就是说,每个女洗手间同时能容纳的人数应该是男洗手间的3倍才可能解决女性排长队上洗手间的问题,但事实却是男洗手间可容纳的人数是女洗手间的2倍。[③]如果再考虑到女性生理上的某些特点,如必须蹲姿如厕、月经周期和个人卫生要求较高等的话,那女性的如厕问题实在是非常严重的。但如果再从一个反面来看,如果我们把女洗手间涉及得更宽敞、更舒适、更适合女性使用,会不会有所谓的“女权主义者”跳出来说,这是一种对女性的歧视呢?甚至还会不会有人说这是把女性当作“残疾人”呢?因为只有残疾人才能得到类似的“特别”待遇。这些都是自由主义者口中的“机会平等”的产物,也是部分女权主义者不认同社会对两性区别对待的理由。

这个例子是“妇女失语症”的症状之一。语言问题之所以重要,因为男性的语言决定了视角的男性主义化。在整个现代化过程中起着中心作用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等都是用男性的语言构造的。在解决男女平等男女权利的问题上,这些叱咤现代化舞台之上的“主义”,很多时候会陷入失语的状态。例如我们经常讨论,“女士优先”是对女性的尊重还是歧视。我们会发现运用自由主义的一些基本原理是无效的:假设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同时走上公共汽车,车上只剩一个座位,如果从自由主义对“机会平等”之推崇来看,那么两人竞争这个座位时就应该“机会平等”,但实际上,在这种所谓的“机会平等”的幌子下,女性由于天生不能改变的劣势,争到座位的机会是微小的,这显然不是一种真正“平等”的状态。理论根源就在于自由主义可能是建基于消弭个体差异、强调普遍性的前提上的。我说了那么多要说明的就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很多理论都是用男性的语言述说、思维、建构的,在解决女性问题时显得苍白无力。而无奈之处更在于女性问题的解决是一定要通过现代性的重新超越或继续规划来完成的,也就是说,女权主义者手中的武器正是她们要超越的、要重建的,这是悖论之三。





Feminism在中国大陆一般被翻译为“女权主义”,但笔者更倾向于把其翻译成“女性主义”。主要理由有二:

首先,“女权主义”由于包含了“权”的意义,于是就自然的跟女性争取自身平等权利的政治运动联系甚至等同起来,我并不是说,女性不应该争取平等权利,相反,作为长期以来的“第二性”,女性争取自身权利的行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但仅仅把“Feminism”理解或实践成争取权利平等是失于狭隘的。我觉得“Feminism”应该向更广阔、更彻底、更根本的方向发展。正像我上面论述的那样,如果仅仅拿着现代性、自由主义等理论进行抗争,争取所谓的平等,那很难担保女性获得的不会是另一种更隐秘的镣铐。

其二,“女权主义”这个词有有某些“斗争、抗争”的情绪渗透其中,而笔者认为这种情绪是有害于整个人类世界男女关系的改善的。传统的观点认为,男性在统治女性的同时获得了更为优越的地位和感受,但事实是不是如此呢?笔者认为是可疑的。这种想法来源于一个简单的推理:就是统治者必然比被统治者过得更好。但这个简单的逻辑未必就能成立,例如,在买卖包办婚姻里面,我们知道女性必然是受害者,但男性又何尝不是呢?女性失去了自由选择配偶的权利,但男性又何尝得到了呢?又例如我刚才说的男性审美标准的社会化,男性虽然得以将其阴茎主义推广到全社会,但正因为这样,在社会风潮的影响和渗透下,男性所能欣赏到的异性美也就变得非常狭隘,这时候男性自身不也成为了自己审美标准的奴隶吗?因此,当女性处于追逐、后进、他化的处境时,男性的地位也不见得就更优越,两性都被同一个狭隘的标准遮蔽了双眼,从而都失去了自我。

笔者得出的结论就是其实男性也是女性歧视或男女不平等的受害者,在这场游戏里,没有任何一个性别是受益者,没有任何一个性别是赢家,这是一个双输的局面,“妇女解放是社会解放的标尺”,只要并只有女性真正解放了,男性才会真的解放。男性从来都不应该成为女权主义者们的攻击对象或敌人,两性战争将人们引入歧途, 敌对的结果是两败俱伤相反,两种性别之间的对话、沟通和合作正是建构新型性别关系的必经之路。



没有任何一个社会改革运动会是一帆风顺的,女权主义运动也不例外,只有通过男女两性的共同智慧、毅力方能在悖论重重的路上创出一条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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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这方面的证据可参阅[美]贺萧著,韩敏中、盛宁译:《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唱机问题与现代性》,江苏人民出版社。里面有多处详细的论述。

[②] 见李小江等著:《女性?主义——文化冲突与身份认同》,江苏人民出版社P1到P14

[③] 详见周华山:《阅读性别》,江苏人民出版社,P130到P131

评论:女权在我心中是永远应该的,没有什么苛求和条件。但是现实中却困难重重,甚至是不可能的。我要奋斗!我要传播!我要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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