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成都被打女司机接受采访痛哭:我变道没问题
性别:女-离线 大将文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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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6 18:2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6 天下第一水货 的帖子

因为违章的人太多了,所以也就变得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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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00:2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20 郝伯道 的帖子

很多司机都这样,包括网上骂她的人里也有不少平时就不守规则的

很多人只会注意到别人是否违规,不会注意到自己是否有过违规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5-8 00: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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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10:4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28 zhwenh_0421 的帖子

别人违规有可能会给自己带了负面影响,所以一定要指责。而自己违规会给别人带了负面影响就不需要考虑了,因为很多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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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12:0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43 西门飘烟 的帖子

开车违章的有的是,难道说因为违章的被打了就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是不是要顺便再给打人者弄个见义勇为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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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12:4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46 消失D马甲 的帖子

某些记者喜欢在报道里夹带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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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12:4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48 如是我闻 的帖子

主动攻击算哪门子防卫?男方减速让女的先过去也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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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13:4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网友们的逻辑是,成都男司机打人,既不是因为心疼孩子,也不是痛恨变道恶习。这两项只是充分条件,最关键的必要条件是,对方车上只有一个人,还是个女的。他可以轻易地使用暴力找回被别车的平衡,并顺理成章地阐述成“为孩子出头”。所以,有网友在微博上向打人的男司机叫板:我身高一米九体重一百八,你来打我啊。立马赢得一片叫好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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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14:2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53 消失D马甲 的帖子

闹得越大越好,反正最后双方身份背景都会被公布,到时候再看看谁更有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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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15:2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57 西门飘烟 的帖子

可能是一回事,结果是另一回事,如果真的因她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了,她自然会被起诉。如果以“可能”为准的话,男方对女司机下黑手有可能把女司机打死,是不是要以故意杀人来追究男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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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18:1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60 LXR 的帖子

你得先证明这女司机开车出去的目的就是为了多害死几个人,即使证明了这点,造成了后果和没造成后果也是有差别的。而那些支持打人者的逻辑就是“女司机有违章行为,有违章行为就可能造成后果,可能造成后果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按此逻辑,任何有违章行为的人都可以扣上这个罪名,支持打人者的各位不妨想想自己有没有过违章行为,是否也支持自己违章时被别人殴打或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责任。

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网上喊口号是一回事,现实中真的遇到了是另一回事,网上那么多键盘侠,现实中又有几个去抓小偷、扶老太太?网上那些支持打人者的在现实中真正能做到百分之百不违章的能有几人?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5-8 18: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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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20:0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65 消失D马甲 的帖子

某些无良记者故意歪曲原话甚至故意挖坑并不少见,无良记者的报道根本证明不了什么,比如某篇报道里写她母亲暗示她怎么说,简直是搞笑了,能被记者看出来的还叫暗示?无良记者大概是忘了自己写的是报道还是小说了。从现在情况下看,明显是男方能量大,女方只是说和这件事相关的,而支持男方的已经开始扯其他事来抹黑女方了,男方有理还用扯其他事抹黑女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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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20:1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66 LXR 的帖子

本来就没有可比性的事,扯到一起有强辩之嫌。不是现行法规很难对她做出让她吸取教训的惩罚,而是现行法规在执行方面很难让大多数违规者吸取教训,需要改变的是大多数人把违规不当回事,而不是针对她这个被打伤的受害者,另外,你强调自己是没车一族并不能说明什么,要知道,违规不是开车的才会违规,行人和非机动车违规的更多,比如说闯红灯这种事,汽车敢闯红灯的不多,行人和非机动车无视红灯的就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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