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你是否会尊重低级的“生命”
性别:未知-离线 天下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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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22:14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LZ多虑了,中国早在2500多年前,老子就早就说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本来就是这样,为了生存,弱肉强食,这是自然规律,狼会去吃老鼠,是因为为了生存,老鼠为了生存也会不断进化进步,不符合自然规律,自然就灭绝了,人也一样,我们要注意的是对环境的破坏,因为这是违背自然规律的,终究要得到自然的惩罚,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人类破坏环境也算一种自然现象,最后人类因为破坏环境而灭亡,地球重新进入新的自然也在情理之中,关键是我们总是把人当作核心来看,可是对于宇宙人类和普通动物无任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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