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恨地无环 于 2007-1-21 23:27 发表
打个比方,一个医院里着火了,你可以去救育婴室内的一个新生婴儿,也可以从另一个房间中抢救出20个人工受精后3个月的试管胚胎。二者只能选一的话,相信结果是很明确的。
这个比喻没有意义,因为你这个比喻是建立在当前普遍接受的伦理前提下,而这个前提就是婴儿有人权,胚胎没有。所以你会轻松估计出大家的选择。
假如我们把这个比喻变一变,试试看,你还能不能作出轻松的选择
——假如一边是三、四个刚初生的婴儿,一边是卧床不起的七八岁的孩子,二者只能选一,你救哪一方?
倘若胚胎在伦理规则中被真正赋予了人权的话,你所提出的问题将和我提出的问题一样难于选择。
[ 本帖最后由 whws 于 2007-1-23 14:0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