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细说妓女之——妓女的起源(夏、商、周及春秋、战国), 再次更新,细说妓女之——禁娼与妓业的鼎盛(清)
性别:未知-离线 六月飞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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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9 01:45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tdlzxq于2004-05-16, 19:12:55发表

需要说明的是,“妓”在后世专指卖淫女子,而此字原是从“伎(技)”演化而来,“伎”是指专习歌舞等技艺的女艺人。在唐代,“妓”既是指卖淫女子,也是指音乐歌舞、 绳竿
球马等女艺人, 因此有时有“听妓”(听音乐)、“观妓” (观歌舞) 的说法。所以“妓”是ae 妓与女艺人二者的统称。二者有区别,但有时也很近似,卖身者有时要卖艺,而卖艺者有时也要卖身。


提个问题,哪这篇文章所论的“妓女”到底指的是什么啊?何谓“妓女”啊,  应该在第一段加上“妓女的概念”,不然很是混乱,一些论点不知是否正确,如“例如建立于公元前3000年的巴比伦王国就出现了妓女,在汉摩拉比王(公元前1750年)当政时,神殿里除了男祭司、佣仆、工匠外, 还有不少很受人尊敬的女祭司, 她们通常来自优裕的家庭;另外,还有居于 “神”与“祈祷者”之间服务的“圣职妓女”,她们的收入似乎是神殿主要的经济来源。公元前5世纪希腊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曾描写巴比伦神殿里的妓女说:“每一个当地的妇女在一生中有一次必须去神殿里,坐在那里,将她的身体交给一个陌生的男人……直到有一个男人将银币投在她的裙上,将她带出与他同卧,否则她不准回家……女人没有选择的权利,她一定要和第一个投给她钱的男人一仆去。当她和他共卧,尽到了她对女神的职责后,她就可以回家。”所以,那时做妓女并不感到是种耻辱。”这里所说的是作者所论的“妓女”吗??? 个人意见,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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